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重生回新婚夜,我被总裁大叔宠翻了(634)

作者: 蒲小初 阅读记录

沈墨琛的意思就是让她去看看时小冉,其次才是找工具。

时母还是厉害,也有威力,去敲了门,时小冉听到是她,就起身去开了。

时母说:“哟,换了一身了?刚刚那个挺好看的呀。”

时小冉:“您到底要什么?赶紧说。”

“咦,这不是墨琛让我上来拿剪刀吗?要剪裁那个围巾。”

时小冉于是明白,径直去找到东西,给时母。

“这个……”

“哦,那我下去了。”

“拜拜……”

“呃……”时母走到门边,步伐放得很慢。

“小冉呐,妈妈给你做了好吃的凤梨酥,下楼吃呗?”

“我不要。”

“再问你一遍,要不要?”

“不要。”

“哟,给你脸了是不是?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下楼!”

“呃……”直接给时小冉拉下楼去了。

“哪有你这样的?我不要,非得逼着我要?我就想一个人待着,我……”

“不,你不想。”

“呃……”时小冉找不到话怼了。

紧接着,时母说:“我跟你说,人家墨琛多有心,给我买了一条,还不忘给你买。处处都想着你。

就这样的男孩子,你还想怎么样?还耍脾气,大家说说话,都是开玩笑,要是都往心里去,就没意思了,知道吗?

人生,得多笑笑,不然有什么意义?”

“呃……”被时母拉着下楼,强行塞了刚出炉的凤梨酥,然后给她关沈墨琛操作的那一间屋子去了。

里面有一个飘窗。

阳光能照到,也很温暖。

时小冉就穿了一件白毛衣,深色牛仔裤,邻家小女孩一样。

“你要的东西。”

时小冉径直把东西往桌上一丢,端着手中热咖啡,脱了鞋爬飘窗上看风景去了。

后来也觉得无聊,就放歌听。

很经典的粤语老歌,王菲版本的《约定》。

时小冉很喜欢里面最后一句歌词: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是呀,很多人出现只是一瞬间的时间,能纠缠这么久,那都是缘。

谁能让自己两鬓斑白,还不后悔认识且记住的?

吵架也好,生气也好,开心也好,难过也好,失落也好,都唯有一个沈墨琛。

“老婆,想听什么歌?我给你唱。”

第954章

我在哄你

时小冉真不想应他。

自己听得正入神,忽地听他这么问一句,着实有一些惊讶的。

他沈墨琛可不喜欢什么唱歌之类的玩意儿。当然,之前还没生孩子的时候,他也有过给她唱歌的经历。

那时候哄她睡觉什么的,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大猪蹄子一般的存在。

真是一个有了孩子之后,就忘记了老婆的人。

更气人的是,哄迎迎睡觉的时候,不是故事就是唱歌的,从未停过。还越唱越精神!

于是沈墨琛不问还好,这一问,直接问到了时小冉生气的点。

“不认识你,你是谁?凭什么要听你唱?”

话闭,时小冉径直出去找耳机,又回来,坐回原位。

耳机戴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看外面的风景。

沈墨琛看她那样子,忍不住笑。不过她不说话,他也不会觉得怎么样的。

因为知道她是在耍脾气。他太了解她了,只要她还肯跟他说话,都是在等他去哄她而已。

于是停下手中的工作,启动轮椅过去定住。

从背后抓住她的手,时小冉想挣开的。但是他力气更大一些。况且他现在还坐在轮椅上。

她也不可能真的胡来。

“冉冉。冉冉,冉冉……”

时小冉依旧装听不见。还故意把音乐的声音调得大声了一些。刚刚其实声音不大,就是有意想要看看他能做点什么的。

果然如同她想象中的一样,过来了。

哼……

再厉害又怎么样?再被这么多人崇拜着尊敬着又怎么样?到了她这里,还不是要乖乖地认输!

她时小冉这辈子,什么都可以不要,事业也好,还是其他光鲜亮丽的身份也好。都不重要。

她并不想像别人那样,成为女强人。

她只需要做好两件事,就完全ok了。那就是做沈墨琛身后的女人,培养好他们的四个孩子。

相夫教子,看似轻松又简单,但其实想要做好,是非常难的。

那个难度不比「女强人」简单,当然,这样更加有意义。

她的价值观,就是女人征服男人,男人征服世界。

事实证明,这样是对的,现在的他们,不是一点点地在变好吗?

“老婆,老婆,转过来。”

沈墨琛一边喊,一边拉着她转身,等到距离稍微近一些了。

才倾身过去,拥着她。

“好了,不气了好不好?老公错了。别生气了,生气就不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