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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队(177)

雷震望着赵大瘟神,微笑道:“瘟神请你告诉我,如果换成是你,你会用什么办法,来防止这个秘密暴露?”

赵大瘟神脱口道:“炸了它们!”

“如果提前知道消息,当然可以干得不动声色。”雷震提醒道:“但是你别忘了,这里是一间看似废弃的仓库,而且已经成为一个处理垃圾的中转站,在方圆四五百米内。都没有人居住,没有办法长期派人监管,你又有什么办法,来防止被人秘密潜入进行侦察?”

“这好办。”赵大瘟神道:“我可以在砌起夹层的墙壁时,在里面埋入钢丝,并把它们直接连通可以引爆整个军火库的起爆装置,一旦有人试图用铁锤强行破坏墙壁,就会带动钢丝。在大爆炸中将所有秘密,连同入侵的敌人全部销毁!当然,我还有更好的办法,我完全可以在墙壁的后面,放置用滚动的钢珠做地起爆装置,只要墙壁受到剧烈震动,钢珠受力滚动,落入预设的钢管中,利用它下坠的力量,就可以……”

雷震打断了说到自己专业领域。就两眼发亮更变得口若悬河的赵大瘟神。微笑道:“我想,这样的一个问题,在几年前。赵老爷子或者是另外一位和你比较亲近的长辈,也同样用随意的态度问过你吧?”

“嗯,你这么说,好像是有那么一点印象……”

说到这里,赵大瘟神的声音凝滞了。

大家呆呆地看看雷震手中那一柄超大号的重磅铁锤,再看看那面差点被兔子一锤子砸上去的墙壁,冷汗,突然从每一个人的身上流淌而出。

雷震放下手里的铁锤,用手指轻触着那堵里面埋设了钢丝的墙壁慢慢的走着,从头到尾走完一遍后。雷震又折返回去,继续用相同的动作,慢慢的走着。手指轻触着那面冰冷的墙壁,当再一次摸到那道微微四陷地印痕时,雷震停下了自己的脚步。

“用滚动钢珠制作起爆装置,这样的话它的灵敏度太高,稍有风吹草动,例如遇到级数并不大地地震,就可能自摆乌龙。而且安放了这样的装置。无论从哪里敲打墙壁,都无法规避危险,这批武器放在密室里,必然有它的作用和意义,可不单单是为了设上一个陷阱,炸死几个敌人跑龙套的小喽啰,如果我是青帮的掌门人,绝对不会选用连自己都没有办法破解的引爆装置。”

雷震扭头望着九叔,淡然道:“所以我相信,在这堵墙壁里,有一处地方就像是那些重新用砖头封住的窗户一样,并没有和整堵墙壁融为一体,在它的里面,也没有埋设那种要命的钢丝。只有找到这样一个位置,配合上故意挂在那里,摆明害死人不偿命的大铁锤,才会打开一条真正地通路。”

“而这样一处额外堆砌起来的墙壁,无论经过什么样的精心修饰,无论当时修整得如何平滑,如何天衣无缝,但是它们毕竟和这面墙壁不是一个整体,经过几年时间的沉积,总会产生略略的变形,只要细心感觉,就能寻找出两者的不同。”

雷震和九叔的目光在空中再次对视到一起,诧异、震惊、淡淡的嫉妒、敬佩……各种复杂的情绪在九叔地脸上逐一闪过,最后化过了浓浓的赞赏。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男人,九叔终于明白,他凭什么得到了现任青帮代理掌门人杜仪甫的认可,他更明白了,为什么杜仪甫会给了雷震那样高的评价。

杜仪甫在给九位青帮元老的密信中,提及雷震时,他只用了四个字来形容:上将之才!

兔子就像是拿着一件玩具般,挥舞着那柄重磅铁锤,只是几锤,就砸出了一条通路。当穿过那道被砸开的“门”,走进密室的时候,就算已经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所有人仍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而雷震也必须要修正自己刚才对这间密室的评价,这个有十六米长,五米宽的密室里,整齐摆放在支架上的武器,它已经足够武装起一个整编营!

在做过防水处理的木箱里,整齐的摆放着捷克式班用轻机枪,曾经在国父孙中山先生的亲卫队身上批量装备的美式冲锋枪,德国毛瑟军工厂制造,弹匣容量为二十发子弹的全自动手毛瑟手枪,汉阳军工厂制造的中正式步枪……而在密室的墙角,更放置着两挺马克沁水冷重机枪和两门迫击炮!

为了更有效的利用空间,为了存放更多的弹药,在密室里更放置了几个用厚实钢板焊成的看起来像书架一样的钢架。两百多箱子弹、手榴弹和迫击炮弹,一箱接着一箱垒到这些钢架上,一直顶到了十二米高的仓库顶端。

在墙壁上。更悬挂着一些钢盔,军用水壶,工兵锹,刺刀之类地工具。

雷震和罗三炮彼此交换了一个怪异的眼神,这个密室里存放的武器,早已经超出了上海帮会火并可能发展的极限,你见过哪个帮会,在火并时会嚣张的动用马克沁水泠重机枪甚至是迫击炮?

雷震检查着整齐摆放在箱子里的中正式步枪。他的眼皮突然轻轻一跳,因为他在其中一支步枪的枪托上面,赫然看到了一个子弹洞!一个已经让整个枪托炸裂,却让人用胶布重新粘牢粘紧地子弹洞!

雷震不动声色的继续检查着,他在这个箱子里的另外一支中正式步枪的枪托上,看到了几个用刺刀划出来的“十”字。

参加过四行仓库守卫战,又在孤军营里和那些中国军人朝夕相处了一年时间,对军人这个职业有了相当了解的雷震清楚的明白,这支步枪的枪托上,每一个“十”字。都代表了这支步枪曾经的主人。在战场上用这支步枪,收割的一个敌人生命!

这是一批曾经使用过地武器,它们默默地躺在那里。身上那仍然未曾散尽的硝烟气息,那虽然残旧却依然坚挺的身躯,仍然在对每一个人默默诉说着它们绝不平凡地经历!

“这里的每一支枪,每一粒子弹,每一把刺刀,都是国军在撤退时,留给我们的。”

九叔轻轻的抚摸着陈列在密室里的武器,眼泪,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爬进了他的眼眶。“当年,我们青帮的上千门徒,就是用这一批武器,在大街上,在小巷里,不停的战斗,用他们的生命抵挡住日本人一次又一次进攻。雷震你们在四行仓库,至少还有坚固的墙壁,有日本人不敢用大炮轰。不能用飞机炸地理由。可是我们青帮的门徒有什么?他们从来没有上过战场,没有进过军营,很多人还是第一次拿到了枪,甚至连怎么上子弹都不会,可是我们就这样把那些年轻人丢到了战场上,让他们去抵挡日本人的飞机和坦克……他们都是那么的年轻,他们还有很长的路可以走……他们……他们死得好惨啊!”

九叔望着一顶挂在墙上,被重机枪子弹打穿的头盔,已经是泣不成声。

“九叔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他们都是为了掩护国军从战场上撤退而战死。”罗三炮在雷震身后低声道:“那顶头盔,就是九叔的长子曾经用过的,他就算戴了头盔,可是这种东西,仍然没有救了他的命。二儿子大腿被弹片削断,实在动不了了,让一辆坦克从身上压过去,生生压成了肉泥,我们最后是用两个水桶,把他的尸体给收了回来。还有九叔的女儿,她被日本人逮住,扒光衣服绑到了柱子上,就是为了救九叔的女儿,明明知道有陷阱,明明知道一露面就会被射杀,但是青帮的门人仍然扑了出去,他们一个个被射杀,他们的尸体里三圈外三圈的围在了九叔女儿的身边,从他们身上流出来的鲜血,染红了整条大街,最后……”

说到这里,罗三炮再也说不下去了。

“最后是我一枪把那个不争气的丫头给打死了!”九叔伸手指着挂在墙上的一支步枪,嘶声道:“我就是用那把枪,把子弹打进了自己亲生女儿的脑袋!妮儿是我最疼,最喜欢的孩子,平时我连打都舍不得打她一下,只要能让她高兴,哪怕是到天上摘月亮,我也会拼上自己这把老骨头。可是,她为什么这么不争气,她既然坚持要走上战场,就要有必死的觉悟,我明明在她临上战场上前,给了她一把‘贞节卫’啊……她为什么在被抓前,不用这把贞节卫刺进自己的胸膛,她为什么非要逼着我这个最疼她,最喜欢她的爹,亲手了结了她的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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