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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人I:你是谁(424)+番外

“好,满足你。”

“还要躲在黑巷子里偷偷接吻。”

“这个——可以现在就开始。”

※※※

就这样,小夏开始了和阮瞻地同居生活。

以前,她只是要死要活地爱他罢了,现在才明白和他生活在一起又多么幸福。而且,因为那个死亡的阴影始终压在他们心理,他们就格外相爱。正如有首歌的歌词里所讲——把每天都当成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

本来阮瞻打算带小夏一起去旅行,在这有可能是生命中最后的时光中,浩浩享受一下二人世界的甜蜜和温情,尽量延长两人相处的每一秒钟。可是最后还是决定维持现在的生活状态。因为他不能放弃希望,为了逢三之难的一天,她应该勤奋修行才是,虽然他先天地灵力是自然在体内循环和变强的,但法术和道术每增强一分,他的活命机会也会加大。

而小夏,则不停地给自己心理暗示,也不停地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阮瞻不会死,不可能她的运气差到这个地步,好不容易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情,转瞬间就要失去。老天一向待她不薄,在最关键的问题上也不会亏待她,何况阮瞻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他绝不许任何人、任何事把他夺去!

因为他们这样想着,所以在距那可怕的一天还有两个月的时间里,两人就这样平静而甜蜜的生活在一起。每天,他们一起吃饭、一起入睡和醒来、进行小夏花样繁多的约会、和朋友相聚,阮瞻从小到大都没有过这样充实快乐的日子。

在每天剩余不多的时间里,阮瞻则全部用来认真修炼,小夏则因为一直没有回事务所,所以整间酒吧都被她“接管”了过来,俨然一副老板娘的姿态。可是她虽然努力,生意却还是差了很多,毕竟来这里的女客比较多,人家爱看的帅哥老板不见了,自然不愿意来看公认的情敌摆着胜利的面孔在身边转来转去。酒吧有的是,帅哥在其它地方也有,就算质量不可同日而语,但聊胜于无。

至于男客,尽管小夏清秀可爱、言谈风趣,但她既不够风情又不够开放,何况阮瞻对多看小夏一眼的男人,一律先用冰冷的骇人的目光杀死一遍,如果那人不识趣,看样子有可能真正被杀死,所以哪里有人敢来搭讪。

就这样,整间酒吧萧条了许多,如果不是包大同、万里、刘铁和倪阳几个人也各自有自己的铁杆“粉丝”,加上这几个人够义气,每天来为小夏撑场面,说不定就算逢三之难成功渡过,阮氏夫妻也要饿死,因为酒吧是会关门大吉的。

日子就这么慢慢地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安渐渐夹杂在了难得的幸福和快乐之中。没有人说出来这山雨欲来的感觉,可是每个人心里都被一片乌云所笼罩。万里和包大同虽然不知道真正的秘密,但就要来临的“逢三之难”也让他们有了末日之感。

“你看看阿瞻,好不容易下楼来一次,他的眼睛就一直围着小夏转,都不理朋友,我看他是疯了。”包大同用手肘碰碰做在吧台边上看文件的万里,半挖苦半艳羡地道。

此时,已经快午夜了,门外是大雪,门内一个客人也没有。

“他早就疯了,你看不出来而已。”万里头也不抬。

他在整理一些病人的医疗历史纪录、要完成医学杂志的约稿、还要在把病人移交给其他医生之前做好准备,好方便人家接手。这些是他必须提前做好,因为“逢三之难”的那天,他要去帮助他的朋友,恐怕会离开一阵。所以他现在非常忙,在诊所完不成的工作,晚上还要带回来做。

现在离那个未知的危险越来越近了,他也搬到酒吧来和包大同挤住在仓库,让包大同一直嚷嚷他们呆的地方好像是民工宿舍。而他看着小夏和阮瞻爱得如此干脆和纯粹,心里五味杂陈,酸甜苦辣一起上阵,好像自己的宝贝生生被别人抢走似的。

但他愿意做爱情的圣徒,尽一切力量帮助阮瞻度过死劫,不求回报,只要心上人开心就好。何况,拿走他宝贝的人是他的生死之交,而且他也抢过人家的宝贝啊!

“就这么忙吗?说话都不带看人的。”

“没办法,我是正常人,有正常的工作,不像某些神棍,靠着迷惑封建财主就能发家。这个神棍具体是谁,我就不点名了。”

“多谢夸奖。”包大同没脸没皮地说,“看来我以后也要好好恋爱一次,虽然看阿瞻的模样看得我浑身发冷,不过似乎感觉不错啊。”

“一看你就是山里出来的泥腿子,连这个也不知道。恋爱中的人可不都那样吗?恨不得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才好。”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知趣些,闪远一点?”

“那你什么时候滚回你家去?”阮瞻突然插进话来。

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远,包大同和万里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得到。他知道他们是故意的,只是他想借此机会劝他们离开。未来的事是危险的,没必要连累朋友,只要他万一出事,他们帮他照顾小夏就好。

“不会离开的,你是我表哥,这里每一个人都知道。万里?”

“没错。”

阮瞻不说话,心想看来要找个办法才行,看这两个人的意思,是不会轻易离开的。可还没等他想出什么,忽然心里一凛,抬头,发现门边有人。

第二十二章 意外来客

今年是倒春寒,眼看快三月了,倒下起了一场冬天都没有下的大雪。

那个人似乎在雪地里走了很长的时间,被一团雪花缠着,带着一股冷风走进了酒吧的大门,寒意和陌生人的侵入感让酒吧内的所有人都望向了门边。

他穿着厚厚的棉衣,看来又怕冷又老土,棉衣的风帽包住了他的头,再加上他转了一条很大的羊毛转巾,遮住了大半张脸,让人根本看不清面目,只有一双晶亮的眼睛露在外面。

不知怎么,阮瞻突然感到面前的这个人很熟悉,好像就是他在父亲给予他的幻觉中见到的那个人,那个人在胸口的肌肤上刻着鲜血淋漓的符咒并给了父亲那柄晶刀的人,那个父亲有意不让他知道的人!

“小夏,到这边来。”阮瞻反应最快,向前走了几步,把愕然望向门边的小夏护在身后。

“你是谁?”

阮瞻问得不客气,还带着点敌意,可那个人还没有回答,包大同讶异的声音却从身后响起:“老爹!”

难道是包大叔?

阮瞻愣了,万里“啪”的一下合上了文件,而包大同则带着三分欣喜和七分不情愿地走上前去:“您怎么来了?不是要云游吗?”

“呆然是我儿子,穿成这样你也认得出。”包大叔答非所问。

“您就是包成粽子我也认得出。”包大同帮着他父亲摘掉转巾,脱掉绵外衣,甚至用自己脚上的运动鞋换掉父亲脚上湿透的鞋,阮瞻和万里才认出面前的老人正是包大叔。

“您还没回答我,您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这女娃子是阿瞻的老婆吗?当宝贝似的护着,也不让我老人家看看。”包大叔慢慢走到酒吧的中心,第二次无视儿子的问话,上下打量了一下微笑着向他打招呼的小夏,“嗯,眉分八采,目色黑白分明,一定是个温和善良,大方有理地孩子。阿瞻,有眼光。”

“老爹,你到底来干什么?”赤脚的包大同不死心地跟在包大叔后面,继续追问。

“我云游嘛,不能游到这里吗?”包大叔头也不回,忙着接受万里的问好,又从怀里拿出一串以麻绳串起的,不知是什么骨头制成的古怪链子递给小夏。“大叔是乡巴佬,没什么好东西,这个小玩意,是我自己做的,你带着玩吧。”

小夏恭恭敬敬的接过,郑重地带在脖子上,觉得这链子上每一个骨珠是一个厅怪的文字,左看右看有爱不释手。包大叔见她喜欢,也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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