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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宠千娇在八零[年代](41)

作者: 大漠风铃 阅读记录

一时间,所有长期辱骂过陈默的人,当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谁又想到,那陈默平时不吭不响的,居然有朝一日搭上了个团长呢?而最重要的是,那团长也不是无理取闹,完全是有理有据地为陈默讨公道!

于是,不少人都想赶在集会之前,先麻溜地跟陈默本人道歉,想要取得他的原谅,好争取待会儿集会的时候“从轻发落”。

然而,等他们来到陈默家时,他们才发现,他屋里根本没人!

他们不知道的是,虽然年廿八家家户户都在洗邋遢,但陈默平时就跟勤劳的田螺小伙一样,把每天都当作廿八,仔仔细细地打理自己的家,这样媳妇才能住得舒心又开心。

正是因为有这习惯,他每天只需要维持前一天的劳动成果,做一些简单的清洁,就能让家里干干净净,手随便在家具上一抹,手指上保管还是干干净净,没有灰尘的。

这会儿,他们心心念念的陈默,正带着自己的媳妇上山采蜂蜜呢!

*

董思思从前为了养嗓子,有吃蜂王浆的习惯。

这年头哪有什么蜂王浆,连蜂蜜都是金贵的,这种甜甜的营养品,也很紧俏,就连白砂糖,买也要糖票,很是难得,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

但这并没有难倒陈默。

他经常上山,知道山上能采到野生蜂蜜,于是自告奋勇上山给媳妇采蜂蜜。

而董思思嫌一个人在家里太无聊,而且天阴没太阳,紫外线不算强烈,带个帽子能凑合挡一下,于是她就跟着陈默一起上山,就当做锻炼运动了。

媳妇跟着他出门,陈默心里简直快乐得想要转圈圈。

平时他一个人出门的时候,几乎不用准备什么,一个饼一壶水,往背上一挎,就能上山下海,乘风破浪。

可这回不行,媳妇身娇体弱,不像他那么粗糙,要是让她吃粗粮饼,他都怕刮疼她的嗓子。

于是陈默一大早就起来各种准备:壶里装的是热腾腾的桂圆红枣茶,特意去兰家借的保温瓶,装细白面馒头,还有一个水煮蛋。怕山上冷,他还又拿布袋装了件厚衣服。

董思思回想一下,自己从前去爬山的时候,她的生活助理也要带这么多东西吗?

但董大小姐一向是不注意这些细节的,毕竟这都是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她的时间很值钱,一秒钟就有大笔资金在手里流转,自然也就不会关心这些。

董思思看着陈默忙碌的身影,疑惑地问:“带这么多东西,都用得上吗?”

陈默边收拾边说:“用得上的。”

董思思不懂,但她知道陈默肯定是懂的,于是也就随他了。

果然,陈默算得很准,还没到半山腰,董思思就不行了,懂得脸都白了,陈默马上拿出衣服替她穿上。

原来,还不止衣服,陈默还带了围巾和手套,见董思思手实在有点冰,还搓热自己的掌心,给她先捂一下。

男人比她高出一大截,做这些的时候,得微微弯着腰,董思思一抬起头,就看到他那乌黑的头顶,有种想要揉他脑袋的冲动,但现在他在给她暖手,她腾不出来。

穿戴好之后,董思思还没走多久,就又觉得不行了。

她穿的是布鞋,虽然袜子很厚,脚不冷,但毕竟不是专门的登山鞋,这又是她失策的一个地方。

在穿越之后,她还没长时间走路,平时走平地也还好,现在走山路就不太适应,总觉得硌脚,还时不时打滑,显得像一个连路都走不好的笨蛋。

在董大小姐的前面二十年里,在同辈的富家子弟之中,她一直是碾压式地站在众人跟前,优雅,大方,仪态万千,有不少人就说过,看董总走路,都是一种赏心悦目。

董思思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原著中,陈默会失足掉下山了,这要是放在她身上,那可能九条命都不够花的,而陈默还是因为高烧集中不了精神,才打了一次滑。

“这什么破路啊,”董思思开始有点恼羞成怒了,不得不拉着陈默的手臂,才能稳住身形,“这是人能走的……啊!”

她话都还没说完,被地上一块只露出一点尖儿的石头磕到,差点往前栽,陈默眼疾手快,抬手横在她前面往回一捞,勾住她的腰,往回一带——

董思思撞进了陈默怀里,下意识地往抬起头看他。

两人的身影彼此倒映在眼里,呼吸相缠交融,近得可以一根根看清对方的眼睫。

明明穿得那么厚,但陈默仍是感到臂弯里那段腰身很细。

他不是不知道她腰细,昨晚给她按肩颈的时候,那身帖服的睡裙勾勒起伏,他就看得一清二楚。

只是,眼睛看到,跟用手感受,完全是两回事。如果隔着厚棉服都感到这样,那如果是昨晚那身睡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