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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谋律(272)+番外

“娘,荼蘼若不是喜欢极了那小子,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探望。”白蔓君幽幽地道,“她既然入了安国公府,要出来可不容易。”排除万难,只为见一个人,这感觉,她有过,她懂得。

可说到这儿,她想起什么似的,悲伤无比地摇头,“爹不会答应的。他不会同意的!我可怜的女儿,难道还要和心上人劳燕纷飞?”

“这回,他说了可不算。”金老道长咬牙道,“他害了我们母女,绝不能让他再害了荼蘼。”

“那怎么办?”白蔓君愁道。

金老道长摆摆手,“别急,也别想太多。先商议一下要不要认回荼蘼,若认回,又要怎么和她说,怎么过你爹那一关。你爹手里,可还握着春大山的命。就算有荼蘼在,也不能保得春大山万全。他权倾朝野,若弄死个把人,很容易脱身得干干净净。你以为,你爹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起云涌,是吃素的吗?不动声色之间,就能让人灰飞烟灭。”

想了想,又叹气道,“这事是娘不好,做得太急,打草惊蛇了。因为娘没想过,你爹竟然要扶着荼蘼,让她给白家带来再五十年的安稳与富贵。”

“为什么?”白蔓君从小到大都单纯善良的脑子,无法想象。

“因为皇上重法,要以律法治国,而荼蘼纵然是个姑娘,却是个律法大才。”金老道长目光渐冷,“白家祖上,不是出过女将军?对你爹而言,荼蘼有大用处。”

“我爹也许不知道那胡人的存在。”白蔓君想了想道。

“我们也不知道那人是谁?所以,最重要探听他的底细。”金老道长站起身,“虽然我讨厌那狗屁的门当户对之说,虽然我想让荼蘼随着心意过一辈子,可也不能随便就把她给了哪个男人。她到底还小,万一识人不清呢?你别急,等我会会那二位来客再说。”

正要往外走,文静进来了,指了指外面道,“那个胡人已经能走动了,那小胖子要带人离开,现在在外面请见,要和夫人、小姐告辞呢。”

“真是巧了。”金老道长愣了下道,然后就转身对女儿说,“你留在这儿,别出去,还不到你露脸的时候,且在屋里听听就好。”

走到门边又压低了声音,“记着,在道观我是你们的师傅,没有夫人,没有小姐,只有我和你们师姐妹。”说完,掀起帘子,走了出

白蔓君立即拉着文静,跑到窗边细听。

第七十八章 自作多情的京城明珠

“你们叫什么名字?”是娘亲的声音,温和,可不给人留,“算不得救命之恩,却也算有缘之人,所以,还请说真名。”

“他叫锦衣。”沉厚略带沙哑的男声道,“晚辈……本名叫阿苏瑞。”

“突厥名?”金老道长再问。

低低的“嗯”声后,又补充道,“实际上是梵语名。”

金老道长暗抽了一口气,面儿上却没露,反而温和地问,“伤可全好了吗?”说着,细细打量眼前的年轻男子。他重伤而来,她未曾注意过,直到知道自个儿的亲外孙女,可能对这个突厥年轻人有情。

黑色的粗布袍子,有些短,也很旧了,但洗得干干净净,掩饰不住昂藏的身躯,生生让他穿出落拓之感,阳光洒了满肩。若他不刻意改变神情或者低眉顺目,身上就隐约着不冒犯的气息,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坦然而无畏。那是幼年时形成并深刻于骨的东西,模仿不来的。一把浓黑长发随便挽髻顶,因为利落,更衬得五官俊美坚毅,有如石刻。

一双碧眸……真正的突厥人很少有这样异色的眼睛,应该是有罗刹血统。而他虽然五官深邃,却看得出唐人的特点。

“若还有不适……”金藏道长犹豫着说,“贫道还懂点医理,不若让贫道帮你诊诊脉。”

锦衣吓了一跳,情不自禁伸手拉了夜叉一把,看在外人眼里,却像是扶着。

而他才要开口代为回答,夜叉却上前略施一礼道,“多谢道长救命之恩,不过晚辈有不得已的苦衷,就不麻烦道长了。”神情间颇为磊落,摆明不会对恩人有所隐瞒,“晚辈还有个不情之请我主仆二人来此地之事,望道长保密。”

“你信贫道?”

“信。”

“若贫道背弃这信任呢?”

“惟死耳。”这条命是人家救下,还回去也没什么大不了。

“放心,不会有这种事发生的。”金藏道长沉吟半晌似要考虑怎么说。

随后,她吐了一口胸中闷气道,“不过贫道奉劝你一句,听闻上回来看你的姑娘是你的未婚之妻。男人们在外头打打杀杀,可别轻易说死,不然置心上人于何地?重诺轻生,是男人的骄傲可曾想过会给身边人带来什么痛苦?”

夜叉一凛,不禁抬头望去,却见老道长转身进了那小楼,只扔下一句话,“这世上,男人背负得多。但随随便便就辜负女子的人,都称不得大丈夫。”

这小楼的格局好熟悉,和荼蘼的凌花晓翠差不多。夜叉想的是别的。

愣怔间锦衣拉了拉他的衣袖,连使眼色。夜叉从小和锦衣一起长大,立即会意是叫他先行离开,免得多事事端,也就恭恭敬敬对小楼深施一礼,转身大步而行。

出了道观约有一里,闷不吭声的锦衣回身张望了下,才道,“殿下,要不要叫咱们的人过来,把这个地方平了?”

夜叉顿住脚,微蹙了眉。

锦衣挫败的举手投降“好吧,是我想差了,一时之恶念而已。救命之恩,不能以屠杀相报对不?这个道观古怪,三个女道,一个未曾谋面两个武功很高,住在这深山老林里,穿戴物件看着朴素,却是豪门贵族所用的。我是怕……殿下的事被泄露出去。”

“那又如何?”冷笑着,继续往山下走。

躲躲藏藏,他已经腻了,逼急了,他必要闹到突厥不宁。趁乱,虽可夺势。可若还都没准备好,乱也可毁势。正是这个“乱”字,是目前的大唐和突厥都不愿意看到的。

锦衣也加快了脚步,追上夜叉,嘴里却絮絮叨叨,“殿下的武功虽然恢复了,但身子还有亏损,赶紧的回家养伤,暂时别露面了。头两天我回叶记,还遇到奉国公杜府的人,找我来要帕子,说是那天给殿下包扎伤口用的。”

“烧了。”夜叉就两个字。

“什么烧了?帕子?”锦衣愕然,“干嘛烧了啊,怎么还人家!”

“沾了我的身,就不能再给任何人。

“是吗?”锦衣表示怀疑,“好吧,我就说你打铁,不小心掉铁水炉里了。”殿下身上被春荼蘼何止沾了一点半点,也没见他这么分清过。

“其实……殿下烧帕子,是为了表明和杜三没关系,以此哄春六那丫头开心吧?”他不怕死的来了一句。

夜叉再度停下脚步,锦衣也再度举手投降,“好好,我不说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我赶紧通知春小六去,告诉她,殿下已经下山,免得她又带着小凤往山上跑,没的增加我们暴露的危险。”春荼蘼冒险来探望夜叉,令他对这坏丫头的印象好了很多。虽然,他嘴里没说过,还表现出很厌烦的样子。春荼蘼不管不顾的,也对得起主上以命相护。

夜叉无奈的看着锦衣胖胖的身影,极其灵活地在山里穿行,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指,按上了自己的唇。那柔软、湿濡、带着天然的热力和芬芳的感觉,似乎还停留在唇上,经久不散。

荼蘼,你还好吗?忽然,强烈的相思无预警的涌上来,即成骨之势。

而此时,春荼蘼实在是不太好,这个复杂的,目前已经出现两具女尸的案子完全找不到直接线索,她感觉自己比在现代还累。好歹,在现代时她只负责辩护,现在连破案都兼任了。真是律师、侦探、外加初级法医一肩挑,几天来就心力交瘁。这还不算,快到晚饭的点儿,有客来凌花晓翠求见,是她最不想见的杜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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