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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637)

曹朋只觉得,好像小说一般。

他疑惑的看了一眼王双,走到那匹‘狮虎兽’跟前,伸出手搂住了它的脖子。

‘狮虎兽’的骨头架子,明显要比普通的马匹大。

甚至连照夜白,也要比狮虎兽低上十公分左右。从蹄到项,大约有一米九的样子,比赤兔马要高出五六公分;体长大约在两米六左右,比赤兔长了二十公分。

鼻息悠长,说明了它的肺极为强大。

蹄子也很大,周围长着一圈黑毛,显得格外怪异。

那双眸子,黯淡无光,让人感觉它有气无力。身上的鞭痕无数,还有许多伤疤层层叠摞。

“狮虎兽的食量,是普通马匹的一倍还多。

只可惜那匈奴人认不得宝,所以用普通马匹的食量来喂它,自然无法让它饱腹。”

王双一旁介绍,同时显得有些可惜。

“如果早一个月被我发现,这匹狮虎兽绝对可以独占鳌头。匈奴人有什么宝马良驹我不知道,可要想超过狮虎兽,绝无可能。可惜了,时间有些不太充足。”

曹朋回头道:“取上等草料喂它。”

韩德在一旁听得也是半信半疑,于是命人取来了草料。

这狮虎兽果然食量惊人,在吃了寻常一匹马足够的草料之后,竟仍不满足,摇头摆尾,似乎在请求曹朋,再给它一些草料。曹朋又让人取来一份草料,依旧无法令狮虎兽满足。等第三份草料送上来之后,曹朋也是暗自心惊……

是不是宝马良驹,还在两可之间。

可单以食量论,这家伙的食量,几乎是照夜白的1.5倍。

如此巨大的食量,换个普通人家,还真就养活不起。怪不得,它看上去瘦骨嶙峋,原来是没有吃饱。让一匹没有吃饱的马奔跑,自然无法发挥出它的优势。不过这狮虎兽的体型巨大,如果能保证它的草料,体重恐怕会超过一吨,甚至重于赤兔马。曹朋看着狮虎兽把第三份草料吃完之后,也忍不住感到几分可惜。

真好好调养一番,这匹马绝对是马中之王。

可惜了,时间太短,让它难以达到最佳状态……万一在叼羊大赛时发生意外,岂不是可惜?

“王双,这马叫什么名字?”

“卑下见它毛色发黄,且体格宽大,所以便唤它大黄。”

“那好吧,你且好生照顾大黄,给它打上马掌。至于这次大赛,就别让它参加了。”

说着话,曹朋伸出手拍打大黄的脖颈。

那狮虎兽似乎感受到了曹朋对它的喜爱之意,顿时把脑袋贴过来,往曹朋的怀里钻去。

这,还真是一匹通晓人性的宝马良驹。

曹朋忍不住拍了拍它的脑袋,这才转身离开。

大黄是不是好马?

韩德没看出来!看但只是以食量而言,韩德觉得,大黄绝对是马中的翘楚……

可是,就算它是一匹好马,以它现在的状态,即便是参加叼羊大赛,恐怕也难以派上大用场。想到这里,韩德忍不住轻轻摇头,颇有些责怪的说:“王双,马是好马,但后天便是大赛,你就算把它买回来,只怕也帮不上公子的忙啊……”

王双愧疚的低下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只是,那匹狮虎兽摇头摆尾,喷出重重的鼻息,似乎是在抒发着他内心中的不满。

第377章 狮虎兽

夜深沉,自稽落山方向,缓缓行来一支铁骑。

人数大约在三千人左右,在夜色之中,朝着受降城方向逼去。

这支骑军,没有显示任何旗号。不过从他们的衣着装饰来看,却是鲜卑族人。

为首一员大将,名叫沙末汗。

此人是鲜卑中部大人轲比能帐下大将,其父厥机,则是轲比能帐下部落大人,实力不俗。

“小大人,再往前,穿过这个牧原,就可以看到受降城了。”

沙末汗点点头,露出沉思之态。

片刻后,他突然道:“去卑如今是在申屠泽,对吗?”

“正是。”

沙末汗说:“去卑这个人,做事很小心。他敢渡河去申屠泽,势必会在受降城部下重兵。我们虽说是偷袭,但未必能占到什么便宜,倒不如奔袭弹汗山,你们以为如何?”

“可是……轲比能大人说,要咱们设法破坏汉家人和南匈奴结盟。”

“我当然知道……可问题是,咱们如何破坏?”沙末汗微微一笑,向身边几名小帅解释道:“申屠泽是刘豹的地盘,如今马上就要举行叼羊,咱们很难寻到破绽。破坏他们结盟,有很多办法。打受降城,意义不是太大,倒不如直奔弹汗山。”

“可弹汗山那边,同样防卫严密啊。”

“我的意思是,打而不打。”

沙末汗的一番言语,令身边小帅露出迷茫之色。

“咱们只三千勇士,勿论是偷袭受降城和弹汗山,都会损失惨重。

我的意思是,咱们佯攻弹汗山。如此一来,呼厨泉必然会赶回弹汗山救援……而后,咱们在中途伏击呼厨泉。即便是呼厨泉和汉家人达成盟约,可呼厨泉一死,这盟约必然不攻自破。我曾听人说,在很久以前,汉家人就用过这种办法。咱们这次就效仿汉家人的招数,于半途伏击……呼厨泉一死,去卑和刘豹必然发生冲突。如此一来,南匈奴在十年之内,绝无法威胁到轲比能大人的事情。”

小帅们有些不太理解沙末汗的计划,不过听上去,似乎很有意思。

而且,沙末汗是厥机之子,未来的部落大人。他们身为小帅,自然不可能违背沙末汗的心意,于是齐刷刷点头,表示愿意服从沙末汗的计划。

沙末汗嘿嘿一笑,旋即下令道:“传令下去,儿郎们立刻转向东方,务必在两天内,抵达弹汗山。”

鲜卑铁骑,在行进中,骤然变向。

虽然命令发出的有些突然,可是在行进之间,却有条不紊,丝毫没有露出混乱迹象。

举目遥望受降城,沙末汗微微一笑。

“去卑,这次就放过你,莫令我失望……”

……

阳光明媚,是一个大好的日子。

五月的朔方,气温正好,不冷也不热,令人感到极为舒适。郁郁牧原,一望无际。朝远方眺望去,但见一片苍郁之色,恍如天地一色般。天很高,很蓝;地很大,郁郁葱葱……行进在天地间,只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心胸陡然宽广许多。

在申屠泽牧原上,彩旗招展,人声鼎沸。

一年一度的叼羊大赛,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拉开了序幕。

星罗密布的帐篷,散落在申屠泽牧原上。牧民们纷纷走出来,为自己所喜爱的团队呐喊助威。过一会儿,叼羊大赛会在这里展开。获胜者将会把带血的羔羊甩到帐篷顶上。羔羊落在那一顶帐篷上,就代表着好运,是牧民们最喜欢的礼物。

一座高台,在牧原上拔地而起。

匈奴各个部落大人,纷纷前来观战。

酒水,自然不可能缺少。在这一天,草原上的酒水完全是免费供应。一个个装满美酒的缸子,就那么随意的摆放在露天里,任由过路之人享用,分享匈奴人的快乐。

呼厨泉,去卑,刘豹,还有刘光田豫,早早登上高台。

在不远处,一群群匈奴勇士聚在一起说话,不时传来爽朗笑声。

“临沂侯,听说你们汉家勇士也会参加叼羊大赛,却不知是哪位勇士?”

生着一部浓密的络腮胡,脸圆圆胖胖的呼厨泉开口询问。

刘光微微一欠身,笑呵呵回答道:“此次参加叼羊的勇士,乃我大汉一位猛将。

他是曹司空的侄子,更是此次使团护军主将。

此前因为身体的缘故,所以一直没有露面。这次听说大单于举办叼羊大赛,曹校尉自然也就来了兴致,提出参加……还请大单于切莫怪罪曹校尉才是。”

“哪里哪里……”

呼厨泉眉头微微一蹙,旋即绽露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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