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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渐层烤猪(3)

作者: 柏东寒 阅读记录

在民国,于云笙是个思想新潮,坚决拥护德先生与赛先生的进步女青年。

在新中国,于云笙仍然保持着进取好学的热情,归国后在J大微生物研究院主持工作,古稀之年退休又返聘,仿佛永远精力无限。她常常跟后辈说,夸夸其谈要不得,“实业兴国”才是正途。

她在爱着嘉禾的同时,不会放弃个人理想,也不会停止进步的脚步。

嘉禾是个外表粗犷但内里英华的大才子,他的基因自然是顶好的。

漂亮国插手,海峡两岸一封锁,于云笙就判断出了局势,但依然留下了腹中的孩子,一个人将她抚养长大,培育成才。

她就是于恋嘉的妈妈,于荟茗。

她不许女儿在外婆面前提起有关外公的哪怕一个字,恐吓加恐吓。

却在私底下,将这一段往事,跟女儿说了个明明白白。

第3章 生源上的父亲

于恋嘉从小就不知道自己爸爸是谁,也不想知道。

于荟茗没有告诉她。

可能外公、外婆都有点名气,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凡地球上发生过的事,怎样都会留下痕迹,于恋嘉从事的又是新闻记者这一行,很容易从边边角角的陈年旧闻里,发现这一段陈年往事的不完全遗迹。

与其从其他地方了解到一些关于家族的真假掺杂的旧闻,不如她这个当妈的直接告诉女儿。

这样一来,她的好奇心就没有了。

也不会再跑去外婆面前追着问,平白惹老人家伤心了。

至于于荟茗自己,她完全没有继承母亲的理科头脑和父亲的文艺细胞。

在其他亲族眼里,算是长废了。

从公众角度来看,她的生平几乎没有任何传播价值。

但于云笙不这么认为。

她的女儿没有念书天分,那就不念了。她的女儿练不了乐器,那就不练了。她的女儿做不了轻松但呆板的办公室工作,那就不做了。她的女儿天生口才好,爱跟人打交道,她从不出言妨碍。她的女儿想去广市倒腾衣服,她毫不吝啬,支持了创业基金。

谁说科学家和艺术家的女儿,就非得成为科学家,或者艺术家?

经商没有什么不好,只要合理合法,卖出的东西保质保量,哪怕是微商。

外婆北上,妈妈南下,各忙各的事业。

而于家三代,一个男人的影子都没有。

于是,于恋嘉成了留守儿童。

她从小跟着表姑父车祸死了之后,一直独居的表姑生活。

而表姑曾无意中提起,她的生父可能是个法国人。

不过,她们谁都没有见过她的生父,包括于荟茗。

于荟茗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但回忆起来都是玻璃碴子的爱情。她以为自己足够幸运,有个爱她、宠她的未婚夫,与她志同道合,陪她南下广市创业,工作、生活都在一起,互相依靠与扶持,不会重复上一代的老路,富贵但寡居后半生。但自被她选定为伴娘的闺蜜撬了墙角,她便不再相信爱情,也不再需要男人了。

到了四十多岁,已拥有了可观财富与一定社会地位的于荟茗,母性生发,忽然很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她思考了一下,认为自己家族的基因里,自信刚强有余,但可能缺少柔软浪漫的成分,不够perfect。

或许,可以找全世界最浪漫的男性物种互补一下?

肖似其母,行动力超级强悍的于荟茗,在决定了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会再多犹豫一秒钟。

她当天就订好了机票,飞去了法国。

两个星期后,她怀揣着宝藏回到故乡,度过了此生最悠闲的时光。

十个月之后,于恋嘉在于家两代人爱的企盼中,出生了。

刚听到这个故事时,于恋嘉感到无比震惊。

她知妈妈一向思想奔放,却想不到这么奔放。

如果表姑说的都是真的,生源上的父亲对妈妈来说,只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工具人,只是为了她的基因延续贡献了一颗付费精子,那确实没什么必要知道,他是谁。

第4章 老狐狸和小狐狸

干一行、爱一行,这是老于家女人们的风范。

既然选择了做民生记者,于恋嘉便全情投入,日日勤勉,不会轻易离开这一行。

但是最近,她一贯的坚定思想有点波动,她总是饱满的热情被浇了一小罐冷水。

办公室多了一个莫副主任。

莫副主任原名莫小芹,早年在哈市大剧院拉大幕,傍上了剧团小领导,婚后进了当地的文工团做后勤,瞅准机会就硬蹭,几年下来,也蹭到了大大小小不少官派场合。到了八十年代,文工团解散,靠着以往的“履历”和能说会道、左右逢源的“高情商”,本没什么文化的莫小芹转到了当地中学的图书馆再就业,并改名莫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