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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的爱情/浮世爱(6)

抽身走了,经理送她到门口打了车,老远还在招手,脸上还带着忍俊不禁的笑意,人人都爱胡闹,的确是个真理。

这档子事,周致寒按原计划度完假一回到广州,沈庆平亲自到机场接她,见面就忍不住笑:“老金说,你在杭州胡闹。”

她也抿嘴:“哪有,多花了点冤枉钱,反正是你给。”

这么一见就问起,想必是老金老早打了电话来汇报,两个男人一准感叹,周致寒这十几年,捉弄人的本事,越发精进,到现在走优雅路线了,偶露峥嵘,仍然宝刀不老。

致寒也挺开心:“老金说了那几个人怎么样了么?”

沈庆平一面开车一面笑:“说了,说他那个经理也是个调皮鬼,把人家衣服脱了,打得一身青紫不说,还两个两个脸对脸贴着身子绑起来,跟搞同性恋似的,扔街上一宿。”

致寒笑得前仰后合:“该,调戏我,也不看看我是谁。”

沈庆平逗她:“你是谁啊,人家怎么你了就要被绑成个粽子丢街上去。”

她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对男人飞一眼,水光盈盈,还是勾魂夺魄:“我是谁啊,我是沈庆平的女人咯,他们也就没怎么着我,才有这个待遇,不然啊,裤衩都不留一条给他们。”

沈庆平觉得实在好笑:“你以为他们留了裤衩给人家吗?老金说脱光了的。”

致寒哈一声坐起来:“真的?真的把他们脱光了?。”

她拍着沈庆平的大腿笑,拿出电话打给老金,问细节,问得兴高采烈的,损人不利己,还特别白开心,看着她笑,春风拂柳啊,男人跟泡在酥油里似的,觉得自己一个劲地软下去,什么恩怨都不要紧,这世界上一个萝卜一个坑,天生就有这样一个人,什么都对他的脾气,对他的口味,知道挠他哪里最痒,捅他哪里最疼。

送她到家门口,沈庆平还要赶去公司,一边拿行李出来一边叮嘱致寒:“好好休息一下,晚上和老麦他们吃饭,我晚点叫小许来接你,”

致寒对他眨眨眼,开了门进去了,客厅里干干净净的,房子太大,阳光总是照不到所有角落,看深一点就显得阴沉。她站在玄关处,出神地看着入墙鞋柜左边的门,没关好,她的一双金色凉鞋的带子夹在门缝里,夹得变了形。

左边鞋柜是她的,右边是沈庆平的。

左边比右边大两倍,但还是不够放。

每年季节之交,鞋子来不及换季,新的旧的要堆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会宣布强行征用沈庆平的地盘,男人没什么所谓,他穿prada和ferrgamo,两双正装,两双日常装,两双打球的鞋子,穿一年半两年就换掉,多余的不买。

常常笑致寒,又不是蜈蚣,要那么多鞋子干什么,这双大红,那双闪金,美滋滋地买回来,又一次不见你穿过。

这种拜物欲要对男人解释清楚,比说服他投一大笔钱去开一个新项目都难,所以致寒从不费力,最多耸耸肩,说知道啦知道啦,最多下次穿给你看好了。

绕是这样,庆平其实从来不管她花多少钱买东西,他做男人做得很彻底,也从不关心她的衣柜鞋柜里有些什么物事。

现在,鞋柜开着,还夹住了她的鞋子。

她出门去杭州之前,刚刚看着保姆换完季,里面所有的夏天鞋子,都应该还各自安息在盒子里,谁跑来动她的鞋子,这样私密得跟自己男人一样的东西。

致寒蹲下身,把那双金色凉鞋拿出来,古奇的春夏新款,上个月从香港带过来的,崭新,自己还没有上过脚,但系带那里,明显有调整过松紧的痕迹,试穿的人,脚明显比她大。

她仔细看了看,站起来,打开门,把鞋子丢到废物箱里。

在沙发上坐下来,打开水壶开关,摆好茶盘和杯子,致寒有条不紊地开始冲一泡普洱。草地上有不知名的鸟鸣,清脆而悠长,恍惚还在早春三月的西湖堤岸,世事无声,岁月静好。

沈庆平上个月去体检,医生说他胆固醇和血脂都偏高,饮食上要好好注意,他是个坐言起行的人,出门就把全部正式午餐安排全部取消,叮嘱秘书每天帮他到SUBWAY去买一个蔬菜沙拉拉倒,晚上吃多一点他倒是不担心,每天回去周致寒会帮他泡普洱,消脂养胃,日久成了习惯,偶尔致寒不在,他老觉得睡前少干了点什么。

今天连沙拉都没吃完,他和投资公司的人谈内部架构的重组和流程,谈到口干舌燥,把人送走一看表,都已经四点半了,秘书提醒他七点有约,沈庆平忙打电话给许臻:“去接一下周姐,她在家,来公司我们一起去吃饭。”

许臻应了,正要挂电话,忽然说:“沈先生,胡小姐打了很多电话给你,她说你没开机,找我问了一下,我说你在开会。”

沈庆平一愣,打开翻开办公桌最右边的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另一个诺基亚E系列手机,打开,须臾,屏幕开始激烈闪动,秘书台服务提醒他有二十几个未接来电,数十条信息,从昨天晚上到两分钟之前,胡蔚估计什么都没干,就跟中国移动焊上了。一开始是发信息要他买个包包,然后问他是不是生气了不回信息,然后向他道歉,然后说不要包包了,然后开始问他在干嘛,然后开始担心,然后开始生气,最后一条是:如果你没事,只是不想理我,请回一个空白信息给我,我会永远从你生活里消失,连同你的孩子一起。

沈庆平叹口气。

和胡蔚认识的那段时间,致寒刚好活动频繁,不断在香港和北京两地出差,她自己名下,有一家规模很小的公关公司,接一些关系户的业务来做,看起来不起眼,利润却很惊人,两个人在一起十年,事业越做越大,许多政府和媒体方面的关系他不方便出面,或者出面效果不显著的,都是致寒去搞,搞不搞得定在其次,最重要是沈庆平唯一只敢全盘信任她。

她不在身边,沈庆平会觉得很寂寞,工作也不起劲,要到处去找节目,找人,消磨时间,平时不是必要,他已经不大出去应酬,唯有孤家寡人的当口,明明八杠子打不到的饭局,他也晃晃悠悠去了,喝两杯闷酒,回家睡觉。

胡蔚,就是在类似一个饭局上认识他的。年轻的北方女孩子,大胆火热,言语爽朗,看得出满座的人都喜欢她,吃完饭转去某个朋友开的咖啡馆小酌,她直接坐到他身边,热辣辣两条长腿随意搭在咖啡桌上,美得惊心动魄,她说:“哎,你一直在发呆,想什么人吗?”

这么直截了当的说话,沈庆平好多年没有听到过了,他有点吃惊,不过不反感,笑着说:“怎么这样觉得?”

胡蔚耸耸肩:“直觉而已,我叫胡蔚,美院的,读服装设计,今年大三,你呢。”

沈庆平凝视她腿上极光滑的皮肤,在他眼睛一尺之外,耀耀生辉,如同第一桶新鲜牛奶上的凝结,没有半点光阴的瑕疵。

他抬起头来,对胡蔚微微一笑,说:“你慢慢玩。”

站起身来,悄然走出门去,他的车就停在外面,倒车的时候透过窗户,沈庆平注意到胡蔚黑白分明的眼眸,一直在紧紧追随他。

接下来的故事很平常,致寒还是不在,他还是到处去胡混,忽然之间,他去的地方,常常都会遇到胡蔚,径直走过来,对他一笑,说:“又见面了。”渐渐把手放在他的腿上,头靠过来,她用一种像向日葵那样感觉的香水,沾上就无法摆脱那么强烈而明亮。

她是所有老男人心目中的梦想。胡蔚自己知道这一点,沈庆平也知道这一点。

无论梦想是高蹈于精神世界,还是只缠绕于肉体。

没有人可以在得偿所愿前免俗。

他们开始隔三岔五单独见面,致寒不在的时候,晚上比较多,致寒回来以后,时间往往就约在中午,庆平是很老派的男人,和一个女人有染,就把她的生活照顾起来,只是照顾的程度有深浅,因此他答应帮胡蔚在美院附近租了很好的单身公寓,答应她要添置一切必需品的要求,给她零用钱,帮她买小女孩子承担不起的奢侈品,用另一个号码与她联系。这一切他都做得很熟练―――作为一个老男人,他曾经花了很多时间和很多钱放在类似的经历上,直到有一天修炼到技术完美,态度端正,底线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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