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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路向北(90)+番外

不过,童一念不得不承认,颐朵花起钱来确实很安心……自从上班后,她赚的钱永远都不够她花的……

为此童一念常常数落她,反问,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安心?她却说,无论是半月光还是月光,光的都是自己的,为什么不安心?

童一念很服她……只是上班两三年来消费的标准见长,恋爱的事却一直消沉……

颐朵听了她的嘲讽,气得直呼气,站起来就走,末了,还扔下一句,“你真是不懂我!若要知我心,问你老公去吧!”

呃?童一念愕然,什么时候,陆向北和颐朵成了酒逢知己千杯少了?难怪和她话不投机半句多……

这陆向北太过分了!家里人个个向着他就行了,这养了多年的闺蜜也被他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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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见哦~!遮天

☆、第129章 陆向北,不要挑衅我的信任

这几日陆向北的表现是极佳的,大部分时间和童一念一起去公司,一起回家,除了必要的应酬,通常晚上都不出去,这样,两人几乎是形影不离了。

童一念开始觉得,如果生活一直这样下去,就堪称完美了。

她对生活的要求向来不高,从最初渴望一个形式上的家,到后来起了贪心,向往一个真正的家,而今,至少表面上看起来,算是达成了心愿。懒

而她对所谓真正的家要求亦不高,不过是像现在这样,忙碌一天归来后,不是一个人空守在宽大的房子里,而是有人陪伴,有人和她挤沙发,挤蒲团,有人和她抢吃的,有时又把吃的喂进她嘴里。

她惊讶地发现,陆向北上次发脾气没收了她全部的零食,却没有真的全都扔掉,而是把地瓜干和铁蚕豆给留下来了。

“这些,怎么不扔啊?”她抓着一把蚕豆,把玩着问,继续挑衅的口吻。

他斜了一眼,“这些不是垃圾食品……”而且,他自己也吃了好多地瓜干。

她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肯定是因为他自己也喜欢吃……

她又仔细想了想他上次为什么要发脾气扔掉她的零食?好像是因为……她光吃零食,忘记了吃晚饭……

难道,他其实是在关心她,又是她给忽视了?

不知道……

不过,就算是关心,要怪也只能怪他每次用的方法都这么糟糕。虫

有时她会怔怔地盯着陆向北看,觉得这样的他,这样的生活是不是不真实?

而每每她发呆的时候,陆向北就揉她的头发,或者塞个东西进她嘴里,开玩笑,“我知道我帅,可你也没必要呆成这样!”

童一念不得不给他个大白眼,顺便把抱枕扔他身上去。

她最喜欢的感觉,就是他坐在沙发另一头的时候,顺便就把她光着的脚搂进怀里,仿佛是很自然的动作,他已经做成了习惯,一点也不觉得突兀。只是有一天她突然想起这个问题的时候,觉得很温暖。

他的怀抱,真的很温暖,如果这温暖是真实的话。

她觉得,她终于找到了恋爱的感觉,就是现在,虽然迟了,但愿不晚,但愿……

莺莺和伍若水不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她想,他一定已经做了安排,至于是怎么安排的,她不想过问了,只要他答应过的事能够做到就行,他说要斩断过去的,过去自然就是指的莺莺和伍若水。

这天傍晚,两人说好一起去新开的一家餐厅吃饭。

童一念来叫陆向北的时候,他却让她先去定位子点菜,他还有件工作没完,一小时以后再来吃现成的。

她看了他三秒钟,没有异议,答应了。

她真的不想怀疑他什么,她也知道,信任是两个人相处的基础,可是,原谅她……

如果真是有工作要做,而且只需一个小时的话,他完全可以叫她等,她会等她一起走,可为什么要她单独离开?

陆向北,你最好不要让我失望……

她让颐朵把她的车开走,造成她已离开的假象,而她自己,则坐进公司对面的一家咖啡厅,从这家咖啡厅,可以看到公司外发生的一切。

结果,根本就不用见鬼的一个小时,才十五分钟,陆向北就下来了,上了一辆的士。最近两人都一块上下班,所以只开了一辆车出来。

她扔了一张钱在桌子上,飞快地出去,也上了一辆的士,要司机跟上前面的的士。

陆向北所乘坐的车,在行驶一段距离后停下,路边站着一个穿着打扮耀眼的女郎——莺莺……

车门开了,莺莺上了车。

然后,车继续开走。

“这位太太,还要继续跟吗?”的士司机问,声音里带了同情。

还跟吗?

她心中渐渐发冷,“算了,不跟了,谢谢。”

她付了钱,下车,脚步沉重得迈不开,突然之间又想起,司机怎么知道她结婚了呢?叫她太太?她脸上刻着“陆太太”这三个字吗?

顿悟。原来,世界上这样追踪老公的女人何其多,见多了也就不怪了……

陆向北,你不该挑衅我的信任……

不过,童一念,你又何尝真正信任过他?否则,怎么会跟踪他?否则,心中那虚幻的感觉为何总是存在?

所谓幸福地恋爱,不过是假象,而这假象,也太容易揭穿了……

太快,她甚至来不及抓住一点好好回味……

那家新的餐厅,她也不想去了,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了一圈后,见到一个酒吧,刚开始营业。

本不是借酒消愁的人,但此刻,她却很想喝一杯,让那种辣辣的感觉贯穿肚肠,刺激一下自己,提醒自己时刻保持清醒……

她走了进去,要了一杯烈酒。

酒吧的人还不多,算是安静,适合她一口一口品尝这酒火辣刺激的味道。

陆向北说,她喝酒太猛,一口就干,连酒的滋味都尝不出来,可是,他哪里知道,因为对她而言,酒的味道一点都不好,所以,她才会一口就把所有的苦辣都吞掉。

这,叫长痛不如短痛……

今天,她却试着像陆向北说的那样去品味酒的味道,可是,真的不好,苦、辣、涩,酒本身的属性并不会因为价格的高低而有所改变,否则,它也不会叫酒了,直接叫果汁好了……

她坚持一点一点地抿着,一点一点,让那火辣的感觉从舌尖一直延伸到胃里面,烧得灼痛,连心,都烧起来了,越是心尖的地方,越疼得厉害。

她有好的酒量,然,今天却不过两三杯就感到头开始昏沉,眼前的调酒师也有了重影。

又喝了一杯,她觉得自己无法再直立地坐着了,手臂搁在吧台上,头枕在自己手臂上,转动着酒杯,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发出迷幻的光。

酒色摇曳中,隐约可以看见自己的脸,似乎已经染上了和酒一样的颜色,她把玻璃杯贴在自己脸上,冰凉的感觉让她毛孔微微张开,原来,她的脸已是这么火热。

“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在下是否有幸请你喝一杯?”有人操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跟她说话。

她移开杯子,眯眸,像只慵懒的猫儿,说不出来有多诱/惑人。

原来还是个外国帅哥……

她举起杯子,轻轻晃了晃,“为什么不可以?”

酒吧就是让人找乐子的地方,他陆向北可以在夜总会笙歌漫漫,她为什么就要注定独守空房?

“小姐真漂亮!我叫Harry。”那外国人又点了一瓶酒,“小姐酒量不错,我们今晚……不醉不回,怎么样?”

他的中文还不错嘛,居然知道不醉不归这个词,虽然用错了……

嗯,别人介绍了自己,接下来该轮到她自我介绍了,她一口喝干了自己杯子里剩余的酒,吐着淡淡酒气,“我叫Cherry。”

“樱桃?我喜欢吃!”那外国人笑了,给她斟满酒,“Harry&Cherry,用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叫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