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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710)

讨论吧,讨论到敌人打到家门口时再下决定吧!

愤怒得几乎要发狂的斯波卡约大公爵面对一帮愚蠢无知而又胆小如鼠的元老已经彻底失望了。

他大声叫道:“好吧,既然如此你们就在这里慢慢讨论吧,恕我没有兴趣奉陪了。但是我要提醒大家,千万别对盟友抱指望。我们需要的不是声援,不是同情,不是舆论,不是公理,而是自救!如果圣威尔被灭了,不会有一个国家同情我们,同样的,就算他们过来帮我们了,我也不会对他们有任何欢迎的举动。当一个国家已经处在需要别的国家出兵帮助的危急关头时,它离覆亡也就不远了。不是死在敌人的侵略下,就是死在盟友的吞并与勒索中!”

说着,斯波卡约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这几乎要令他窒息的元老院。

他突然觉得原来自己一直引以为自豪的民主体制,其实根本不值得他骄傲。

独裁更富效率,民主更具活力,这句话具有经典意义。生产力落后的年代里,更需要的是效率,而非长久存在的活力。圣威尔人的政治体制注定了他们在遭遇紧急情况时,很难在短时间内拿出切实有效的应变措施。

如今这种体制正在将国家的生死存亡拉进一个无休止的循环扯皮当中,非到敌人打到家门口,元老院不会有结果。

因为这种决定国家战争的事,是非要元老院做出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才能生效。

“也许,我再不会看到明天那属于我圣威尔的朝阳了。”斯波卡约叹息道。

“大公爵阁下!大公爵阁下!请等一等。”身后突然传来一名元老的声音。

“鲁卡斯元老,如果你是想告诉我,元老院再一次拒绝宣战的提议,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

“不,不,您误会了。元老院已经通过最终决议,我们决定正式向西蚩帝国宣战,并且由你出任联合公国的最高统帅,我就是过来通知您这件事的。”

斯波卡约大喜:“你是说真得吗?真得通过决议了?”

“是的,大公爵阁下,不过您必须立刻领兵前往巴斯拉。”

“去黎国?”斯波卡约的眼珠都瞪出来了。

“是的,黎国国主玻利瓦特已经向我国发出正式照会,如果我们能够保住黎国国都,黎国愿意向我国称属,如果我们能将草原人从他们的土地上驱逐出去,他甚至可以考虑将黎国合并入我们圣威尔联合公国,当然,他需要至少一个公爵的爵位和起码的公国自治权。同时他还将向我们移交五分之一的土地,并将黎国在惊虹的那一部分天风人欠他们的领土划归圣威尔。”

“我的天啊,你们是疯了?我们现在真正要做的是立刻全面巩固边防,然后对准西蚩人的软肋发起主动进攻。我们的军队擅长在平原开阔地形进行阵地作战,而不是千里迂回式的奔袭作战,更不可能在血浴高原那种跑马都能累死人的地方作战!草原人有专门的高原兵种,可是我们没有!我需要绝对的军事自主权,可是还没开战呢,你们却已经开始命令我如何去打仗了?你让我跑去巴斯拉救玻利瓦特,还不如让我带着大军去送死呢!”

“这是出兵的条件,大公爵阁下,仅此一项条件。你必须保住巴斯拉,那可以将草原人的骑兵牵制在黎国。其他的你都可以自己做主。我们会给你提供最好的后勤保障。”

“你们被诱惑迷昏了眼睛,仅此一项条件就已经在战略上让我陷于被动了。”

“大公爵阁下,我们相信你的能力,你一定能解救巴斯拉,就某种意义上而言,那已经是我们的领土了。保卫我们的领土,那不正是军人的职责吗?”

“可我想的是怎样保住我们国家的现有领土,而不是趁机从狼口里夺食,扩大我们的版图,我他妈不是神!圣威尔的部队也不擅长干这个!”

“元老院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可是只要救下巴斯拉,黎国就不会亡。玻利瓦特在他的国民心目中极有威望,他会带领他的子民继续反抗西蚩人,这对我们也是一种帮助。我们不能仅靠自己抵挡西蚩人。”

“即使不救巴斯拉,黎国人也会进行反抗。”

“但他们需要有领头羊。”

“如果是那样,我不介意派出一队精锐武士秘密前往,然后只救出玻利瓦特一个人,而不是全员出动跑到血浴高原上去让西蚩人以逸待劳!那样太冒险了!”

“冒险不正是军人的职责吗?”

“可冒险失败的后果就是送死!”

“你可以拒绝这个任命,元老院会另选他人执行。”

很显然,在这个问题上,元老院已经铁了心了。

斯波卡约长长吸了一口气:“不,我接受任命。身为帝国军人,执行命令是我的天职,至少……我应该和我的士兵一起战死沙场,而不是把他们交给其他的懦夫。”

“那么,愿上帝与你同在,大公爵阁下。”

“愿上帝与我们同在。”

……

枫国,连碧谷。

这里是位于枫国最东端的一处小山谷,再往东,淌过一条河,再穿过一片茂密丛林,就可以到达惊虹疆界碎玉城。

由此向北,则直上血浴高原,进入黎国领土。如今那里大半土地已被西蚩人占领,只有少数地方依然在做最后的战斗。

出了黎国之后,就是一些小型独立城市,他们大都托庇于圣威尔联合公国而生存,虽拥有一定的行政权,但很多时候却不能不看大国家的脸色行事。

当西蚩帝国三路大军齐头并进,分下周边四国时,没有人知道,那位领导草原百万大军的堂堂西战神,此刻竟然不在最前线的战场上,而是猫在这枫国的连碧谷内,因闲极无聊而出来狩猎玩了。

就象浅水清喜欢沐浴,云风舞喜欢喝茶,云岚喜欢读古书,烈狂焰喜欢钓鱼一样,格龙特沙库而伦在面临大规模战争时也有属于自己的爱好——打猎。

草原人是天生的战士,他们不仅是强大的骑兵,同时也是最强大的箭手,这两者结合催生出来的职业便是弓骑了,一种冷兵器战争史上最难练,却又真正最强大的兵种。

草原人从小开始就有骑马射箭的习惯,他们的聚会,生活,娱乐等诸多方式无不与此有关,而行猎便是最基本的体现方式。草原骑兵个个都是天生的猎人,擅长围捕,追猎,绞杀等一系列在马上高难度技巧动作。

“嗖”!

一支利箭破空飞过,射中一只麋鹿的身上。

那麋鹿摇摆着身躯走了几步,终于无力地瘫倒在地。

“大元帅神箭无双!”身旁的一群将领同声贺喜。

格龙特收起大弓,冷漠的眼神看着那麋鹿,对身边人的马屁全无感觉。

他淡然道:“我辈草原儿郎,从出生于茫茫草原开始,四岁起就要学会骑马,六岁时就要学会射箭,十岁时已能提刀作战,十四岁时已与大陆诸国精锐战士相媲美,其托赖之处,全在于此,我不过射中一只鹿而已,又有什么所谓的神箭无双了?若如此便算神箭,我草原哲别何止千千万?如今我们进了这中土文明世界,到处都是一片浮华奢靡之风,如何能在这奢华之中保持自我,继续保持我辈男儿之大好战力,实在是我等领兵将领之重中之重。安逸令人委靡颓丧,艰苦令人健康勤奋,文明世界的那套虚华奢侈,虚伪狡诈的风气,我不希望出现在我的军队中。所以,刚才那种溜须拍马之言,请以后都不要再说,为帅者,领千军万马作战,岂在乎一人武艺之高低。我不需要自己有什么好箭法,哪怕是射丢了一百箭,一千箭,只要我的战士们能够箭无虚发,那我西蚩大军便可所向无敌,何惧烈狂焰,斯波卡约之流?”

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一帮将军们全都羞得哑口无言。少数了解格龙特性情,没有跟风拍马的,心中暗自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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