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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25)

云霓抱着虎皮坐在火堆旁。

她把头靠在浅水清的肩膀上,轻声说:“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大家族中,每天都享受着这世界上最好的待遇。父亲疼我,母亲爱我,哥哥让着我,下人们体贴我。对我来说,吃苦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无论我想要什么,几乎都只要开开口就可以得到。我唯一需要辛苦的东西,就是每天学习那些烦琐的女仪,学习怎样做一个大家闺秀,做一个在别人眼中看来符合自己身份的大小姐。就算是要去前线,家中也总会为我准备最好的待遇,不想让我吃半点苦。”

浅水清微微笑了笑:“这些天你吃的苦顶得上你一辈子吃的苦了吧?”

“可是我愿意!”云霓脱口道:“在我锦衣玉食的日子里,从没有一刻象今天这般开心过。以前我是高贵的笼中鸟,今天,我却是一只可以自由翱翔的小雌鹰。在这里,我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不需要再考虑别人的眼光,可以放声的哭,大声的笑,想叫就叫,再不用担心任何人的指责,不用担心损了家族颜面和亲人的荣耀。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任何人,只做我自己。今天,我才第一次理解到什么叫自由。”

云霓的眼神,坚定无比。浅水清看着她,终于笑了出来。

他问:“云风舞是你什么人?”

“我父亲。”云霓随口道,然后她大惊:“咦?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

浅水清耸了耸肩:“天风帝国姓云的高门大族实在有限,最出色的也就是天下云家了。你是云岚的妹妹?你父亲云风舞英雄盖世,国内名将林立,他的地位却仅在暴风总帅烈狂焰之下。你哥哥云岚继承祖志,在雪风军团任职雪狼军军帅。天风五大军团,在军帅要员中,云岚是最年轻的,比铁血镇督南无双还要高上一级……当然,暴风是主力军团,铁血镇未必就比雪风的任何一个军差了,饶是如此,云岚也仍可被称为天纵之才,与南督并称天风双秀……奇怪,你是云家的命根子,他们让你去盘山前线做什么?”

云霓的脸一红,低着头道:“这个问题,我暂时不想回答。”

浅水清笑了:“以前是我不想知道的你的来历,现在却是你不想说了。”

云霓靠在浅水清的怀中,偎依得却更近了。

……

天上的星光点点,劈扑燃烧着的火堆不时炸起灿烂的火花。

云霓躺在虎皮大被中,全身温暖,却怎么都睡不着。

“浅水清。”她轻声叫。

“恩。”他简单的回答。

“你睡着了吗?”

“……我睡着了,睡得很死,现在在说梦话。”浅水清回答。

云霓扑哧笑了出来。“你冷吗?”她又问。

“是啊,我很冷,冷得恨不得回到受伤前的状况,恨不得自己的伤永远也不要好,恨不得做一只色狼,狠狠的强暴一次就躺在我身边的小绵羊……”

云霓的小嘴撅了起来:“有色心无色胆的家伙……这虎皮很大,你过来挤挤吧。”

“我怕我一进来,就再舍不得出去啊。”浅水清叹息。

云霓气得想踢人:“你再不进来,以后都别想进来了。”

浅水清嗽的钻进了虎皮被窝里。

火光下,云霓的一双眼睛亮如点漆,晶莹出那片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美丽。

浅水清贪婪地呼吸着怀中的芳香,看着云霓,再也不合不上自己的眼睛。

有些事,终不能挑得太明。

有些事,终需要男人来做主动。

浅水清的唇轻轻印在了云霓的脸上,对方的心跳加剧,却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

于是,那张柔美的俏颜上,耳,鼻,唇,舌,渐渐都落下了浅水清浅尝的痕迹。云霓的回应逐渐变得明显起来,却不是拒绝,而是渴望。

被爱与欲的火焰灼烧后的渴望。

浅水清的行动,越发大胆与直接起来。

多日的相知相守生死以托建立起的感情,终于如泻闸的洪水,冲破了一切的羁绊,奔向那无拘束的极乐之中。

……

荒凉的草原上燃起涛天情火,焚化万物。

爱情,仿佛美酒般甘醇。

幸福,如花儿般绽放。

一切,如梦似幻。

……

伴随着那一声轻微的痛楚,云霓终于释放出自己全部的情怀。她大口地喘息着,接受着对方的肆意挞伐的同时,口中喃喃:“我爱你……水清,纵然百死,亦无悔。”

第十九章 飞雪

晨光微照,在黑夜与白天的交替中升起一片斑斓的光影交错。

浅水清看着怀中的人儿,娇憨可人的丽容上,红潮初散。散乱的鬓发间写满了曾经拥有的狂暴和那之后无尽的温存。

他爱怜地捧起那张秀颜,在深情注视之后,突然间就那样裸着身子跑了出来,挺立于天地之间,对着晨阳大吼:“我浅水清在此宣告天下!从今天起,云霓,就是我的妻子!今生今世,我将只爱云霓一人。将用我的生命去保护她,用我的勇气与血肉去为她而战!……”

庄重的成婚宣言随着风飘遍了茫茫草原,浅水清霍然回首,只见云霓已坐了起来,看向他的眼神,闪烁着盈盈泪花。

“我也宣告……云霓此生心归水清,身归水清,一生一世,永不相负。”云霓跪于地表,浅语轻言却庄重无比。

浅水清奔了回来:“好了,云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浅水清兴奋的说。

云霓看着他兴奋的表情,扑哧笑了出来:“就这么就把人家哄过门了啊?也太便宜你了。”

浅水清嘿嘿搓手:“仪式是简单了点,不过以后可以再补……等我们回到孤星城后,我再补一个大大的仪式给你。”

云霓的脸色微微一变:“……不必了。我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

浅水清有些愕然,终还是没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如果云霓不想说,那就由她去吧。浅水清身为世纪来客,到是颇懂得注重他人隐私。

突然间,他发现到了什么,遥望远处。

草原的南边飘来了大片的白云。待到白云行进了,才发现那不是云,而是大批的马群。

这些马与平常的马略有不同。

他们全部都是通体雪白,将银色化成身体的主流。他们的鬃毛奇长,身形高大,四蹄粗壮,前额还有一块亮银标记。

“云霓快看,是天鬃神马!”浅水清高叫起来。

“我的天啊,我们竟然碰上了传说中的神马。听说它们是这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生物,从来都没人能抓到它们。而且它们性格暴躁,力大无比,成群结队时就连狮虎也得避让。天风二世皇曾经得到过一匹天鬃马,那成为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收藏。不过可惜,他最终没能收服那匹天鬃马成为他的坐骑。”云霓几乎要尖叫了起来。

“天鬃马性情高傲,除非你跑得比它快,力气比它大,否则它不可能膺服于你。”浅水清竟然对这种生物也有几分了解。“传说中它们有种特异的能力,就是可以预知危险。一旦有什么危险临近,它们会立刻逃离,因此要抓到它们非常困难。”

天鬃马是高贵的生物。它们站在食草生物中的生物链顶端。普通的生物甚至经不起它们飞起的一脚。不过只要不去招惹它们,平时大都还是性情温和的生物。

此刻这群天鬃马在一只高大的闪着银色光辉的天鬃马的带领下已经迁移了大半个草原。它们来到这水草茂盛之地欢快的享受着自己的午餐。几只小天鬃马在妈妈的身边蹄叫着,却被母马趋赶着要它们自行寻乐。

云霓兴奋地指着那匹领头的天鬃马说:“它好漂亮……我要它!”

“……这算是我成为你丈夫后的第一个考核吗?”浅水清苦笑。

“不,这是你今晚爬到我的被窝里的必须代价。”云霓眨动着好看的大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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