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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687)

曹朋终于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庞统虽然才华出众,但比起李儒来,绝非一个好的谈话对象。

当曹朋说完之后,匍匐在白狼皮上,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小帐外,不时传来喧哗声。

郭寰清脆的声音,显得是那般悦耳。

曹朋迷迷糊糊的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间心头一震,蓦地醒过来。

李儒,正悠闲的喝着水。

那模样,就好像他喝得并不是水,而是什么琼浆玉液一般,有滋有味。曹朋呼的坐起来,发现小帐里,已点起了烛火。两支大蜡,把帐中照应的非常通透……

天,已经黑了!

看曹朋醒来,李儒微微一笑。

“公子,睡得可还好?”

白狼皮里透着一股子热气,以至于曹朋醒来,丝毫感觉不到寒意。他揉了揉眼睛,脸上露出赧然之色,挠挠头,轻声道:“先生何不唤我一声?朋却是失礼了!”

“哈,甚个礼?”

李儒笑道:“当年边章之乱,我初为太师谋主,和公子如今并无二样。

我还记得,那次我为太师谋划成功之后,在庆功宴上便熟睡过去,一下子睡到了第二天正午……呵呵,刚才我仔细想了公子的计划,并无太多的破绽。不过最大的问题,也许公子忽略了!那就是红泽人虽是汉民,但是在河西生活百年,早已经和中原汉民不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些红泽人,和羌胡并无二致。”

“哦?”

曹朋精神一振,“还请先生指点。”

“公子的运气不错,先救了檀柘,至少在开局时,不至孤立无援。

如果当时公子把治所选在廉县,说不定会引起檀柘的警觉。正因为公子要另立治所,廉县规模减小,才使得檀柘愿意和公子交道。所以说,这个开局非常好。

但问题是,公子想要在红泽立足,用错了方法。”

“哦?”

“那些红泽人,有羌胡习性。

什么是羌胡习性?说穿了,就是欺软怕硬。公子要和红泽结盟,方向并没有错误。只是在最初,缺少了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立威!公子未能展现出足够的力量,能够立足红泽的力量。以至于红泽人在内心里,仍觉得公子不堪一击。

应该给他们一点教训。

哪怕是主动挑起矛盾,也要展现出朝廷的威严。”

曹朋闻听,不由得一蹙眉,“那万一激怒了红泽人,该如何是好?”

李儒哈哈大笑,“公子莫非以为,这些遗民,还有当年汉军横扫漠北的血性不成?”

“这个?”

“公子,有些时候,不可以考虑过多。

对红泽人绝不能一味怀柔,必须要展现出你的强硬。唯有这般,红泽人才会老老实实的遵守盟约……说实话,窦兰和公子的盟约,在某看来,一钱不值……公子觉得自己实力还不够强横。但以儒看来,足以给红泽人一点小小的教训。”

“可万一激化了,岂不是麻烦?”

李儒听罢,冷笑连连。

“可问题是,他们敢吗?”

第415章 河西第二弹(四)

这一夜,曹朋失眠了!

李儒的到来,给他打开了一扇窗户,让他看得更加清楚。细想起来,自己在河西的这段时间,确实有些低调,或者说有些软弱。特别是在三十六部发动叛变之后,他居然坐视红泽整合,而没有插手其中,实在是有一些过于低调和软弱。

没错,曹朋的确实力不足。

但问题是,红泽人泥菩萨过河,同样自身难保。

哪怕他出手了,红泽人敢站出来反对吗?

窦兰自己的屁股还没擦干净,那所谓的红泽部落联盟,更是脆弱的不堪一击。如果红泽人真的是铁板一块的话,也不至于被马腾轻而易举的分化。曹朋觉得,他被骗了!他被那所谓的红泽百年盟约,蒙蔽了眼睛,以至于错失了大好机会。

李儒说的不错,红泽人在河西生活百年,早已不是纯粹的汉民。

也许,在一百年前,他们的祖先还懂得忠孝仁恕,可现在这些红泽人,和羌胡无异。

和他们讲究忠孝仁恕,无异于与虎谋皮。

就像庞统之前所说的那样:窦兰之所以愿以和曹朋定下盟约,是因为他需要时间来整合。同样,窦兰也在利用曹朋的存在,来震慑马腾……一俟他整合完毕,必将和曹朋反目。到时候,一切盟约都将变成空谈,他们看重的,是拳头大小。

愚蠢!

曹朋呼的坐起来,一拳头擂在地榻上。

我真是他娘的愚蠢……

“夫君,发生了什么事?”

这么大的动静,一下子惊醒了睡在曹朋身边的郭寰和步鸾。

二女今晚和曹朋睡在一处,有道是小别胜新婚,分别数月,自然少不得一番天雷地火似地激情。

郭寰,属于典型的北方女子,体形丰满。

C罩杯的酥胸,呈桃子的形状,握在手中可见乳波荡漾;而步鸾呢,则是典型的江南女子体态,娇小玲珑,给人以柔弱之感。二女坐起身子,被褥滑落,酥胸半露,透着盎然的春意。小帐里,火盆子中的炭火烧得正旺,让人感觉很舒适。

两头雪獒匍匐在帐门口,疑惑的看着地榻上的三人……

曹朋揉了揉脸,有些赧然道:“别担心,不过是想到了一些事情罢了。”

“夫君镇抚河西,更需保重身体才是。

天已不早了,夫君还是早些歇息,否则明天怕是没了精神。妾身和小鸾,在这里服侍。”

曹朋点了点头,复又躺下。

一直紧绷着的神经,在步鸾纤纤玉手的抚摸下,渐渐松弛。

离开许都之后,曹朋就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中。特别是经历了数次刺杀之后,更让他难以轻松下来。而到了河西,连轴转不停。直到今夜,他才算得到了休整。

不知不觉,曹朋睡着了!

……

第二天一早,曹朋警醒坐起。

步鸾和郭寰已经不在,从帐外传来阵阵的白粥香味儿。二女已经起来,亲手操持着曹朋的早餐。东汉时,由于物资的匮乏,人们大都习惯于一日两食。不过曹朋从棘阳开始,便养成了一日三餐的习惯。渐渐的,这个习惯也影响到了周围众人。

曹朋从榻上起身,披衣走出小帐。

两头雪獒立刻迎上来,蹭着曹朋的腿,好一阵子的亲热。

曹朋伸了个懒腰,精神为之一振。

起雾了!

深秋的雾水很重,而且也非常频繁。天不亮,雾气生成,有时候到辰时也不曾散去。

而且,这雾水会频繁出现,形成了河西一道独特的风景。

站在小帐门口,隐约可看到营地中的篝火跳动。不过,人影相对模糊,不走到近前,很难看清楚模样……

“夫君,起身了?”

步鸾一身素衣布裙,捧着一个托盘走到近前。

一碗浓稠的麦粥,上面漂浮着嫩绿的葱花,看上去赏心悦目。在配上两个蒸饼,还有两个小菜,早餐还算是丰富。当年在海西时,步鸾就经常这样做……一般而言,曹朋的饭菜都是步鸾一手操办,而郭寰更多的是处理一些杂务。

“小鸾,辛苦了!”

看着步鸾红扑扑的小脸,曹朋不禁有些心疼。

有时候想想,何苦为难自己?

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和名声,就算是留在许都,也至少是个比两千石的朝廷命官。如今,他年仅二十一,秩真两千石。从比两千石到真两千石,似乎差距不大,却还是有些区别。按照曹朋的年纪,如果不是镇抚河西,断然不会给他真两千石俸禄。正因为考虑到河西的复杂性,已经朝廷给予的支持甚少,才有了这北中郎将的职务。这是运气,同样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本来曹朋并不感觉什么,可是看到步鸾在这河西轻柔晨风里娇柔的小模样,他又不禁有些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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