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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507)

“喂,你对那老头干什么这么客气?”诡八尺不解问世均洋。

世均洋看着老头落寞的背影,微微叹了口气:“你不知道他是谁,这也难怪。不过,你不要看他现在隐居这里,其实当年,他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只是现在年纪大了……唉,英雄迟暮,当年的惊虹杀魂,如今只是一个普通的七旬老人,如今的年代,已是属于浅水清他们这些人的了,然而要不了多少年,风华正茂的将军们也会老去,然后……自然会有新的英雄出现。世事沧海,岁月才是英雄们最大的敌人,如若可以,还是趁年轻有为时多做些事为好。”

说到,世均洋看看诡八尺:“小子,再厉害的英雄人物,最终都免不了死去。能如这位前辈般能安享晚年者,已经是极幸运的了。沙场是一条不归路,走上去了,就别想着能安生地回来。每一个活下来的人,都是幸运儿。”

“哦,明白了。”诡八尺点点头。凭心而论,自他被世均洋抓捕后,世均洋对他其实一直不错,只是可惜,诡八尺终究不可能因此就轻易反叛。

没过一会,老头为世均洋收拾好房间出来,看看诡八尺,对世均洋说:“这个小子借我用一下,我那边的鸽棚正好需要有人打扫。”

世均洋忙道:“这小东西是天风细作,精灵古怪得很,您老人家要做什么不如吩咐晚辈吧,别给这小子逃跑的机会。”

“放心吧,我年纪是大了,不过要是这么个小东西也能轻易从我身边逃跑,也白混这许多年了。你这些天奔波逃亡也累坏了吧?还是先去好好睡一觉明天继续赶路要紧。”

“既如此,这小东西就拜托您老人家看好了。”世均洋恭敬道“没问题的。”

世均洋自己去睡觉了,可怜的诡八尺再度被抓壮丁,被老头子提过去打扫鸽子棚。别看老家伙一把老骨头,走起路来都颤颤悠悠,竟真有几把力气,一只手抓住诡八尺的胳膊,竟如铁钳般有力。

带着诡八尺来到后院,打开一间木屋门,老人说:“小子,把这里给我打扫干净,否则不许吃晚饭,不许睡觉。”

诡八尺放眼看去,眼前是数以千计的鸽子,被装在一个个铁制笼子里,发出咕咕的乱叫声。大约有二百只铁笼堆满了整间屋子,每只笼子里都放了五到六只白色鸽子,正与上午诡八尺打下来的那只一模一样。每一只铁笼前还都搁着小小的木牌,上面写满了地名,如康州,沙州,霸业城等等。

诡八尺终于明白世均洋带自己来的是什么地方了。

原来这里竟是惊虹人的一个军用信鸽的秘密中转站!

第七十五章 偷天换日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尽管停留在短兵相接的初级层面,但是智慧的人类,总是可以通过种种手段来弥补科技的不足。通讯的不便利,使得封建时代最依赖的信息传输方式,无非是以下几种。

一:信使;二:烽火;三:信鸽。

这其中,速度最快的,其实是烽火传信方式,不过可惜,烽火传讯由于其特殊的局限性,仅能表示出特定的含义,却无法表达出更加丰富和具体的信息,且工程浩大,耗资甚巨。

因此,为了弥补烽火传讯的不足,信鸽就成为最好的通讯工具。

然而信鸽也有其特殊的局限性:就是利用鸽子恋家的特性使其送信,注定了信鸽永远是单程线的航行,而不可能是双向飞行。因此,信鸽的使用虽然快捷,但是每一次用过之后,依然需要使用人力将其运离地方。信鸽只能负责重要信息的传输,其目的是为了争取时间。

由于信鸽这种单向航程的特殊性,使得各地往来军用信鸽的运输量极大,尤其是战事期间,军务不断,可以说件件都是国家大事,信鸽漫天飞舞,每天都需要有专人将信鸽送抵各处,以备下次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最大限度节约运力,建立一个中转运输站就成了非常必要的行为。

各地的信鸽会首先送到这个中转站,然后再由中转站进行统一发送。比如从十全集到霸业城,一路需要经过至少二十多个城市,中转站就可以在固定时间内,先将这批要送往各地的信鸽集中起来,然后一路沿着运输线过去,直到送达霸业城为止,在回来的路上,还可以再一路搜集信鸽回到中转站,再由人向其他各处送往。通过这种做法,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省运力。

此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十全集位于四省交界处,附近各地大城众多,一旦有紧急消息,而信鸽又偏偏用完,就可以直接赶往此地取鸽放飞,以免延误消息。

诡八尺杀了一只信鸽,世均洋迫于无奈,为了不影响大事,只能先来到十全集取鸽放飞,通知火云城关于柳安事态。

此刻鸽棚里,诡八尺一边打扫鸽棚,清理鸽粪,一边在口中不停地诅咒着世均洋和眼前的老头。

老头喂完鸽子,就在一旁歇着不动,看着诡八尺干活,听到他嘴里抱怨,也不说话。听他骂得狠了,就冷笑道:“小东西,做了阶下之囚就给我老实点,少罗嗦,真惹了老子生气,一刀把你宰了做成肥料种地去。”

没想到诡八尺人小胆子大,性子还特别倔傲:“你想杀就杀,少来吓唬人。反正你们惊虹也快完蛋了,你杀了我,浅水清就杀光你们惊虹人为我报仇。”

老头怒瞪诡八尺:“就凭浅水清也敢妄称灭我惊虹?笼中困兽,待死而已!”

诡八尺仰天打了个哈哈:“那是,那是,只不过这只笼中困兽看起来不太好对付。姜卓娄天德是怎么死的?梁中流又是怎么完蛋的?苏南宇不是号称惊虹四杰吗?你们惊虹能打仗的将军死得都差不多了,浅水清这只困兽却还没死,好笑啊好笑!”

“你!!!”老头气得真想杀人,不过他还是压着怒火道:“他就算能赢再多次,也无法改变自己败亡命运。大局如此,纵有通天手段亦难改命。战争之道你不懂,我不想和你这小孩子费唇舌。”

“可浅水清却告诉过我,战争之道其实也很简单,只要人还活着,就不能算输。”

“放屁,放屁!”老头大叫:“大势所趋,天命如此,非人力所能抗。浅水清逆天行事,乃是自取死路!”

“自以为是的老头。”诡八尺撇嘴。

“竟敢说老夫自以为是?”老头被诡八尺气得七窍生烟:“老夫当年领兵时,他浅水清还只是一个没断奶的娃娃而已。要是国主肯让老夫领兵,我……”

他话没说完,诡八尺已经接口:“可惜你们的国主不会让你领兵,对吗?凡军中大将者,一旦年事已高,莫不告老还乡,含诒弄孙,颐养天年。可你既然也曾经是军国大将,为什么这把年纪了还跑到这里来喂鸽子?八成还是带兵无能,打了败仗,触怒国主,最终发配到这里的吧?败军之将也敢言勇?还是学学世均洋,夹起尾巴做人,待重立新功后再出头要来得好些。”

“你!!!”老头一口血喷了出来,他看着诡八尺,突然间一阵心灰意冷,叹息道:“好小子,果然有一套,不愧是浅水清的徒弟。我仲叔夜当年败在格龙特的手下,送葬数十万将士,从此后被国主遗弃,发配此地,再无见天日之刻。现在已经是垂朽老人,再无复当年之勇,只能在一个小小的天风细作面前逞威风,真正是丢死人了。你说得没错,败军之将,不足言勇,如今的时代,已不属于我仲叔夜了,我老了,打不过格龙特,也未必能赢浅水清,还是在这里好好地看我的鸽子吧。”

说着,他退步走出了屋门。

听到仲叔夜这个名字,诡八尺再忍不住大吃一惊。

二十年前,仲叔夜这个名字可以说是威震观澜,那个时候烈狂焰还没有成为暴风军团的主帅,而当时的大陆东战神,正是这位如今已垂垂老朽的仲叔夜。那个时候的仲叔夜,年纪五十开外,是惊虹全国兵马的总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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