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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快餐系统暴富(穿书)(228)

作者: 云苗 阅读记录

“她不是忙嘛。再说了,成年人独立坚强不好么。”

谭云瞪他,“难道你想咱们女儿一直黏着你,啃老你才高兴吗?”

“冤枉。我可没这么说。”沈开咂摸,“不过十次打视频,有九次是你要求的吧。”

“……少说两句话你能死。”

*

在家的生活就这么徐徐拉开了序幕。

无论沈兰是人是狗,早就形成的生物钟让她每天都醒得很早。

第二天,她就把自己的狗窝,叼着移动到了自己房间中。

沈开和谭云看见,也只以为豆豆是太过思念沈兰,没作他想。

只是谭云看见时,没忍住又背过它偷偷抹了把眼泪。

起来后,沈兰就开始围着她爸妈打转,摇尾巴。

等到两人都去上班后,它关上门,举着笨拙的爪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

它实在太老了,打上一会就要歇上一歇。

由此,沈兰知道了她为什么会对裴昭一见钟情,小蕙为什么对她死心塌地,裴昭和小蕙为什么戴着上面有她名字的玉佩,灵乐城中的一个角落里静静地躺着上面有五间房的空房子,属于沈兰她母亲——

理由就是,压根不需要什么理由,这就是她的设定。

有意无意地,她还原着《绝代有佳人》的描写。

她没有详细写她的味香园,没有白至秦,没有萧宁,没有莺莺,没有街上那么多朋友。

那么,就没有利用,没有欺骗,没有不告而别。

傍晚,沈兰在家等她爸妈回来,再跟狗皮膏药一样围着他们转圈圈。

吃完饭,他们一家三口经常到楼下散步,主要目的是“遛狗”。

霞光沐浴在他们身上。沈兰在她长大的城市这样闲庭漫着步,感受到一种慵懒的恬然。

在她活着的日子开始了倒计时后,之前的拧巴烟消云散,她反倒过得无比舒坦。

没有要出人头地的执念,也不必远走高飞。

怪道那么多人临死前都想回到故乡,这是永远的魂牵梦萦之所。

在至亲至爱的人身边,她获得了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宁静。

但有时候她也会怀疑,裴昭和小蕙,是否只是她臆想中的人物,不然为什么会那样好,完美得太不真实。

真相,大概只是因为她临死前的惊鸿一瞥。

尚未吃完的肯德基,“快餐”这个概念,由此在心中扎根。

而这一切,只是她幻想出的一个梦境。又或是捏造出的,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局。

但她为什么会变成狗呢?

古人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她没做过狗,怎么能知道狗在想什么。

狗从小跟沈兰一起长大,有将自己幻化为沈兰的想法,也不足为奇。

不然如何解释,她既是沈兰,又是豆豆呢。

也许她从来便是一条狗。她是会用电脑、写小说的怪狗,一条快要死掉的狗。

思及此,沈兰便笑了。左右都是死,还想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呢,平白地浪费所剩不多的精神。

只是,《绝代有佳人》还是要写的。

只能说,她以前对这本书的评价十分贴切,因为自己本就是在东拼西凑。

她开始还试图凭记忆还原,后来则完全摆烂。

不必揽镜自照,也知道写成了什么狗样子。

某一日,她便化身成了算命先生,给了小蕙玉佩,又叮嘱她日后千万原谅沈兰的所作所为,不要记恨于她,因她也是可怜人。

若有一日沈兰寻死,请竭尽所能地劝阻她。

跟小蕙说完这番话,她笔触一转,视线又落在皇宫里。

疯癫的假道士把玉佩交给裴昭,把无尽的眷恋留给自己。

她把女配满心欢喜交给裴昭的糕点掉了个儿,阴差阳错,无心之失,没毒的变成了有毒的。

本也在她一念之间。

后来,豆豆的身体实在受不了这样长时间、超负荷的劳累,它累倒了。

沈兰蜗居在豆豆温暖柔软的狗窝中,轻轻地掀开了死神的一角。

这本是她最害怕的人。

先是豆豆,接着是她爸,然后是她妈,最后是已经死过两次的自己。算是老朋友。

然而,死这种事情,没法熟能生巧。不是经历的次数多了,就不再害怕了。

恍惚中,呼吸好像按下了暂停键,它真以为自己要死过去了。

但一想到十八岁的沈兰还没回家,它就知道,还不到时候。振作着,身体似乎真的变得有力气。

忽地想到什么,豆豆叼着钱和纸,粗重地喘着气,颤颤巍巍地从窗户边一跃而下。

它栽到在草丛中,瘸了的腿旧疾复发,更不好使唤了。路过的人很可怜它。但豆豆只是尽量快地跑着,躲避掉灼人的视线。

所幸路程并不很远,豆豆跑到一家[慢递公司],朝前台小姐姐嚎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