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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法医与伍长官不得不说的刑侦爱情(362)

作者: 覓尋misshin 阅读记录

所谓的‘救赎’,听来格外讽刺,他杀的全是在社会上,处于相对弱势,需要社会大众给予爱与帮助的弱势族群…

他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空有高智商,却比一般人还不如,其行为,非常可恶!

只会锁定社会上的弱势族群,藉杀害那些人,以满足内心/快/感,患有精神疾病,十足心理变态,也无药可救的万恶杀人犯。”

沈煦洛结合阴阳眼所看见的画面,进行补充,“在李的犯案动机中,他认为:杀人,是在对所有被害人进行‘救赎’的一个过程。

然而,他对‘救赎’动机本身,也充满矛盾。

一方面是想‘救赎’他们,另一方面,却又认为那些被害人,根本没有存在于这世上的必要(价值),打从心底认为,他们应该通通消失。”

沈煦洛指了指透明白板上,用红色白板笔写下的那行字——李非白杀害的死者当中,大多是身上有缺陷,有残疾。

无论先天或后天,又比如断手、不良于行等等。

于周似忽然想到什么的眨了眨圆圆眼睛,并提出疑问,“头儿,我有一事,始终不解。

既、既然李非白将从死者身上切下的残肢等,属于被害人的东、东西,视为纪、纪念品。

为何当、当初他没有将它们带走?

反而将那些‘纪念品’,通通留下,并放回死者遗体身上,或旁边——

‘旧卷宗,之前已被找到的死者’,和本案所发现的十五具遗体,全都有该现象。”

柳欣同样觉得奇怪,清冷脸蛋透出一丝思索的分析,“既然李非白故意取走死者身上的一样残肢,或某样东西,那为何之后又将被当作‘纪念品’的死者所有物细细摆好(?)

彷佛该所有物,从未被凶手从死者身上截断,或取走般。

甚至,最后也与所有死者遗体一同埋葬,或如本案,被放回每一个冰柜,等同将纪念品还给被害人…这不是很大费周章,感觉凶手白忙一场。”

张景琛一听,也说出自己看法,“李非白是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心理变态兼连续杀人犯,他犯案后的行为模式,应该没法用正常思维来推测。”

伍逸徽双手环胸,眉头微隆,思索片刻,平缓又冷静的语气中,透出清晰的回应,“李非白小时候,从虐/杀小动物,以发泄/父亲对他过于严苛的教育等方式,包括原生家庭带给他的种种压抑及不满。

后来演变成杀人,以取悦自己的心理变态,其犯案后,无论死者身上,或案发现场等环境附近,完全找不到与凶手相关的任何线索、微量迹证,以证明他不仅是个高智商的犯罪者,同时心思也非常缜密。

甚至在将死者身上的所有物取下后,之后又像还给他们,逐一将被害人所有物摆好,力求恢复原样与完整…”

伍逸徽语气略顿,接着说:“我认为,李非白在享受取走死者身上所有物的过程。

以及,在他的认知中,弱者之所以是弱者,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反抗能力。

再者,或许在李非白的精神世界里,他自认为自己是个能掌控一切的神…

因此,他轻松、毫不费力的取走死者身上:属于他们的重要所有物,也认为自己如神一样,能控制生死。

于是,他站在自己所创造的精神世界之最高点,以轻蔑态度,俯视那些被他视为:根本没存在必要的被害人。”

沈煦洛认同伍长官观点,以进行推敲之余,让侯文打开被李非白杀害的所有死者之验尸照片,并补充说明,“而且凶手取下的那些死者身上的某些/部位,都有其认为的含意存在。

比如,被害人本身因某些缘故,缺了左手,与左手同等重要的右手,自然成为凶手关注重点。

所以凶手取走右手其中一根指头,以作为‘纪念品’,以此类推——

被害人缺了其中一只脚,另一只脚自然重要,所以凶手取走其中一脚的一根脚指。

因为眼盲,所以眼睛重要。

眼睛是灵魂之窗,凶手认为死者一定无时无刻,存有想重见光明的希冀,所以故意取走死者眼球。

因为被害人是个弱智,遂取走对方一缕头发,若说为何不是将死者颅骨作为纪念品(?),或许是李非白认为,根本没那必要,加之,在遗体处理上,也太费劲。

因此,凶手仅取下死者一缕头发,作为代表。

………

该名死者是个聋哑人士,便割去其中一耳,拔除其中一颗牙,是因为死者耳不能听,口不能言,是死者心中最痛苦的事。

该名死者不良于行,取下死者尾椎骨,是因为该象征被李非白认为——

取走死者尾椎骨,等同带走死者最后希望,澈底绝了死者想重新站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