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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谋律(194)+番外

春荼蘼本身酷爱胡服男装,因为它更接近于现代服装,窄袖收身,下身着裤,显得利落又干练。但祖父和父亲却不喜欢她扮男人,于是在家的时候,她乖乖穿当代风格的女装。出门的话,就改为接近汉服的裙装,因为曲裾深裙,本身并不累赘,而且限制人的走姿,免得她总暴露一些在现代养成的大步流星的“坏”习惯。

今天她穿了件丁香色的曲裾大袖汉服,配小鸭黄色的滚边和巴掌宽的腰带,正衬她娇柔淡雅的外表和气质。头发自上回假装烧伤,割短之后,短短两个月还没长出来,只好在脑后低垂着扎个马尾,略偏在左耳之后,以一支绯色含苞牡丹形的绢花和一支蜻蜓点水样的金簪子遮盖住,伪装成坠髻和矮髻的样子。雪白的耳朵上坠着两粒小翠玉珠,其余再无装饰,清爽淡雅却不寒酸。脚上,是雪青色矮帮线鞋。

全大唐,长安是时尚之都。洛阳虽好,也终归差了一截,所以她不求艳丽逼人,只力争不扎眼,但也不能土土怂怂的。而今这一身,却是刚刚好。反观春青阳,穿着她挑的一件深蓝色直缀,头发胡子梳得整整齐齐,又生得忠厚善良的相貌,倒有些文人气息。别人料不到,他曾经是个狱卒、牢头。

这回出门,她本来点了过儿和一刀随行,毕竟长安治安良好,大白天的不用带两个保镖那么多,但到底也是人生地不熟的,有过儿跟进酒楼侍候,一刀在长安待过很久,两人搭配,算是最佳组合。但才出官驿门口,还想叫值日的门上小吏去帮着叫辆车,却发现康正源派了马车来接。马车上没有标明族徽,除了宽大,也并不显眼,但内部舒服奢华,车夫还是当年跟随康正源北上的贴身侍卫,春荼蘼是认得的。当下,她打发过儿和一刀回去,改为能文能武的小凤跟随,上了马车。

长安城中的利人和都会两市,专门是为达官贵人提供服务的商业区,醉乡楼就在其中,而且离官驿不远,马车只行了一盏茶时间不到。下车后立即有伙计上前,从一条专门的夹道,把春家三人引到了二楼的雅室去,显然早就得了吩咐,安排得极为得当。

“给康大人见礼。”见到康正源,春荼蘼抢先行礼。

若以私礼相见,春青阳是长辈。可康正源有皇族血统,还身居大理寺丞,论公是官,春氏祖孙却只是民。所以,干脆春荼蘼来打头阵,于公于私都说得过,双方再寒暄下就可以了。而这一礼,春荼蘼行得开心、情愿,因为他乡遇故知,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荼蘼,不如直接叫我一声康大哥吧?”康正源微笑道,那意思是:今天只论私交。而他这样一说,本有些紧张的春青阳也放松了许多。

“我还没找康大哥算账呢。”才落了座,春荼蘼就微嗔道,一下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

“荼蘼,不得无理。”春青阳瞪了孙女一眼,根本也不严厉。

“没事的,春伯父,且听听小荼蘼的说法。”康正源微笑,露出满口亮晶晶的白牙,略侧过头又问春荼蘼,“说说,我做了什么?若当真没道理,我自当好好陪罪。”他把春青阳称呼为伯父,显然是说自己与春大山论交,是春荼蘼的叔辈。可他刚才又让春荼蘼叫他大哥,这辈份全乱了套了。

“英离。”春荼蘼只说了这两个字,对凭白矮了一辈儿倒没什么反应。

康正源早知道她是说这件事,却还是露出懊恼的神色道,“这倒真是我的不是了。只是英家太可恶了,我只说咱们荼蘼是个有本事的,谁成想英离个老家伙就去烦人。不过,说起来还真是我多嘴惹的祸。我看不如这样……你们要在长安待一阵子,近日只怕还不会有急事,干脆由我做东道,好好请荼蘼游览几日。也不远了去,只在长安城内。告诉你吧,城内就有好多景致和好玩之处呢。”

“康大人,不必听这丫头混赖。”春青阳客气道,“她就是想出去玩,因被我拘着,随便找个由头罢了。”

康正源微笑,“大事当前,不改其行,荼蘼的定力不错。伯父不用担心,长安城好歹也要走一走的,我近来无事,也是借此散心。”

他都这样说了,春青阳就不好推辞,不然就像提防人家似的。而且听康正源的语气,是知道春荼蘼奉旨辩护的事。他是皇上的亲外甥,说不定还能打听点内幕消息,以及皇上脾气秉性上等等。这样倒好,心里有底,办事不慌,省得孙女儿犯起倔来,连皇上也敢得罪。

于是,春青阳又说了几句感谢的话,点头答应了。接着,春荼蘼就跟康正源了约定时间和地点。而醉乡楼的菜出陆续上来,端得是好吃,但也端得奇贵无比,一个小小的凉绊菹齑就要二两银子。从性价比来说,比不得范阳,比不得临水楼。

不过,康正源虽不是个健谈的人,反而话比较少,但他特别会调动气氛,引着别人说,所以一餐饭下来,倒是宾主尽欢。到后来,康正源和春青阳聊起狱政之事,更是尽兴。

此时虽已至深秋,但午后太阳充足的话,还是很暖和的,再加上喝了几杯酒,春荼蘼的身上就有些发热。正好,她坐的位置临窗,见一老一少两个男人聊得正欢,没人注意她,就顺手开了条窗缝,一边吹吹风,顺便往外瞄瞄,欣赏一下长安的街景。

第10章 锦衣在,夜叉还会远吗?

醉乡楼位于繁华的商业区,此处的街道不是长安城的主干道,虽然不太宽,但也有二三十米,只是因为到处全是人流,还是有些拥挤感。

春荼蘼望着来往人群,观察着长安人的服饰和举止,津津有味的。只是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她的眼帘……中等个头儿,白白胖胖,看起来温和又可爱,但实际上是骨头硬,嘴巴毒,为人刻薄。真正有些了解时,是人都会不禁自问:谁说胖胖软软的男人都是好脾气的?也可能是冷血杀手好不好?

没错,那人正是锦衣。在人群中没有存在感,可却像扎进春荼蘼眼里的刺。然后心弦也跟着跳动起来。

情不自禁的,春荼蘼猛然站起。因为,锦衣在的地方,夜叉还会远吗?

因为她不小心带翻了一个酒杯,惹得正谈得投机的康正源和春青阳都向她望来。

“荼蘼,怎么了?”春青阳问。

“有……有卖冰糖的啊!”春荼蘼反应奇快,立即给自己找了借口。

大唐糖业发达,当然是指当时的水平,与现代是没办法相比的。熬制出的糖不纯粹、多有杂质,但却甜得淡而天然,大多是从鲜果、蜂蜜、植物中摄取甜味,或者是从谷物中制取出来饴糖、又或者从甘蔗、甜菜中制糖。总之,春荼蘼很是喜欢。但制作冰糖的工艺比较难,怎么现在就有了?所以,她那声惊叹倒不完全是假的。虽然,掩盖了她的真实心意。

康正源却笑道,“原来荼蘼喜欢吃糖,回头我捡些精致的,送你一盒子。”

春荼蘼还没说话,春青阳就笑道,“康大人,别看我这孙女在公堂上像个大人似的,平时零嘴儿是不断的,倒似小孩子的脾性。为了怕她耽误吃正经饭,每天我都要盯紧。”他这话明着责备,但满眼宠溺,就像长辈们互相骂孩子不懂事,其实全是显摆,还衬着关系亲密。

就像有父亲说:我这只小犬特别不懂事,书也不好好读,在学馆的考试才得了个第三……

“祖父!”春荼蘼撒娇,揭过这一篇。再往外看,锦衣的身影已经彻底消失。

她心里七上八下的,纵然知道夜叉可能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最好就是个过客,绝对不适宜有某些联系,却还忍不住会想起他。可能因为好奇心,她本来就是疑心重,好奇心也重的双重性格。夜叉于她而言,实在是太神秘了。再说,他还欠她一条半命不是吗?而这也不怪她,如果与夜叉有关的一切都不出现,她也不会再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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