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冒险了。”他说,看来明白了我的用意。
是太冒险了,虽然我说得简单,但其间我有好几次面临着利爪尖牙和刀锋子弹的直接威胁,很可能挂彩,甚至就此客死异乡,唯有面对里昂时才轻松了起来。
但是,值得。很值得。
“从此以后我就是普通人了,再不是猎人的身份,和血族间也没有任何冲突,至少表面上没有。”我叹息着,在刘易斯的怀抱里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有人依靠真好,可惜大多数情况下我不能。
“你要做什么?”他问。
“我要长驻哈德斯岛。”我说出计划,“岛上有很多正常的人类工作人员对不对?我要在岛上生活,找到工作,养活自己。”
“为什么?就算是普通人类,就算里昂约束手下不暴露身份,也是有危险的。”刘易斯松开我,显得又纳闷,又担心,“岛上的血族也会吸人类的血,那些客人的、那些仆人的,只是吸得比较少量,事后又弥合了被咬者的伤口,消除了被咬者的记忆,所以一直没被发现罢了。而你,我亲爱的……”
他又抱住我,轻轻喘息着,埋首于我的颈动脉处,“你让人无法抗拒,时间越久,这种感觉就越强烈。”
“我有毒,记得吗?谁咬我就是找死。”我轻笑,躲开他的嘴唇对我脖子的触碰。我发现那里可能是我的敏感点,为此他的举动显得相当挑逗。
“小心,你血有毒的事,不能被太多人发现。”刘易斯的身子突然一僵,“不然,血族中人会千方百计杀掉你这个潜在的祸害,而协会会想尽办法利用你。你想,如果抽光你的血来制造消灭血族的武器,该是一件多么方便的事情。”
他这样说,害得我很沮丧。这让我明白,我实际上永远不能彻底摆脱猎人协会与血族之间错综复杂的纠葛,永远被牵连着,似乎冥冥有一只手,把我不断推向矛盾的中心。
这就是天意吗?
我无法确定,但我知道我绝对不做协会的药物提取体,也绝对不做血族成员追杀下的可怜虫。目前的话,还是过一天算一天,火烧眉毛,且顾眼下吧。
“知道你血有毒的人,在那场爆炸中死去大半。”刘易斯继续说,“剩下的……里昂很费了一番力气才平息了‘谣言’。但我怕你在岛上太久,终究……”
“我会小心的。”我打断他,“经过今天晚上的事,协会唾弃了我,难保不想杀掉我这个百年耻辱。”我故意说得严重些,其实我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吗?而里昂为我消除威胁,也是为了更好的利用我。
是……吧?
“在哈德斯岛上,你才能躲开协会的迫害。”刘易斯明白了,可他不明白的是,我必须近距离了解吸血鬼,然后才能想出办法救小丁。至少……我要找到类似于日行石的东西,我不能让小丁永远见不到阳光!
“那我也搬到岛上去住。”达成共识后,他说,“你要守护小丁,而我,会守护你。”
第12章 自作多情
刘易斯的意思是,我不用工作,他也可以让我生活得很好。范伦丁家族以前就是欧洲某国的首富,几百年下来积累的财富更是多到无法想象。从这一点上看,里昂超级会赚钱,就算整个奢华的哈德斯岛,于他而言也不算什么。刘易斯虽然恬淡,金钱堆积起来的生活品质也是很可观的。
但我必须工作,因为不想让男人养,那会令女人失去自尊。重要的是岛上有一个图书馆,听说藏书多到令人发指,其中包括大量了吸血鬼家族史和吸血鬼事件的记叙,我暗中觊觎好久了。
想救小丁,就要先了解这个特殊的种族,说不定还能找到些上古密法什么的。所以说千万不要小看知识的力量,有很多事的解决办法就在犄角旮旯的某本书的犄角旮旯的地方。
为吸血鬼打工,是个不错的选择。而当里昂听到我的要求,立即就同意了。他似乎知道我想做什么,干脆就放任。有时候我很奇怪,是什么让他如此信任我?难道敌人间的彼此信任要超过朋友和亲人之间?
无论如何,我终于正式成为了哈德斯岛的一分子,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图书管理员。只是当我第一次走进那间庞大、充满沉重感觉的图书馆,我后悔了。后悔死了。后悔得肠子都绿了。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啊!
这地方,大得像个篮球场、蜘蛛网多得像个鬼屋、尘土厚得像新开挖的墓穴,书乱得像砖头瓦块一样堆得到处都是,书架像多米诺骨牌似的躺倒……
这是储存人类精神瑰宝的地方吗?简直像个垃圾处理场!
“你故意的对不对?”因为是里昂亲自带我来的,我生气地问。
法克他家老太爷的,本以为自己奸计得逞,岂知又被这大混蛋摆了一道。他自然早知道这里是什么情况,却根本不提醒我,摆明要累得我七死八活。
“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想让我怎么做呢?”里昂耸耸肩,微翘的嘴角暴露了他卑鄙的喜悦。
“我要求加薪、加人!”我愤怒地争取自己的权益,然后转身就走。
我不是不想干了,因为从这里查找资料是我必须要做的事。但环境太恶劣了,我忍不住耍了大牌,可却没注意脚下凌乱堆着的书籍,结果一转身改为了向前扑倒。
我短促的惊叫,里昂眼疾手快,从背后捞起了我。但是他没有君子的放手,而是令我整个人都倚在他怀里,后背抵着他坚硬的胸膛。
“你住在岛上,我还没找你要保护费呢。”他的嘴唇轻轻触碰着我的耳垂,“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天的刺耳声音是你弄出来的。”
“那有什么稀奇?是人就会发现那是东方法术。”我歪过脖子,躲开他的挑逗,哪想到他却又轻咬我的脖子,害我瞬间全身发麻,若不是他抱着,差点腿软到坐在地上。
“放开我!”我挣扎,他却抱得更紧,下巴也贴在了我的头顶。
“你害我未竞全功。”他轻声说,因为看不到他的脸,也不知道他是在生气,还是在遗憾。
“得了,你已经占尽上风,好歹能出口气了。”我试图用后肘顶他,也没成功。妈的谁说女人的胳膊肘最有力,可以对付强壮好几倍的男人来着?!
“如果不是我及时制止,猎人协会和血族能有相安无事的机会吗?”我不满地说。
前几天的两派大乱斗,完全是血族挑衅,而且没有通知上峰,自行就做了,摆出个冲动的架势,其实是李斯特和里昂蓄谋已久。论伤亡,是协会比较大,但在威廉十六的事上,协会理亏,加上血族把本族那个大人物的死硬推在协会身上,协会也一时有口难辩。
这些情况其实和黑帮片里的情形差不多,低下死多少人,互相之间多么剑拔弩张,顶不上上层的一个秘密协议。有句话说得好,勇猛没有用,懂得妥协才能真正成功。
虽然我不知道双方的上层达成了什么协议,但他们都给自己的下属下达了命令,不许再起冲突,所以表面上的和平又回来了,只是脆弱到不知何时突然打碎。而且,在双方的下属中,很可能会拥有对彼此持久的憎恨,毕竟都有朋友死于那场争斗。
但,我的功劳不容抹杀。如果我晚出手一会儿,双方伤亡更大,做下的仇更深,也不可能表面化解。
“你觉得我自己不会掌握时机?”他抱着我的手又紧了紧,以肢体语言提醒我的冒犯。
我连忙做出呼吸不畅的样子,趁他略松手,立即结一个小小的电印,狠电了他一下。
“看来不能给你半点反击的机会。”他哼了一声,笑。
“我当是夸奖了,谢谢。”
“那图书馆怎么办?”他上前一步。
我连忙躲得远远的,这回看着脚下,三跳两跳的闪到门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