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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大秦相国夫人(210)+番外

“人呢?”赵维桢踏进门开口。

“回夫人,安排到内间去了,”掌柜赶忙过来,“我派人去通知一声?”

赵维桢想了想:“不用,我自己去看看。”

本应该吕不韦来的,但身为相国,吕不韦近日忙得很。

又得忙着准备出使,还要协助嬴政面见为国丧而来到咸阳的各国使臣,里里外外,事情繁杂。

有事要去见王上,就算要见李斯,也是暂且搁下了。

吕不韦按捺得住,赵维桢可按捺不住。反正他也不在乎,她就先来看看。

赵维桢步入内间,就看到长案之后坐着一名衣衫质朴的青年。

历史上的一国之相、推动秦国大一统的功臣,以及秦始皇死后伪造诏书扶公子胡亥上位,后遭腰斩的李斯,如今还是名着白衣的平民。

他看起来与赵维桢年纪相仿,穿得质朴,却还算有气度。生得不算英俊,但读过的书为其增添了几分文士应有的模样。

赵维桢觉得,若是他换下深衣、剪短头发,再戴个眼镜,倒是很有二十一世纪人心中高材生的意思。

二十五六岁,掐指一算也是个博士生了。

此时正待应聘的“博士生”,正对着面前的食器发愣。

摆在李斯面前的两尊食器,一尊内放着个大饱满的扁食,一尊内则是热腾腾的面汤。

咸阳城近年流行用面食,充其量也就普及到整个秦国。先秦时代的习俗传播速度还没这么快,对于其余各国来说,也就是商队带给公卿贵族们尝尝新鲜,李斯本为寒门,自然是头一回见。

青年李斯好奇地用筷子碰了碰扁食,而后夹起一颗。

他本就困惑,送到嘴边轻轻一咬,半个饺子进口,咬到滑嫩的面皮和丰富的馅料后,顿时面露惊异之色。

李斯把筷子拿远了些,仔细观察起扁食内部的馅料来。

赵维桢上前:“郎君可是觉得饭食不合口?”

平日里吕不韦换下朝服,依旧坚持衣着节俭。他穿成黔首的模样,赵维桢自然也不好把昂贵布料和奢华首饰挂在外面。

她穿得简单,好似有钱的寻常富人,李斯大抵是把赵维桢当成了酒肆的管事,只是摇头。

“并非不合口。”李斯客气解释:“只是这叫扁食的食物,内部包的是韭?”

“是春韭。”

赵维桢解释道:“郎君来秦刚好是时候,第一批春韭收了起来,新鲜得很呢。”

《诗经·豳风》有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韭菜容易生长,且长势往往很是旺盛,自古与壮()阳、生()殖联系在一处,是很吉祥的象征。所以在先秦时代,韭菜与羊羔一样,是重要到能够祭祀先祖的食物。

而且,也不耽误人吃。

“竟是与河虾抱进面皮里。”李斯细品之下,觉得相当神奇:“春韭味辛,河虾鲜美,理应是毫不搭界的两种味道,竟是相辅相成。如此吃下去,不觉韭辛,更提升河虾的鲜味。今日也算是开了眼了。”

赵维桢:“合郎君的胃口就好。”

李斯点头。

他又给自己乘了一碗面汤。

春寒料峭,几口热腾腾的面汤入腹,简直是从口腔一直暖到胃部,彻底驱赶走春日的最后一点凉意。

“据说吕家酒肆的饭食,都是夏阳君想出来的,是么?”李斯问。

赵维桢还是楞了一愣,才反应过来李斯口中的“夏阳君”指的是自己。

想来约莫是李斯觉得太师不过是个虚名,喊孟隗夫人又显得不尊重,所以干脆称君。

封君之后,以封邑名号作为称呼倒也无可厚非。只是秦王政刚赐了封邑没多久,赵维桢还没习惯呢。

“确实是。”她肯定道。

李斯捧着汤碗,一声感叹。

他又把碗送到嘴边,不仅感慨道:“来了秦国才知道,这里的粮食,丰足到可以磨成细粉,把杂质筛掉后吃,可见其产粮之多。粮草如此充盈,怪不得秦国这么强大。”

说完,他又看向自己的碗:“夏阳君既关注政事,又不落民生,好生厉害。怪不得身为女子,却得历代秦王重视。我要是赵王,我现在肯定后悔得不得了。”

赵维桢闻言扬起灿烂笑容:“承蒙郎君高看我。”

李斯:“……”

赵维桢:“郎君吃得还满意么?”

片刻的沉默蔓延,而后李斯险些把嘴里的面汤吐出来。

他如触电般放下汤碗,一个鲤鱼打挺起身,赶忙向赵维桢行揖礼:“在下失礼,竟是有眼无珠至此,连君上都没认出来!”

说完他又很是尴尬地以袖掩面,不太敢再开口了。

赵维桢见青年李斯神情窘迫又手足无措,不禁挑了挑眉。

她是什么怪物不成?打个照面反而不好意思起来了,历史上的李斯好像也不社恐吧,不善言辞、不懂交际的不是他同门师兄弟韩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