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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大佬的早餐店[美食](331)

作者: 布丁奶昔 阅读记录

叉烧包的面皮和其他包子都不同,比较粗糙,能看到蜂窝状的小气孔,像是被撕开的蛋糕胚,瞧着就很柔软,不是光滑的那种,而且最上面的口子爆开,隐约可以看到里面艳红的叉烧馅。

李伟光嘴巴无意识地抿动,他感到饥饿。

这时候外界的一切他都忘了,眼里只有那四个白白胖胖的叉烧包,他顾不上烫就往嘴巴里面塞,咬下一半来,剩下那半的包子源源不断冒着热气,空气里面漂浮起混着甜味的肉香。

扛着摄相机的摄像大哥咽了口唾沫,身体也不自觉地前倾。

做叉烧用的是老面,吃起来很松软,李伟光捏捏手里剩下的半个,感觉像是在捏海面,特别柔韧,捏下去就能挤到很小,但放开它自己就弹起来,最神奇的是它还不粘牙。

黎初的其他包子用的也是老面,发酵的时间长,吃起来有嚼劲,回味悠长,能清晰吃出面粉里面的麦香,到最后又有点面粉本身的回甘,他就喜欢这点,喜欢吃出食物原本的味道,调料可以有,但不能盖住食物自身。

李伟光不喜欢现代发酵快速的新面,总觉得缺了一丝灵魂,口感软绵绵,一抿就跟水那样化掉,这还能算是包子吗,不像是黎初做的这个叉烧包,即使松软,嚼起来还是有嚼劲。

而里面的叉烧很滑,是丽水镇人最喜欢的甜口,但如果以为只要是甜的,丽水镇人都喜欢吃那就大错特错,因为他们吃的多,所以对甜这个味道很有讲究,首先那种死甜充满工业糖精的甜味肯定不行。

其次即使用了好糖,但分量上控制不当,无论是太甜还是太淡,挑剔的丽水镇人都不会买账,除非是甜得巧到好处,在舌尖上化开,又不会让人觉得腻得慌,这才是他们喜欢的滋味。

就像是黎初做的这样。

烤过的叉烧很香,这是五花肉,一层白花一层瘦肉,瘦肉部分很甘甜,吃起来有韧劲,但李伟光更喜欢吃白花的部分,烤制的过程中白花中的油冒出,和酱汁融合在一起增加了香味,稍稍一抿就融在口中,精华滋味一下裹住味蕾,享受得让人想要叹气。

旁边的孙大爷瞅着对着李伟光的摄像头,胡子一翘给自己加戏:“小李啊,这叉烧腻不腻?”

其实答案他心中早有了,肯定知道不腻,还很好吃。

李伟光不出所料道:“不腻,一点都不油!也不知道老黎是怎么做的,又是甜酱又是白花肉,很清甜,吃上去口感还很爽嫩不柴,我能吃一百个!”

白花就是猪肥肉,他们这喜欢叫做白花,听着好听。

孙大爷满意看到镜头落在自己身上,特意摆出帅气的姿势。

在他们身后还有得到消息源源不断赶来的人,一边排队一边围观剧组拍摄,对什么都好奇满满。

赵菲带着女儿李诺诺赶到时,人已经为得里外三层,别说是漂亮的包子,就是连舌尖上的人都看不见,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人头。

她懊恼地一拍脑门,“都怪我起太晚。”

李诺诺大声道:“不怪妈妈,妈妈是为了找房子,没关系,咱们明天再来吃。”

赵菲揉揉女儿的发顶,正要转身时和人群里钻出来的人对上眼,李伟奇手里的袋子掉在地上。

李诺诺睁大眼,凑到妈妈身边小声说:“是爸爸!”

她还记得大人教的,不能在外面喊爸爸,要表现出不认识的样子,虽不懂为什么,但她记得很牢,努力不朝爸爸看去,可她真的好想爸爸,想要他抱抱自己,别人都有爸爸抱,她却从来没有被抱过。

爸爸掉的袋子就滚到她脚边,李诺诺捡起,然后望着爸爸不知道该不该开口。

李伟奇压住心中的酸涩,来到女儿面前:“谢谢你小朋友。”

他见女儿暗下去的眼睛,没有忍住想要给她一个拥抱,但最终只是将手放在女儿的发顶揉揉,手掌下的小脑袋软得不可思议,毛茸茸的发丝像是鸟雀的翅膀,不断搔挠着他的心。

汹涌的情绪一下让李伟奇红了眼眶,但很快他就克制住情绪,露出该有的表情,即使再不舍,他也挪开手离开女儿的发顶,垂在身侧还带着细小的颤抖,他握成拳头,与妻子点点头,若无其事地擦肩而过。

漂亮现在有人在拍摄,如果他被拍进去会带来危险,他不能暴露。

李伟奇克制走出很远,远到再也看不见母女的身影,才回头望了眼,但也只有一眼,接着就往自己工作的地方赶去。

是诺诺啊。

只能在视频中看到的女儿,活生生出现在生活里,还摸到小家伙的脑袋,原来都这么大,到他的腰了。

李伟奇现在都记得手上的触感,回想妻子波动的眼神,一颗火热的心就无法熄灭,她们也是为漂亮而来,只要漂亮还在,他们就还有见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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