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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灿情迷(3)

我努力数着沉朔风的优点,要自己冷静。

可是,沉朔风的下一句话让我爆炸。

「光看你的脸,还以为是女孩子。」

「女孩子有长这么高、这么壮的吗?而且,我参加过你的记者会,还问过你几个问题,你这个人把记者当什么?连脸都不记一下……」

「我知道你参加过我的记者会,一次、还是两次?我记得你的长相,把你搬回来看清楚长相后,我就知道了,否则,我岂敢收容一个没名没姓的家伙。昨天雨衣遮着,我没看清楚。」

所以把我误认为女人?我不接受这种答案。

「你不喜欢长得好看吗?天生的优势,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我又不是艺人,长得好看对我没好处。」

「等你变丑就不会这么说了,你还不懂得珍惜现在的青春。」沉朔风交握着双手,把我当小孩看。

说不过他,我打退堂鼓。

「我要走了,请把衣服给我。」

「刚刚不是告诉过你,我全部都丢了?」沉朔风不慌不忙地拿起早报。

「那……鞋子呢?」那是我上个月才刚买的崭新球鞋,价值两千多元,是出身微寒的我从小到大最贵的一双鞋。

「包括鞋子,都扔了。」

如果鞋子还在,我愿意用那两千元来扔他。

我气得说不出话,晕眩的感觉再度袭来,这次不是因为重感冒。

这个混蛋!他一定不晓得,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来说,两千元是多大的财富。

「你穿我的衣服吧!」沉朔风站起身子,擦擦手,微笑以对。「我衣柜里面有一些衣服,我还没有穿过。我们身高差不多……」

错了,我们差了五公分。

沉朔风一百八十公分,这是每个记者都知道的基本数据。

「我绝对不穿你的衣服。绝对!」

谁要穿这个混蛋的衣服,不干、绝对不干!

沉朔风的视线从我的脸,缓缓下降到我坦露的上半身,以及被层层包裹的下半身,提醒我这个难堪的事实。

「你要包着床单出门吗?」

我恨死他脸上的微笑了。

「穿、或不穿?」沉朔风问。

他笑着等我跳入陷阱。

十分钟后,我全身上下穿著沉朔风的衣服,包含内裤,在他的陪伴下走出大门。

出了大门之后,我才发现这栋公寓的出入口通往我昨天昏倒的巷子。

入口极小,难怪我会在黑暗中错过那道门。

「难道你家不是你家,这里才是你家?不可能啊,你每天晚上都回那边的家。」

虽然语无伦次,但沈朔风完全明了我在说什么。

「狡兔三窟。」他轻描淡写的说。

现在我知道沉朔风有两个家了,又是一大收获,以后那边盯不到人,就上这儿来盯梢。

太好了!我暗暗握拳,庆祝自己的丰收。

他的车停在隔壁大楼的地下室,地下一楼是一间夜店,地下二楼才是停车场。

经过夜店时,沈朔风很自然地向我介绍:「这是我开的店。」

「你开的?」我睁大眼睛。

隔着玻璃窗,可以看到里面有舒适的沙发,宽敞的舞池,还有几个大屏幕镶在旁边的墙上。

「你很惊讶?很多艺人都有副业,不稀奇吧?」沉朔风绕过转角,继续往下走,我追上他的脚步。

「没有媒体播报过。」

「朋友经营,我出一份资金,工作结束之后,偶尔会过来走走。」

「不怕被认出来?」

「后面有个我专用的包厢。」

不愧是大明星,真享受,这种排场哪是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能想象。我嫉妒的想。

「一个人喝酒是很寂寞的事情。」沉朔风回头看见我的表情,补充道。

沉朔风将我带到他的车旁,白色日本轿车,这是我见惯的车子,此刻它正敞开着门,欢迎我坐进去,这一切都像是作梦一样,我忽然胆怯。

「上车吧!」沉朔风见我呆着,催促我上车。「怎么回事,不敢上我的车?」

「这是我第一次靠车子这么近……职业病发作,看到这台车子就想躲起来。」我带着几分敬意。

「笨蛋。」

沉朔风笑着说,如果把这件事情写在周刊上,不知道读者信不信,他连骂人的声音也很好听。

他直直地将我载到办公室楼下,甚至没有问过我地址。

驾车的过程当中,沉朔风没有跟我交谈,即使在私底下,他似乎也是一个寡言的人。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将头别向窗外,看着街道上的风光景物。

「从车子里面看出去倒是很清楚。」我脱口而出。

「从外面拍不进来,对吧?」沉朔风再度看破我的思绪。

「下次请换上透明玻璃。」我闷闷的说。

沉朔风露齿一笑,摇摇头,没说什么。

「别看不起我们这一行,比你们这些明星辛苦多了……」回想辛苦的工作过程,我不免有气,长期睡眠不足都是因为这些难搞的艺人害的。

乖乖让我拍张约会照片不就好了吗?他可以增加点曝光率,我们增加销售量。

但……我望着沈朔风的俊美侧脸,这个男人不需要增加曝光率,他是每个媒体竞相邀请的对象,被所有唱片公司、电视台捧在手心的珍宝。

一样是人,为什么有这种云泥之别呢?

我不禁叹息。

下车前,沉朔风问我:「要不要我陪你进去,帮你解释一下?」

「不要!」我连忙摇手。

「我自己上去,谢谢你的招待,真的不用麻烦了。」

上去?沉朔风发疯了吗?这好比一块生肉丢在猛兽堆中。

我可以想象沈朔风被记者同事们啃食殆尽的模样,生存力微弱的我,大概只能捡拾人家不要的碎屑。

「衣服怎么还你?」我摸摸身上的衬衫。

「不用还了,衣服我多得是。」

又是有钱人口吻,我酸酸的想,不还就不还,明天拿去网络上拍卖,号称沉朔风的自有衣服,看看能卖多少。

「后会有期。」沉朔风摆摆手,向我道别。

「嗯。」我只对他点了点头。

我肯定会再看到他,他却不一定见得到我,像我们这种见不得光的狗仔,永远只能躲在角落,远远的看着他。

平起平坐的机会,一次就够了,虽然他于我有恩,但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

朋友是不会跟在你身后努力揭你疮疤的人,我还要混饭吃,没时间陪他玩温情游戏。

这种心情,他未必明了。

我站在人行道上,极有礼貌的对他鞠了个恭,目送他的车子离开。

复杂的情绪在脑中发酵,叹口气,尽管有了这么不平凡的际遇,日子还是要过下去。

「发财了?」才走进办公室,老编就瞧我上下看了看,勾勾手指,将我招到身边。「跷班不见人影,现在又打扮成贵公子走进办公室?想辞职吗?」

老编的笑容很迷人,我却感到一阵寒意。

「哪来的衣服?」她扯了扯高级亚麻衬衫。

「别人送的。」

「这鞋子……」老编低头看了看,她有一个论调,光看一双鞋子就能得知对方的经济状况。

「这鞋子肯定值你半个月的薪水吧?」

好家伙,也不过是沉朔风鞋柜中翻出来的旧鞋,居然这么值钱?

把鞋子卖掉,又是一笔收入。我暗暗盘算。

「别人送的?那人对你不错嘛……」老编忽然扣住我的脖子,对准我额头狠砸了一个暴栗。「是不是去当别人小白脸了?」

「不是。」

「不是?衣服哪来的?鞋子哪来的?」

「真的是朋友送的。」我连忙补充。「他家有钱,看我没鞋可穿才送我的。衣服也是。」

老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终于肯相信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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