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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嘉轩2:沉默之诗(18)

金旭道:“特别顾问。”

这边的尚扬:“……”

金队长来办这个案子还没有名头,倒是很聪明,借家属的名头先给自己用了。

“有权了?”邹文元身体稍稍前倾了些,道,“能帮我翻案了?”

金旭道:“你还没有被定案,怎么翻?如果这案子跟你没有关系,我保证你大摇大摆地从这儿出去,谁抓你进来的,我让他当面给你道歉。”

外面当事人古飞当即吐槽道:“金队长这心眼还没针尖大,都还没开始正式办案,就先阴阳怪气我一句,这话就是说给我听的。”

“等这案子破了,古指导可就飞升了,”尚扬不满他讥讽自己的家属,更阴阳怪气地说,“要飞升的人了,还这么小心眼。”

周玉只是笑,也不插话。

殊不知,还有不阴阳怪气干脆直接人身攻击的,就在审讯室里面。

“咱们省可没几个好警察,”邹文元道,“抓我进来那个指导员,就指着破了这案子能升官。黎艳红是谁啊,多少领导面前的大红人,能拍着她的马屁,还不是鸡犬升天。”

这话一出,审讯室和监听室都安静了。

尚扬刚那句话,一多半开玩笑一小半放嘲讽,他是上级单位来的,级别也比古飞高,而且是古飞先开玩笑嘲讽了金旭,因而他说这句话并不过界。

尴尬之处在于正好和嫌疑人表达了相近的意思。嫌疑人这句话可是真心的。

不过这尴尬于尚扬倒也还好,毕竟大家都是熟人,古飞不至于真上升理解地把他那话当成是在夹枪带棒。

让大家陡然间陷入安静的,是嫌疑人这话更深一层的意思。

邹文元为什么不肯接受其他办案警察的讯问?

他对公安抱着极大的成见,认为所见到的警察都有可能因为当事人是黎艳红,想要更快速破案结案,会草率地把真凶的罪名安在他的头上。

而他的这个认知,除了对于结果的臆断是不准确的,对过程的猜测却都是真的。

尚扬中午和古飞在茶馆见面的时候,也已经隐晦地指出过这点,有案必破,和被害人的身份没关系,也不应当有关系。

地方单位有地方单位的难处,私下里说两句也就那样,甚至尚扬此时不在这里坐着旁听,这也就不过是普通笔录里普通嫌疑人的普通吐槽。

偏偏古飞找了尚扬当“特别顾问”,这位顾问的本职工作是要把基层各种不当操作、不正之风写进交给部委的调研报告里,通俗点说就是打小报告的。

好在古飞脸皮厚还很豁达,还能开得出玩笑:“尚主任,我现在特别想赶你走。”

尚扬能说什么,只能不说话了。

审讯室里的邹文元道:“抓我进来的这帮警察,他们说我家里有气枪,我爱打鸟,肯定就是凶手,这帮公安不就是这种流氓逻辑?我就不能有点自己的爱好?”

持有气枪是违法的,谈什么爱好?尚扬内心默默地反驳了他。

但金旭并没有说这个,而是道:“你坐牢以前就喜欢打鸟吗?”

“喜欢。”邹文元道,“那时候还有车,去山里很方便,常和朋友约着一起去……现在也没什么朋友了。”

金旭仿佛很好奇,问道:“听说你们栖凤市山里的各种鸟都挺多,去一次能打不少吧?是卖给野味店还是自己吃?”

邹文元道:“朋友多,打完了直接在野地里架烧烤架,自己吃还不够,卖什么卖。”

他的神情发生了变化,大约是想起了当年还是成功生意人时的风光,围在身边的人也多,对比如今凄凉,两个世界。

“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吃野味多不安全。前几年打鸟卖野味店也还挺赚钱,现在也没什么野味店,卖也不好卖。”金旭话锋一转,道,“你费劲买了气枪和铅弹,这也发不了财了,钱不打水漂了吗?”

邹文元稍稍坐直了些,眼神直盯着金旭,道:“没想发财,就是打着玩,说了是个人爱好,喜欢玩枪,我也不打保护鸟类,就打些山雀什么的。”

金旭点了点头,说:“警察刚找到你的时候问你案发的时候在哪儿,你说你在宿舍睡觉,没记错吧?”

邹文元道:“对,我在宿舍睡觉,前一天晚上喝了点,睡得挺早,第二天中午才起,出门去菜市场买了趟咸菜,回来就被警察抓了。”

外面尚扬问古飞:“他做什么工作?宿舍里只有他一个人住?”

古飞道:“给省会一个烂尾楼看大门,自己一个人住在那烂尾楼里,没人管他几点上班,每天自由得很。烂尾楼没监控,也没别人,证明不了他案发时人在那里。”

“他是省会人?不是栖凤市的?”尚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