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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界(秘界寻奇)(88)

仔细查找,车厢里倒是有一个流浪汉,流浪汉们以此为家,他蜷缩在长椅上烂醉如泥,那种坦荡的劲儿仿佛醉卧沙场,视死如归。不过,总的说来车上的乘客还是以上班族为主,其中不乏华尔街上衣冠楚楚的白领,寥寥无几的人相互间站的距离很开,没有人故意凑到别人身边。不远处,一对情侣肆无忌惮的拥抱在一起,恨不得彼此融入对方体内,亲吻声响亮的旁若无人,但车里的人却发出会心的微笑,看着他们就像是欣赏百老汇的一幕演出。

薇薇安微笑着依偎进罗亦安的怀里,或许是那对情侣的热烈感染了她。她搂着罗亦安的腰,心满意足地笑了。

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黑人小伙子从车厢的一头走了过来,向乘客推销他手中的书。此类小书贩在地铁上很常见,据说畅销书作者赫鲁·佩塔(Heru Ptah)成名前就在纽约地铁卖了三年自己的小说,每年收入10万美元(合人民币80万元),后来,他在地铁里向MTV图书出版公司的出版经理雅可布·霍伊兜售自己的书《A Hip-Hop Story》,由此被霍伊挖掘,一举成名。自那以后,在地铁里销售小说的作者,每个人都怀有赫鲁·佩塔的梦想。

“我是个青年作家,”卖书人向车内乘客大声宣布,“我刚刚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翻一下吧,又不费您什么事儿。瞧一瞧,瞅一眼行吗?它就要成为全国头号畅销书了,一年后还会排世界第一。今天您在这儿遇到我,赶明儿您就能在《欧普拉》杂志上看到我了。”

卖书人挨个儿走过每人身边,愿意给钱的就给,不理睬他也不在意,罗亦安见到这情景,也赶忙入境随俗,两眼决不对视,睁大眼睛显露出自己的“无动于衷”。

看看这节车厢没什么戏了,卖书人接着昂首挺胸、大义凛然地走向另一节车厢。罗亦安被这位老兄独特的售书方式震得目瞪口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禁暗叹:瞧这心理素质,连要饭都要得有尊严。

列车停稳,车上人稍作移动,罗亦安搂着薇薇安下了车。站台上五花八门的表演艺人吸引了两人的脚步。这些表演形式多样,有爵士乐队,有吹排箫的南美乐队,有自弹自唱的,有弹钢琴的。这些艺人常年在此地演唱、演奏,还正式申请了执照。

这些艺人当中最多的是黑人与中国音乐家。他们当中幸运的,终有一日会踏上百老汇的红地毯,这也是一种纽约传统——许多其他国家的音乐家都来到纽约,也都从地铁站开始。但更多音乐家终身在此演奏,他们8小时平均只能挣到可怜的70美元(每天约560人民币,每月约1.2万人民币)。

罗亦安在一个吹笙的中国人面前站住了脚步,见到有客人上前,他拿出笙,用一块干净的布仔细擦拭,然后闭上双眼。《卡门》序曲穿透潮湿的空气,在地铁站里回荡起来。每过一辆火车,他的笙声就被淹没在巨大的轰鸣声中,只见他的嘴还在动,却什么也听不见,火车远去后,他的笙声又露出头来,笙声就这样断断续续,若有若无地飘荡在躁热不堪的地铁站里。

一首接一首,中年人吹得大汗淋漓,仿佛面对着成千上万的观众。他的演奏没有一丝一毫的怯懦和谦卑,相反,带着一种无所畏惧的坦荡,一种无与伦比的人格力量。所有赶地铁的人都禁不住驻足倾听,并报以热烈的掌声。

罗亦安掏出钱包,拿出10张20美元的钞票,却捏在手心,只冲中年人微微摇头,似是对他的演奏不满,又似对他本人表示遗憾。

那中年人猛然睁大了眼睛,对罗亦安端详片刻,拿起笙呜呜咽咽吹了起来,初始是颤动的长音,犹如鸟儿嗖嗖地抖动着美丽的羽毛,振翅欲飞。继而是一连串短促音,犹如鸟儿引吭高歌。忽而音乐由慢渐快,轻盈欢快,恰如鸟儿翩翩起舞。

周围人发出一连串热烈的掌声,并夹杂着兴奋的议论声。罗亦安却不忍听下去,放下手中的钱,拉着薇薇安走出了地铁站。

“太美了,这是什么音乐,那是什么乐曲”,在地铁口薇薇安追问。

罗亦安紧紧闭住嘴,止住脚步侧耳倾听,许久,乐声结束他才回答:“那是我们的民族乐器,叫做‘sheng’,这乐曲是笙的保留曲目《凤凰展翅》,讲的是涅磐的鸟儿获得新生。”

薇薇安不说话,左顾右盼了半天,方吞吞吐吐地问:“那是你的同胞吗?”

“是的,我早听说纽约地铁有这么一个人,姓张,是中国宫廷乐师的第10代传人,祖上曾是清宫皇室乐师,他自己也曾为首长表演过。但他是家传技艺,没有文凭,所以评不上职称,所以……”

“职称?什么东西,商品的标签吗?成功人士是不需要戴上标签的。你为什么不跟他打招呼?”

“在我国,人们一直认为街头音乐家就等于乞丐,如果我跟他打了招呼,是对他的一种侮辱,他会感到羞愧。”

“据我所知美国人没有这种想法,他们认为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值得尊敬——谁知道对方明天是否会踏入百老汇的红地毯,并在回国后受到万众瞩目。”

“我明白,只要他从百老汇出来,没人再要求他必须有职称——哪怕他是个百老汇乞丐。”罗亦安此时已恢复正常,左右打量着地铁口的建筑,顺嘴说:“其实,每个人在生活这出戏中,既是演员又是观众。在今天这出戏里,我们何尝不是一个演员。我欣赏他,欣赏他演奏时的敬业——每时每刻演好自己扮演的脚色,沿着这条路通向成功。”

眼前这条街道就是SOHO区,看外观实在不起眼。全区都是四、五层高的旧大楼,以及类似货仓的挑高建筑,这种几乎都是水泥墙不需刻意的装饰反而形成了SOHO的一种不同风格。在SOHO区逛街时需要狩猎的耐性与需要很好的体力。说实在的,即使是拿着地图照着走,因为不论纵间和横间都有不同的小店,这些店的招牌都很小,除非走到跟前仔细一看,才会恍然大悟:原来这是某某品牌专卖店。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打造自己的SOHO区。北京三里屯、上海衡山路的酒吧一条街也是仿照SOHO区设立的,而三里屯与衡山路据说是白领们体现自己小资情调的最佳去处。但纽约的SOHO区才最原版,它由几条街构成,其文化底蕴更深厚。这里的酒吧提供的音乐类型应有尽有,爵士、蓝调、钢琴、摇滚、说唱乐……据说,许多未出名的音乐家成名之前,都曾在这里的酒吧作过现场表演。

从休闲的角度来说,这里是最佳去处。你能找见各种小名牌的专卖店,也能找见各类消遣方式——只要你想得出。不过,罗亦安却不是个好游伴,他太紧张,进入这种喧闹的场所,看着周围带着醉意游荡的汉子,他常常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像准备扑食的野兽,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这或许是丛林生活留下的后遗症。

每天夜里,当他们从SOHO区回到酒店,薇薇安常用激情平复罗亦安的杀气,但毫无作用。第二天,来到酒吧,一有人走近身边,罗亦安的肌肉不由自主地就绷紧起来,一瞬间,酒杯在他手中化为碎片,而他身不由自的握住其中一片锐利的玻璃,摆出防御姿态。

几次过后,SOHO区酒吧都流传着罗亦安的故事,于是,一个亚裔男子协一个红发女郎,成了当地酒吧最不受欢迎的客人。而后,罗亦安白天的事多了起来,律师介绍了新房产。买房子、搬家、雇装修工人、购买家具、修缮草坪花园等等事情占据了他太多的时间。夜里,他已实在没精力陪伴薇薇安疯狂。

薇薇安骨子里是个很自主的女人,虽在秘族多年,养成了唯命是从的习惯,但忽然脱离组织,天性不可遏制地爆发,勉强陪罗亦安做了点事,便开始当上甩手掌柜,任由罗亦安安排新家事宜,自己每天单身外出,自由自在。随后,两人的生活轨迹完全不同了,薇薇安白天酣睡如泥,夜里则去SOHO区酒吧游荡,直到黎明时分才回到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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