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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快餐系统暴富(穿书)(23)

作者: 云苗 阅读记录

沈兰耸耸肩,她把自己的紧张隐藏得很好。

“若我没认错,这手帕的主人,应该是醉香楼的花魁莺莺姑娘吧?”

这下不光是黑衣人和小蕙,连裴昭都转过脸瞧她。

这莺莺姑娘也只是今天沈兰路过几位男客人的时候听见,便记在了心中。

“我初见你昏过去时,搜查了你身上,在这里先诚恳地道歉。”

虽这么说,沈兰脸上可看不出任何抱歉的表情.

她始终认为,防人之心不可无。

“且看这方丝帕上写的却是‘我有娇靥待君笑,我有娇蛾待君扫’。”【注1】“手帕是私物,莺莺姑娘既把手帕交予你,你必定是识文断字的,说不定还才高八斗,不然真叫人想不通莺莺姑娘为何钟情于你。这方手帕许是你二人的定情信物也未可知。”

不然你tm大白天穿着黑衣服,找死的时候还随身带着,应该不是用来擦鼻涕的吧。

三人:“……”

“还有,若不是身体支撑不住,你此时定然早已躺在醉香楼里—这条路本就是去醉香楼的方向。试问我说得对不对?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吗?”

*

沈兰给了黑衣人一些时间思考,自己带着裴昭和小蕙下去吃饭,可乐鸡翅都快凉啦。

三人坐在桌上,只有沈兰吃得最欢,连平时吃饭最积极的小蕙都有些神思不属。

沈兰疑惑:“是不好吃么?”

她觉得味道还可以,是不是不太符合古代人的口味?

小蕙咬了咬嘴唇,犹豫道:“小姐……你是怎么知道楼上……他是要去找莺莺姑娘?”

沈兰正嚼着米饭,闻言愣了一下咽下去。

“我猜的。”

首先,那首诗的后两句是“莺花烂漫君不来,及至君来花已老。”

其次,“莺莺姑娘”这个词今天频繁地出现在她耳边,联想起来也很正常。

最后,沈兰只能归结为自己阅人无数,这黑衣人……一看就是个花花公子,风流得很。

无奖竞猜。

小蕙看沈兰不愿意说,她也不再刨根问底。

其实,最令她困惑的是,小姐以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竟然知道莺莺姑娘!

她漫不经心地吃了一口可乐鸡翅,酸酸甜甜的味道一下子刺激了她的味蕾,小蕙眼睛又亮起来。

“小姐……”沈兰一副“我懂你”的表情,“不用每天重复。”

裴昭轻问:“兰姐,你打算如何处置他呢?”

沈兰道:“这好说。他肯定不缺钱,我们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收留他,让他家里拿银子来赎,知恩就得图报。要是不来,就让他在这干活,抵工钱。”

人来的时候真的很忙,她们三个根本不够用。

裴昭没有说话。

沈兰看时间差不多,哼着小曲去烤鸡翅了。

她把腌好的鸡翅从保鲜袋里拿出来,用刷子刷上些油,调好温度,定好时放进了微波炉里。

她盛好三碗汤,给小蕙和裴昭俩人一人加个鸡腿,便抬脚去了楼上。

沈兰知道裴昭欲言又止是为什么—如果黑衣人出身显赫,他们这种无权无势的小门小户哪有说话的余地。

打算得太好,只怕回头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沈兰知道,黑衣人肯定不会选择回家。

只要她有这个人,五百万支票甩到她脸上那天还会远么?

她换上一碗热乎乎的鸡汤,说道:“怎么?考虑好了么?”

“不用考虑,我留在这。”

沈兰眉间隐约漾出些笑意,“为何不归家?”

黑衣人轻嗤一声,“恩人,这还用说么?好不容易得了莺莺姑娘青眼,这么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我怎么会放过?”

沈兰不置可否。“你叫什么?”

黑衣人愣了一愣,“什么?”

沈兰大声重复道:“你叫什么?!以后总不能叫你‘黑衣人’,或者‘肚子被捅了一刀的’,又或者是‘莺莺姑娘的恋人’,这一个比一个长,不太好称呼啊。”

“白至秦。秦岭的‘秦’。”

沈兰点头。

内心os:就这胡诌名字的功底,还才高八斗?

确认过眼神,莺莺姑娘图的,应该是他的钱。

沈兰喂完,便说:“我烤了鸡翅,待会便拿来同你尝。只要你在这好好做工,什么都少不了你的。”

她拍了拍白至秦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阿秦,离家出走,一定要保持住抗争的尊严,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兰姐会帮你的。”

说完没看白至秦,便头也不回地下楼。

有句话说得好,“留住男人,一定要留住他的胃。”沈兰深以为然。

这棵摇钱树,她是摇定了。

她拿来烤鸡翅给三个伙计吃,大家脸上又露出那种惊为天人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