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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者(27)

不知道爬了多久,拂晓开始来到大地,阳光即将普照世间,安终于爬到了他的目的地,不出所料,那灯光所在的地方有人烟,而且,有很多很多人烟。

那是一所孤零零建在郊外的大宅,深院高墙,采用深色外观装饰,建筑风格本身已经显示主人的严格防护需要,配备了完善的保安系统,门禁看上去非常森严,安在丧失自己最后的能量以前,成功地触动了陌生来访警报器。

然后,他就遇到了利先生。

放下电话,去洗了一个澡,换上简单的白色衬衣和卡其裤,安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时间刚刚好。

他走出门去,阳光刺眼,他却毫不在意地直视前方,路边停的是他在这里偶尔使用的车,福特,很旧,每次他开车门,都会产生一点点幻觉,好像儿子已经坐在了副座上,等他上去,就会很八婆的说:“老爹,你穿白色很不错嘛”,或者问他早上的蔬菜沙拉,到底是他吃掉了还是隔壁邻居偷偷养的鸡吃掉了。

但始终都只是幻觉。

这三个月以来,他寄居在这所公寓里,伤势逐渐愈合,利先生通过手下人供应他一切所需,唯一不提供给他任何身份证明方面的援助,逐渐恢复过来之后,他试图和c城建立联系,但任何电话都没有人接,通过城市管理部门展转查询的结果,竟是查无其人,所有反馈过来的信息,统统都是冰冷的虚无。阿落,那家神神道道姓朱的人家,仿佛只是他伤重时产生的幻觉,在幻觉里他有过一个儿子,有过一段平静幸福的生活,遇到过一些有趣的怪事,之后烟消云散,一切皆为虚幻。

在没有能力打破这空白僵局的时候,安只能强忍恐惧,寂寞地生活下去。

利都酒店。

精致的大堂里客人不多,安落座,侍者悄然上前,推荐今天特别的樱桃波特利蛋糕,安礼貌地打断他的话,要了一杯水。此时所有人的目光,一齐转向酒店入口,世界蓦然安静,即使只有一秒。

简直是一个仪式,每当那个人出现,就会有这样的一个小小礼赞仪式。

即使是一个对世事已经失去全部兴趣的男人,如安,都还是要承认,利先生真是一个美人。

极为美丽的女人。只需要停步,眼波微微顾盼,满室里,忽然就刮起了春风。

每个男人都不自觉坐直了身子,唇角微笑不请自来。

坐在这个地方喝下午茶的,都是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然而遇到真正的美,俗世不过烟云。

她走过来,在安的对面坐下,侍者熟知她的习惯,送上一杯清水。

未语先笑,问:“最近过得好吗?”

安没有表情,简单地说:“谢谢你,很好。”

目光落在对方精致得像雕刻过的鼻子上,任何女人的皮肤都会有瑕疵,在不化妆的时候,些微斑点或皱纹,清洁得不够干净的毛孔。尤其是鼻子附近。

但她没有。任何地方都没有。

像最昂贵的瓷器一样光洁,泛出自然而然的柔腻质感,完美无暇。

似在等待一句意料中的赞美或感叹,利先生将身体微微前倾,但空气凝滞,言语不出,安将视线偏开,开始喝自己的水。

利先生不以为意,仍然保持她完美的笑意,两人默默无言,共对窗外奥热天光,似要熊熊燃烧进来。

“安,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再次开口的时候,利先生说了一句安意料之中,却在情理之外的话。

教父在电影中说,我帮助你,是因为友情,或者有一天,我需要你回报。

任何人都在期待回报,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有些世人冠之为崇高,另一些则直截了当,格调低下,但,哪里有全与自己无关的善行呢。

敲开那城堡的门,接住利先生递过来的第一口食物,默然存身于利先生无微不至照顾下的每分每秒,他已经准备好付出代价。尽管他不知道以何种方式,无论以何种方式。两清,是一桩交易最完美的结果。

这一刻的悬念是,看起来拥有一切的利先生,需要从一个落拓天涯的流浪者身上得到什么?

但安只是点点头,身体稍倾过去,带着他一贯声色不动的态度,听利先生讲她所遇到的怪事。

独自和佣人住在东城高级住宅区的利先生,三个月前开始发现自己家里有点不对。白天太平无事,每到深夜,房间里就会响起微弱的窃窃私语声,开灯查看,却空无一人,即使把所有东西搬空也无济于事,低不可闻,但确实存在的说话声不断传来。

利先生出身军人世家,耳濡目染,自小历练,性情坚毅勇敢,。她少年时沉溺于冒险,所做的许多事情,普通人完全不可思议,比任何传奇男性亦不遑多让,因此先是被亲近的人戏称为利先生,之后这个名字就传播开来,成为对她相当正式的称呼。

尽管家里有这样不安定的困扰,她如旧泰然生活,把这一切看到幻觉,深信对自己毫无影响。直到有一天晚上,利先生从一个持续到凌晨的派对中回家。

她饮过烈酒,整个人疲倦之极,上床后很快就入睡,但就在睡梦最酣的时候,她忽然被异常嘈杂的声音吵醒。

睁眼的瞬间,她看到了自己的衣服。在地板上。不止一件。

在卧室的一边,有一个巨大的衣帽间,放着利先生平常所换用的衣物,各位裤子兄弟,内衣朋友,外套伙计,围巾拍档,素日老老实实各就各位,从来没有离家出走,自立为王的伟大抱负,但是现在,怎么件件条条,都在地上乱跑?而且,都发出叽叽喳喳声音,三三两两,谈情的谈情,跳舞的跳舞,要是那些袖子上再停一杯香槟,这就是另一个ball场。

利先生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是不是做梦,猛然撑起身时,所发出的响动就好像拉了警报铃一样,只见各色各式衣物齐齐大吃一惊,接着争先恐后奔逃入衣帽间,背心骑在长袖T恤上,牛仔裤和七分裤纠缠,似玩两人三足,运动鞋比高跟鞋跑得快,但鞋带被后者踩住就要摔个屁蹲,最有集体主义精神的就是皮带了,几十根皮带扣连扣,接头带尾,结成一个巨大的圈圈,呼啦呼啦,跟飞碟一样,一马当先飚进了衣帽间。场面虽然乱,结束起来却异常之快,数秒之间,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天下太平。

利先生的下巴濒临脱臼危险,长达五分钟,恢复意识之后她一跃而起,奔入衣帽间,发现所有衣物井然有序,如往常一样好好摆放着,窗外夜色静静,万物安祥,一点都没有鬼故事要发生的背景迹象。利先生摇摇头,正要告戒自己,日后喝酒切莫过量,渐渐年纪大了,太受刺激易于产生幻觉。

转身准备离开的瞬间,她看到了分类格里,唯一一条随便搭在外面的皮带。

随便搭在外面并没有什么问题,她刚从派对回来,穿的是黑色山茶花大摆裙,腰上束一条带,洗澡时随手放下。

位置并无分毫偏差。

问题是,她亲手放的那条,是香奈尔,而眼前装作若无其事横躺在那里的,分明是条LV。

事情讲到这里,利先生停下来,呼了一口气。瞧着安。

“你是不是觉得我脑子有问题。”

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只是慢慢说:“然后呢?”

利先生对他的反应有些微意外,此刻她身子还紧紧贴在椅背上,眉宇间一丝惊魂未定,从这爽朗的美人脸上流露,更添娇媚,令人目眩。

她呼口气,没有回答安的话,继续说道:“我不希望别人认为我精神过敏,所以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并且坚持睡在那间房里。”

安眉毛微微一动,对利先生的观感忽然一变,且问道:“再也没有发生了吗?”

利先生摇摇头,她对自己情绪的控制,似乎已经到了极限,语气中开始出现颤抖:“夜夜如是。只要我一醒,就可以看到一幕衣帽间大逃亡,它们怎么可以自由活动,跑出来又是为了什么,我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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