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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教你做人(266)

牛群带着全部落的希望赶了小半天路,去到集市上。这是雪季到来之前最后一次集市,各大部落都带来了自己的特产,想看看能换到什么东西。郁夏过去的时候,时间已经不算早了,按理说这一天交易的高峰期已经过去,烈阳部落的到来还是引起震荡。

首先听到的是兽蹄声,所有人齐刷刷扭头远眺,就看黑压压一片朝这边来。

“兽袭吗?这种时候,不可能啊。”

有人眯着眼仔仔细细看过,说:“是烈阳部落来了,这是阿夏驭使的牛群。”

第一次见的都不住后退,生怕场面失控,见识过几次的壮着胆往前挪了挪,他们心里十分期待,想看看烈阳部落拿出了什么东西,看要不要抢在前面交换。

牛群来得很快,很快距离近了,又一眨眼,它们已经停在集市口上。郁夏没想往里去占好位置,她冲勇士们使了个眼色,让大家从牛背上下来,刚下来,就有人上前寒暄:“有段时间没见了,阿夏你今天带来什么?就这几个筐子吗?”

“当然不是,是筐子里装的东西。”

如今这个天,只穿个亚麻衣服郁夏是受不住的,但又没冷到夸张的地步,她就穿了个亚麻布裁制的打底衫,下面套了条同材质的小短裤,再穿上取掉毛内胆的皮裤,裤脚扎进松糕底的翻领短靴里,出来之前还顺手拿了个兔毛披肩。他长长的头发让乔越给辫起来,临出发之前郁夏还问乔越要不要一块儿来,乔越想了想这些原始牛对他的态度,再想了想前次石头回来之后一脸苦逼去找巫医求药……

想想还是算了吧。

这个受罪……哦不是出风头的机会句让给部落里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

就像乔越预想的那样,为了赶早到集市上,这一路郁夏把牛群驾得飞快,她骑过的动物宝宝不知道多少,很放心并且很享受,而其他人就苦了个逼。直到从牛背上下来大家才缓过劲儿,想伸手揉揉颠到麻木的屁股墩儿,别的部落的就搭话来了。

他们不仅好奇郁夏带来的东西,也好奇郁夏这身行头。

对各大部落来说,日常服饰就是皮裙,按季节分厚薄长短,雪季多披两层皮毛就完事,这么齐整的打扮是头一回见到。不仅衣服料子新鲜,贴身的皮裤也很性感,完全展示了一双修长美腿,还有那双皮靴,让穿着绑带皮底鞋的家伙们看直了眼,环臂上的兔毛披肩也蓬松慵懒……

郁夏本来就好看,再加上人靠衣装,这么收拾出来简直能让人看直眼。

其实在部落里郁夏没这么讲究,今天不一样,不仅是她,她带出来这些勇士也是仔细收拾过的,走这趟首先是换东西,也想显摆一下烈阳部落目前的好生活,让大家睁大眼看清楚,有过不下去的赶紧来投靠。

想着开春之后又要种地又要搞建设,很需要人手,哪怕部落不算小,感觉还是不够。人不够,就得吸收周边的小部落,慢慢扩大规模,从部落变成村庄变成城池。

这个规划实际是乔越做的,他陆续同首领商量过好几回。现在要过上更好的生活,就要从无到有变出很多东西,在原始社会你又不能指望机械化,就要靠人力,烈阳部落只有这么多人,他们不仅要打猎采集种植还要投入制造建设生产等等,怎么算都排不开。

像现在,做什么都要召集全部落一起来,现有这些族人要学的东西太多,效率就低。

按照乔越的设计,来年要做的事非常多,同时进行的就会有好多样,种地的应该专门研究种地,搞建设的也应该专心埋首工程建设,这样效率才能提起来,这样的话,现有这些人就完全不够用了。

思来想去,吸引别人前来归附是变强之后一定会走上的路。你需要人手,别人想跟着过好日子,双方一拍即合。

这次过来,郁夏是肩负有使命的,她的使命就是装逼。

要装到位,装得自然,要让别人看了就眼馋,眼馋到回头逢人便说,说那个烈阳部落你知道吧,和从前真是大不一样了……

好在郁夏经常都是风云人物,不用特别做什么,一亮相就有气场。她一派镇定任由别人打量,同时也在人群里扫了一圈,就看到好些个熟人。

飞羽部落的在,他们拿来做交易的当然还是盐。

棕熊部落也在,郁夏还看到当初缠着她说想骑牛的青年。

看郁夏打量过来,对方还给了个笑脸,问美女姐姐你穿的什么,那是用什么做的?

郁夏抬了抬手臂,亮出打底衫来:“你问这个?这是我们织的布。”

“怎么换?能不能给我摸摸?”

郁夏就笑了,说:“我们自己用都还不够,这个不换。今天只带了肉丸过来,给你尝尝?”

说着,她就取了根竹签子,掀开框里的木板,从壁沿薄薄的石锅里叉出一颗炸肉丸,往前两步递到那青年面前。

要是刚出锅的肉丸子,那是非常香的,这个已经放凉,口感上会有一丢丢折扣,但只要想想各大部落的生活水平,这个已经很美味了。郁夏示意青年接过,青年接过去之后迟疑了一下,然后才将整颗丸子塞进嘴里。

塞进嘴里,咬开,才咀嚼了一下,他双眼就瞪圆了,非常惊讶的样子,跟着是完全享受的表情。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好吃!

超!级!美!味!

咸香的丸子,酥脆的表皮,那是从来没尝到过的好滋味,油炸食品就是这么馋人,吃完还想要,想要更多!

一颗丸子的时间,青年恨不得跪下来感谢天神,这是天神恩赐的美食!和它比起来,之前吃的那些肉都不是人吃的!

“你们要什么?这怎么换?”

看他这样,其他人窃窃私语,有相熟的指名问他:“喂,你说说是什么感觉?好不好吃?”

青年并不搭理他们,只是一脸热切盯着郁夏。

其他人就抗议了,说也要尝尝,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让每个部落派一个人来尝尝。

看他们兴冲冲的领丸子,青年好心提醒他们,能走的赶紧走,千万别尝,尝了你就完蛋。

他这话没人信啊,白给的咋能不尝?当然要尝?

看着傻子们拿签子把炸肉丸往嘴里塞,青年还在心里给他们配音:完了完了,全搭进去了。

享受是短暂的,尝过这样的美味之后,你对自家食物的嫌弃才是永恒的。就不说今天能换到多少,哪怕全换回去还能让你一个人吃了?你分到的塞牙缝都不够,接下来怕是要被迫减肥。

果然,肉丸子入口那一刻,所有人都是享受的,品位和咀嚼的时间毕竟太短,一回过神,嘴里只剩余味,再品一品,余味都没了。

“好吃!我活到今天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这是肉吗?这是什么肉?这也太香了吧?”

“说说是怎么做的?”

“怎么换啊!”

“不管怎么换,我们山鹰部落全要了!”

“你要人家就换给你?你倒是听听人家换什么!”

山鹰和玄雷这两大部落都要打起来了,这时候有人问:“听说之前有好长时间你们部落都飘着香味,是在做这个?”

郁夏还没应答,跟她出来的勇士感觉屁股墩儿舒服一点了,抽空用看土包子的眼神看了提问那家伙一眼:“那个比这香了不知道多少倍,能是一样的?当然不一样。”

“那才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说到这里,几个哥们也争起来了,他们在争石板烧、火锅、闷烧各种肉和腌腊制品到底哪个最好吃,这在烈阳部落属于每天都有人吵,但是吵不出个结论的棘手问题。

听他们争了几句,就有人品出不对味儿了。

这么好吃的丸子竟然不在美味之列?凭什么呢?

都不信这世上还有比丸子更好吃的东西,你非说有,那就弄来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