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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有毒(52)

“出了什么事?”刘易斯直接问。

“就算他是你爱的女人,是你的女友,你也不该随便把她带到这儿。”

“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允许你和这个中国女孩谈一场恋爱,她很可爱,反正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人的生命……其实短得可笑。而我们的生命,长到无聊。”里昂转过身,他的眼睛明明没看我一眼,我却感觉他的目光掠过我身边,驻足了片刻又离开。

“他来了吗?”

“来了,但还没有正式朝拜。”里昂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他们托派西家族的人都有仪式洁癖,必须要在午夜十二点进行。”

我听到他们“父子”二人东一句、西一句、鸡一嘴、鸭一嘴的各说各话,倍感莫名其妙。但是……谁来了?!等等,托派西?这不是那个新任本州领主的姓氏吗?这么说,那个全球女性无法抗拒吸血鬼排名第一的李斯特来了?好奇呀。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居然连女猎人的心也能收服?

我想到这儿,有点兴奋,呼吸只加快了这么一点点,里昂就感觉到了。

他歪过头看我,“看来猎人协会的消息很灵通哪,李斯特人还没有到,他们就早已经知道了。我亲爱的小姐,您想见见彼此威胁却又无可奈何,想灭掉对方却签订了协议的教派死对头吗?”

“想。”我老实地答。

里昂笑了,可刘易斯却很紧张,轻拉了我一下道,“小乙,你没必要见他。就算他接任了本州领主,但哈德斯岛毕竟是亲王殿下的产业,他不会经常来,所以……”

“但小丁已经是血族成员了,而且隶属他的治下,我必须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尽管我知道里昂会听到我的话,却还是低低的说,因为这显示了我和刘易斯的亲密度。

刘易斯想了想,最后还是艰难地点头。吸血鬼有吸血鬼的规则,虽然我是人类,但只要刘易斯承认我是他正式的女友,别的吸血鬼就不能伤害我。

“他现在在哪儿?”刘易斯问里昂,却望着我,好像我一离开他的视线就不安全似的。

“在地下室吧?等着召见他的臣民。”里昂无所谓地耸耸肩。

我低下头,忽然对里昂产生了一点同情,他费尽心机,不就是为了掌控本州的血族吗?到头来陪了夫人又折兵。这一次,他输得真惨。不过他很有风度,气急败坏、疯狂沮丧,是在他身上永远也看不到的。

但我为什么要同情他?正是他把我最爱的亲人变成吸血鬼的不是吗?对,我恨他,我会永远恨他,除非小丁能破除这个魔咒。不然小丁每向深渊走一步,我就会更恨他一点。

刘易斯拉着我就走。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满足我的愿望,可又不愿意我在正式朝见时见到那位新领主李斯特·托派西。

他走得很快,我勉力小跑跟着,并听到里昂的脚步在我身后不疾不徐的响起。真是的,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呢?在楼顶洒月光不是更好?

月光情人的内部装修极为华丽,但通向地下室的道路却还保持着监狱的原貌,因而显得很阴森,似乎有冰凉的水滴,正缓慢而不停歇地滴在长了青苔和黑斑的地面上。而地下,是普通客人绝对禁止进入的地方,是血族内部成员的私人领地。他们睡在这儿,这里才是他们真正休养生息的家园。

我被牵着手,穿行于迷宫一样的地下走道中,不久后,忽然听到一阵优美轻缓的钢琴声。刘易斯停顿了片刻,循着琴声而去,很快进入一个大房间。

和地上建筑的装修风格一样,此处的装潢布置也华丽奢侈,不过却带着一种古老家族的贵族气和优越感,大气、厚重、历史、从容不迫。就在房间的正中,摆放着一架同样华丽的钢琴,一个男人正坐在琴凳上随意的弹奏,清亮的乐曲就这样如水般流出。

他的穿着很搭配环境,也是华丽异常。普通男人穿得像他这样考究,难免显得装腔作势,再或者像演戏的、再再或者像高级鸭店中的头牌少爷,可他穿着那身衣服却显得分外合适,甚至连半分烟火气也没有。

他长长的金发在脑后松松的绑成一束,像黄金般灿烂而耀眼,我还没见过有别人的头发像他那么漂亮的。而作为男人的手,他的双手略有些纤小,但却特别适合那黑白的琴键,苍白到透明的皮肤下,隐隐透出几道青色的纹路。他的手指慢慢按下抬起,那么优美好看,轻松写意,只这一双手就魅惑到了极点。

“有女士到了,欢迎之至。”他仍然弹奏着温柔的乐曲,却回过头来对我打招呼。

他对我笑笑,五官精致,双唇如血,那双碧绿的眼睛好像春天的山头,充满了“生机”。当他的嘴唇微微抿起,就露出了两对尖牙,小小的,白得闪亮,有点像虎牙,特别可爱。

“李斯特·托派西殿下,因为我的女友是人类,所以我特地提前朝见你。我是刘易斯·范伦丁。”刘易斯施以贵族礼节,姿态优雅迷人。

“啊,是范伦丁家族的,里昂亲王的‘儿子’。”李斯特继续弹琴,眼睛也仍然兴味的看着我。

范伦丁?里昂好像也是这个姓氏,平时总是直呼其名,有点记不太清了。如果是这样,说明里昂和刘易斯是同家族的,从他们的年龄来看,刘易斯很可能是里昂的家族后裔,怪不得他们之间的关系显得即亲近又排斥,不只像创造者和被创造者那么简单。

“是的,李斯特殿下。”刘易斯保持着高度的礼貌,或者,是他不想冒犯这位传说中有着超过一千五百年生命的古老吸血鬼。尽管,他的样子看起来只有二十七、八,比里昂还年轻,跟刘易斯差不多。

“我在欧洲时就听过你们父子的大名,传说你是最不像吸血鬼的吸血鬼,比那个热爱人类的D先生只好那么一点点。”他腾出一只手来,以手指比划了一下,“居然所爱的女人也是真正的人类吗?”

我垂下眼睛。

其实我不擅长掩饰,每当感觉可能泄露内心秘密时,我就用这个笨方法。不过……D先生?我只知道P先生,而且不怎么热爱人类。难道是李斯特、小李同学口误?

刘易斯没说话,于是李斯特又问,声音温柔,但语气恶劣,“那么,你打算爱她多久才吃掉她?”

“我不会吃她。我从来不喝鲜活的血。”刘易斯握着我的手一紧。

我反捏他一下,让他明白我不会怀疑他。

“那多可惜,这个姑娘闻起来真是香甜,我活了这么久也没见过呢。”李斯特的语气仿佛不是说一个大活人,而是说一块牛排,“而且她这么可爱,你能忍受她变老吗?那太残忍了,不如尽早吃了她,然后忘记她,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血族应该做的啊。”

我暗暗皱眉,而刘易斯还没回话,里昂突然上前一步,皱着眉问,“是谁在这里猎食?”

第04章 血族规则

钢琴后,一个人缓缓站了起来,嘴角边还挂着鲜红的血。

他天使般的面庞、恶魔般的气质、残酷到纯真的表情,清隽的眼神,都令我的心血被瞬间抽空。

世上绝无仅有的美少年啊!

他是小丁!我的小丁!这么多日子要一直见不到的,本应在里昂控制下的小丁!

他的一只手中还提着他的“食物”,金秀儿的保镖之一。那个彪形大汉此时有如一个破布袋,只有出气儿,没有进气儿,显然已经活不成了。

他杀了第二个人!

“坏孩子!”李斯特停止了弹琴,快步走到小丁身边,轻轻拍打他的胳膊,“不是对你说了吗?不要杀人,好歹留条命给这个低贱的人类,这里可是密党的地盘,杀人等于挑衅猎人协会!”

小丁很茫然,“猎人协会,什么东西?打猎吗?那我要去,我很喜欢!”

“看你,把地毯弄脏了,你的‘父亲’会生气的。”李斯特不理会小丁的问题,低头看了看,“你洒得到处都是血,太浪费了。唉,我的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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