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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遍地是土豪(168)+番外

沈千枫将玉佩从他兜里拿出来,重新系回他的脖子,“我知道你是为凌儿好,不过也要顾着自己,手脚全身都冰凉,若是病倒怎么办。”

“我是神——”

“知道你是神医。”沈千枫打断他,伸手将人抱进怀里,叹了口气道,“处处为他人着想,何时才能想想我。”。

“我想你做什么。”叶瑾嘴硬。

“你若病了伤了累了,我会心疼。”沈千枫在他耳边道。

“肉麻死了。”叶瑾耳朵滚烫。

沈千枫将他抱得愈发紧,“是真心话。”

谁要听你的真心话!叶谷主心里傲娇,然后低声哼哼,“下次不会了。”

沈千枫笑笑,低头亲亲他。

第二天一早,驿站的老板便在院内扫雪——这里原本是归朝廷所有,后来驿官生病回了老家,朝廷又迟迟找不到人顶替,于是吟无霜便派了无雪门心腹先暂时驻扎,也好给来往商贩百姓提供个落脚歇息之地。

既是吟无霜的心腹,自然也就算是自己人,也不必有所隐瞒。因此沈千枫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便问他有关城镇青楼之事。

“青楼自然是有的。”老板点头,“就在十几里外的城里,好像是叫祥瑞楼。”

沈千凌插嘴道,“听着像个吃饭的地方。”

叶瑾犀利无比,“你听什么都像吃饭的地方。”

沈千凌:……

浓浓的嫂子情呢!

“那这方圆可有什么富户?”秦少宇忍笑。

“富户?”老板想了想,“最大的富户便是城中李老板,商号名叫顺丰。”

沈千凌猜测,“镖局?”

老板吃惊,“公子怎会知晓?”

果然啊,顺丰的都是快递。沈千凌谦虚无比,“瞎猜的。”

“还真是镖局。”老板道,“不过不怎么押送物件,主要是将商队护送过茫茫雪原,毕竟若是没有当地人带路,很容易在雪里迷路。”

“顺丰镖局。”秦少宇问沈千枫,“有没有什么熟人在忍冬城?”

“还真有个自己人。”沈千枫道,“日月山庄里先前有个厨子,名叫康大福,原本从小看着我长大。后来唯一的女儿嫁到了此处,娘亲便给了他一些银子,又派人将他护送到忍冬城里度晚年。”

“信得过吗?”秦少宇问。

“应当没什么问题,他是个老实人,对周珏没什么价值。”沈千枫道,“况且康叔原本是日月山庄的人,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周珏就算是再缺人,也不会想要在他身上下手。”

“那我们便去找找他。”秦少宇道,“毕竟是本地人,做事比我们要方便许多。”

“好。”沈千枫点头,“来都来了,只铲除一座村子未免太亏本了些,自然还要再干些其他事情才够本!”

没错!叶瑾再心里愤恨,这趟行程不仅很冷,而且昨晚还看了那么多不干净的东西!

眼都要瞎了好吗!

简直不能更加下流!

沈小受默默离他嫂子远了些。

这幅要吃人的表情是要闹哪样。

十分凶残。

忍冬城距离驿站不算远,不过为避免打草惊蛇让周珏的人发现,众人还是在晚上才开始赶路。沈千凌一边打呵欠一边感慨,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了当初拍戏的时候,昼夜颠倒什么的,累得要死要活。

“困了?”秦少宇在他耳边问。

“还好。”沈千凌揉揉眼睛,我可是专业的!

秦少宇亲亲他,“再忍一忍,我们马上就到了。”

“嗯。”沈千凌答应一声,乖乖趴在他肩头。

“腻歪!”叶瑾跟在他们身后,犀利下结论。

沈小受在心里竖起萌萌Q版小中指,你倒是不腻歪,那你从我哥怀里下来啊!

“阿嚏。”叶瑾被念到打喷嚏。

沈千凌愣了一下,默默停止腹诽。

否则一定会被哥哥揍。

比起北浔村的寂静无人,忍冬城内显然要繁华许多。众人到达时东方已经露出鱼肚白,街上三三两两有小贩开始摆摊。

“怎么办?”沈千凌问。

“易容。”沈千枫道,“多少是个大城镇,有外乡人不稀奇。”

“但一下子出现四个人,也会引人注意的。”沈千凌提醒。

“你我二人前去便好。”沈千枫道,“康叔小时候最疼你,先前听到你失忆,还曾托人写信过来问候,现在定然也很想见你。”

第102章-活泼商贩沈小受!

行走江湖之人,谁都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因此都有带易容之物在身上的习惯,以备不时之需。所以半个时辰后,沈千枫与沈千凌便易容成了两个小商贩,看上去很是低调朴实,丝毫不引人注目。

由于时间尚早,因此城内的人并不多。沈千凌背着小包袱跟在沈千枫身后,简直不能更蹦蹦跳跳。

“好好走路。”沈千枫敲敲他的脑袋。

“为什么。”沈千凌很严肃,“叶大哥说了,我的角色设定是一个活泼的小贩!”

沈千枫:……

沈小受冲他做鬼脸。

沈千枫好气又好笑,带着他进了一间早点铺子。

“二位客官快坐。”店内没几桌人,因此老板还能忙得过来,见到后亲自跑过来倒茶,又道,“时间太早,只有三鲜馅儿包子和肉粥。”

“各来两份。”沈千枫道,“再弄几个糖饼。”

“好嘞。”老板手脚麻溜下去准备。沈千凌拿着茶杯玩,叮铃哐啷响成一片,妥妥活泼过头,顺利引来周围人扭头。

“消停些!”沈千枫斥责,“像什么样子。”

“闲着也是无聊。”沈千凌哼唧,演得非常好。

沈千枫摇头,自顾自倒水喝。

“二位不是本地人吧。”老板很快便端着包子过来,“听口音不像,看着也眼生。”

“我们是南边过来的。”沈千枫道,“奉我家老爷的吩咐,想要这城内搭个棚子施舍粥饭,就当是做功德。”

“当真?”这句话声音有些大,周围的食客都听到,因此纷纷凑过来。

“是啊。”沈千凌点头,“我家老爷老来得子,所以想做些善事,也好保佑少爷平安长大。原本只是在家乡附近舍粥的,后来听说东北大雪闹成灾,好多百姓都没饭吃,所以才打发我们两人前来,看看能不能联合当地富户,给穷苦乡亲做些事情。”

“如此可真是谢谢了。”老板听后也很高兴,又吩咐伙计切了两盘牛肉上来,想想又叹气道,“忍冬城前段日子刚闹过一场雪灾,许多乡亲都逃荒去了别处,不知道夏天还能回来多少,二位若是早些来就好了。

“可惜我们对此地不熟悉,也不知道该找谁。”沈千枫道,“不知老板可否告知,城里的富户都有哪些?”

“这里不比江南富庶,大户也不多。”老板道,“不过若论起做善事,城北康老爷子倒算是一个,也经常会施粥行善,只可惜本身家底也不厚,帮不到太多穷人。”

“是啊是啊,康老爷子可是个好人。”周围其余人也点头,“帮过大伙不少忙。”

沈千凌看了他哥一眼,还真一蒙就对。

沈千枫笑笑,对此倒也没有太多意外。毕竟康大福当年就是出了名的老实敦厚,来东北的时候又带了不少银票,若是经商有道,如今变成一个慷慨地主也不足为奇。

“不知诸位可否带我二人前去康府?”沈千枫道,“早些做决定,我也好早些写信给回去,让商户准备米粮衣物送来。”

“我这就带二位去。”有热心的年轻人当即自告奋勇,“康老爷子的住处离这里不远,若是走快一些,一盏茶的时间就会到。”

“那便多谢了。”沈千枫站起来。

沈千凌迅速把半个糖饼塞进嘴里,也拍拍手站了起来,鼓着腮帮子使劲嚼。

老板看的想笑,乐呵呵道,“这位小先生若是肚子饿,不妨吃完再走,也不着急这一时半会。”

“不用了。”沈千凌摇头,“干正事……要紧。”突然噎一下这种事情真是非常悲催,只是想快点把糖饼咽下去而已啊。

虽说是城中数一数二的大户,但康府看上去也并没有多气派,门前有两个杂役在扫雪,见到年轻人后笑着打招呼,显然也是熟识。

“康老爷起床了吗?”年轻人问,“我带了客人过来。”

“客人?”杂役看了眼沈千枫与沈千凌,犹豫道,“二位是?”

“这二位是打南边来的大户,想在城里做些善事。”沈千枫张嘴还未来得及说话,年轻人便已经热情介绍,“所以我便带他们来找康老爷了。”

“原来这样啊。”杂役恍然,赶紧放下笤帚打开门,“老爷一早就起了,此时应该在院里打拳,几位先进来坐,我这就去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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