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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237)+番外

琉璃“哦“了声,这才明白,原来是看在银子的份儿上。看来这次温凝之和温宏宣为了能顺顺当当和王家联姻,也算是陪罪,真是下足了血本。想必,不仅温芷云这样劝妹妹,那个势利又现实的大姨娘含巧也会这样劝吧?温倚云又是个耳根子软的,当然就想开了。

温倚云和王七这前闹过一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将来攀扯开也不是个事。再者,温倚云年纪不小,却还没有半点订亲的苗头,行情也不是十分好。温家有心机的人,比如温凝之温宏宣和温芷云都怕这个不省事的东西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来,早嫁出去早清静。温芷云前些日子生下了长子,在夫家正得意,绝不想让妹妹拖后腿的。所以,温倚云和王七凑成一堆,其实对利益相关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不错的结局,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内。

“只可惜了王五小姐。”青黛叹息道,“现在这事闹得沸沸扬扬的,她在东京都怕是待不下去了。奴婢听说,王家要送她去外地几年,好歹避避风头呢。”

能去哪里?必定是西南蛮地。一来够远,和东京都是天南地北,消息隔绝。二来,王琳琅的亲叔叔在那里。虽是一方上将军,却和土皇帝一样,霸主地位。她去那苦地,反而受不到委屈,绝对是土公主的待遇。

“王家还暗中追查那伙突然冒出来的山贼呢。”忆秋也道。

找得到才怪。琉璃心中明镜似的。温家急着把温倚云嫁过去,也是怕王家怀疑到他们头上罢了。到底是温宏宣约的人,也是从他手中丢的人。受伤怎么了?受伤者就一定无关吗?苦肉计自古就多得很。上回她被崔淑妃算计,温凝之的苦肉计使得比他儿子还要狠,足足将养了几个月,都伤了元气的。

温凝之害她,是为了银子。温宏宣若非无辜,又为什么要害王琳琅呢?他若为了银子,某个人能给得比崔淑妃更多。怪不得自个儿的丫头称温氏父子为温大坏和温小坏,简直是一丘之貉,像足了后世武侠小说中的江玉郎父子。

“这就是你给九郎的另一份大礼?”水月轩、幽兰舍、秘密约会地,琉璃问那位某个人。

“王五小姐与九郎,本就互有好感,虽然还没到男女之情的地步。若非你来东京都,他们之间一定会成就姻缘。九郎那种人,也只有王五小姐才配得起。”

“这算什么?凤还巢?”那她不成了鸠占鹊巢的了?

不过,嘴里说得气呼呼,但她真的不怎么难过,而且隐约有几分高兴。虽然这样想,有点对不起王琳琅,可能嫁给九郎,除了她这种心思不正的人,对其他姑娘来说都是好结果吧。虽说现在九郎成了小民,但她相信萧十一往后不会亏待他的。

一个到西南发配,一个到西南避风头,一个忤逆大罪,一个声名狼藉,两人同病相怜,家世和教育背景相同,来自同一个地方,同一个阶层,还曾经有过那么点小名声,再加上失意的人都感情脆弱,异地相逢,很容易凑成一堆。

想必某人废这么大心思,连山贼都整出来了,以他一贯的作风而言,在西南也会有细密的布置,会给那二人造成无数撮合的机会。只不知,此事王家有没有参与,温宏宣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第四十八章 所谓死穴

“怎么样?本郡王包救命、包做媒,很厚道哪。若九郎还不好好的,他真是对不起我。”

“是啊,九郎明白了前因后果,不会因激愤而走歪路,还会努力,想办法活得好。若是再娶妻生子……”男人到了这个份儿上,争天下的心就没了,只想好好过日子。这样,未必就不是幸福人生。其实所谓幸福,每个人的每个阶段,想法都会不同。

比如说她,现在的幸福就是让伤害姐姐的每个人付出代价。之后呢?她说不清。

但现在她承认,这是萧十一能给九郎最好的结果了。只是她忍不住要刺他,到底他也能在这番安排中捞到好处。磨了九郎的雄心壮志,他就少了个敌人,少了份牵挂。

“你这丫头,就一定要揭穿本郡王的险恶用心,让本郡王自我欺骗一下,觉得自个儿是个好人都不行。”萧十一以扇柄,轻敲了下琉璃的头。

琉璃没反抗,也没躲开,犹豫了一下问,“温宏宣是你的人?还是跟你合作?还是被你买通的?”记得新霍家军出征前,她还叫萧十一提防温宏宣。她如何能想到,有一天会这么问。

萧十一只望了望琉璃,却没有回答。

很突然,两人之间陷入了诡异的沉默。那沉默如此压抑,如此陌生,好像有一种力量,把本来没有隔阂着说话的两个人,慢慢推远了。不知为什么,琉璃心里凉凉的,很不舒服。

“怎么?”琉璃又问,因为如果她不说话,简直觉得心上的弦要绷断了似的。

“我在考虑怎么回答你。”萧十一的目光移向窗外,“这取决于你以什么身份来问我。”

“身份?”

“若你是盟友,我觉得我可以不必回答你这个问题。因为身为盟友,我只与你交换对等或者略高一筹的情报。盟友不需要绝对坦诚,只要绝不背弃。但如果……你是我的女人。我喜欢到心坎里的女人,我保证没什么会瞒你。男女之情,贵在同舟共济,自然不会有秘密。”

秘密吗?萧十一肯定有。她又何尝没有呢?说到底,还是不能和这个男人交心。就算对他已经产生了依赖,那是因为他太过强大。就算有了安全感,却也是基于情感的任性,没有彻底。

“我不问了。”这句话的另一番意思就是:我们仍然是盟友。

或者有奸情,彼此之间有勾结,却也有排斥。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本就复杂,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至于温宏宣,她以后会多加注意,早晚揭穿他的真面目。

萧十一料到会是这个答案。却仍然免不了心中苦涩。自从他在黑暗中崛起,就习惯了一切尽在掌握,所有事、所有人都在他的安排和计划之中。就算有意外,也很快解决。唯有对琉璃的感情,他这辈子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触碰的男女真情,却完全不受他的控制。

哈!命运真是强大,在让你所向披靡的同时,总会给你一个最脆弱的地方,绝对补救和遮盖不了的地方。正所谓:死穴。

“本郡王有些后悔了,当初为什么要杀掉蒋扁那怪物。”萧十一半真半假的叹了声,“若他还活着。就让他在你那漂亮的小脑袋瓜上扎几针,再喂你几幅药,我只问一句:琉璃,本郡王恨不能把五脏六腑都掏出来,翻转个个儿,让你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本郡王呢?”

“这是属于盟友性质的秘密。”琉璃挑了挑眉,太极打得极纯熟,起身走了。

没几天,就是王琳琅离京的日子。王家此次行事极为低调。虽说家丁护卫足有两百人,因西南蛮荒,还带了十几辆车的日用东西,却硬是半点风声也没透出。因此,王琳琅在城外见到琉璃时,分外讶异。

两个本可以成为好友的姑娘,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走近,却在这时候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做君子之交淡如水,都在对方最困难的时候表示了隐晦的支持。

“水小姐消息灵通啊。”听到仆人的回报,王琳琅掀开车帘。

“不是说好,互相称呼名字的吗?琳琅。”琉璃男装, 骑马,没有随行的丫头,只有两个扮成家丁的漕帮护卫。

王琳琅笑了笑,即使再挑剔的眼光,也在琉璃身上看不到半点幸灾乐祸,或者没有用的同情之意,就那么坦然大方,依依惜别。

“是呀,琉璃。我以为别人都心里存了芥蒂,于是自己端着、傲着,如今看来其实是自怨自艾,落了下乘不说,还小气得很呢。”

她放下车帘,想下车一叙,却让琉璃拦住,“别动,这样说话蛮好。人来人往,何必惹人耳目,你又着相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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