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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留在我身边(118)+番外

皮肤黑了,身材更精壮了,一身笔挺军装,怎么可以那么帅啊!!

这是时隔半年,两人最近的距离。

迎晨眼泪如涌泉,思念也好,骄傲也罢,她没办法控制。

艳阳升至高空,日光正盛,这盛世如人所愿。

旁边有人意犹未尽的赞叹:“他们真精神!男人就该这样!”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迎晨满心自豪,这里有长安街上最帅的人——

对,是她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引用出自岳飞《满江红》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誓死保卫祖国。”这段引用入伍誓词。

第67章 正文完

阅兵从分列式到之后的装备检阅, 历时五十分钟。

完毕后,迎晨随着队伍有序退场,流程繁多,所以耗了不少时间。

排队时, 她就接到了厉坤的短信:

[在哪?]

迎晨放眼四周看了圈,全是乌黑黑的人头, 回道:[还没出来。]

厉坤:[在排队?]

迎晨:[嗯, 西南门。]

前边还有四五号人,到迎晨时, 那边才发来信息:[你沿金水桥西面走三百米,左手边能看到一个大门。到我这儿来。]

十来分钟后,迎晨找到了地方。人还未散尽, 迎晨边走边寻思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吆喝:

“晨姐!”

林德还是列队时的那身衣服, 精精神神的咧开大白牙,“厉哥让我来接你!”

迎晨欣喜的看着他,“好久不见。”

“我想死你了。”林德这孩子实诚心眼,表达欢喜的方式向来直接。

迎晨乐的, 竖起大拇指:“你刚才表现太棒了!”

“你瞧见我了?”林德兴奋:“那么多人你也能瞧见我?”

“当然能,三排左手边的第二个,对吧?”

“嘿!真说对了!”林德热情极了, 挥着长手臂:“晨姐,走。”

这边应该是个临时的休息区,盛大活动, 无论哪方面都安排妥当细致。迎晨跟在林德后头,问:“你们那个方阵都在这休息吗?”

“啊,对。”林德带她走了两个转角,“早上七点就集合待命了。”

这是个园子,曲径清幽,面积不大,但雕花围栏和一池锦鲤衬在这,赏心悦目。闻了一路淡淡桂花香,很快到了楼房前。

迎晨迟疑,“哎,我方便进去吗?”

“怎么不方便。”

“不太好吧,要不,我到外头等?”

“没事没事,任务结束了,都走光了。”林德大咧的模样儿让她放下忐忑,迎晨不做多想的迈步上楼。

总共三层,到了二楼,林德突然提声咳嗽,“咳咳咳!我来了啊!”

迎晨没明白,刚问一句:“你怎么了?”门就被林德猛的推开,一屋子的喧哗扑面而来。

“晨姐,走你的!”

迎晨措手不及,被林德一把拽了进去。

“哎!”她踉跄,扶住林德的胳膊,就听砰的声儿关门。

一屋子的战士列队站得笔直,五横五纵,好几十号人。迎晨被这阵仗吓懵,此情此景颇有举目无亲的画面感。

就听齐刷刷的喊声:“——嫂!子!好!”

“……”迎晨本能往后退,央求林德:“开,开门,我要走。”

林德堵着不动,笑呵道:“晨姐,你看。”

队列突然以中间为界限,左右两方秩序井然的跨开一步,让出了一条路。

迎晨定睛,愣住。

厉坤立身最后面,两腿微迈,双手背在身后,他和所有人一样,穿着迷彩军服,姿态挺拔,像一棵长势最好的白杨树。

他目光深深,定住迎晨。手心藏着的黑色丝绒盒已经掐出了印痕。厉坤用笑掩饰紧张,迈步沿着这条让出的道朝她走来。

迎晨心里有了隐约预感,她不再退步,站在原处。

两人间的距离一米,厉坤步伐渐慢,左脚先收,然后右脚靠拢,军姿颇为正式。迎晨仰眼,本想笑笑缓解气氛,但一对上他严肃认真的目光,便不敢造次了。

厉坤右手一抬,送了她一个标标致致的军礼。

“迎晨。”他嗓音沉,努力克制着颤劲儿,深吸一口气说:“我要向你求婚。”

随后,厉坤没给她考虑的机会,直接单膝下跪,把戒指从背后拿了出来。黑色绒盒是扣上的,厉坤紧张,打开它的手在微微发抖。

里头,是一枚光彩熠熠的钻戒。

“买了大半年了,之前和孟泽他们商量过,准备给你个意外一点的求婚,但我觉得那点子还是不靠谱,太浮夸,我不希望给你留下那样的印象。”

厉坤是个非常实在的男人,有一说一,他身上的赤诚劲儿鲜活热烈,甚少用花言巧语去蛊惑你的心。

“我想给你留个美好回忆,我不想亏待你。”厉坤说得铿锵,“迎晨,你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他已经完全放松下来,把控主场,进入状态。见迎晨发愣,他头轻轻一偏,冲后头发声:“你们说——答不答应!”

几十号上过国典的战士们声如洪钟海浪:“——答应!”

气场太足,迎晨没法儿插嘴。

她窘迫,不安,还有点害怕。

厉坤始终保持跪地的姿势,腰板笔直,举着戒指的手稳如山。她不说话,厉坤舒眉展目,不慌不乱的提气,再问:

“你们说——答不答应!”

情谊默契,队伍又如雷助攻:“答应!答应!答应!”

连着三声,节奏短,底气足,如惊雷鸣响,为厉坤撑腰。

迎晨低头,先是抿唇,抿不住了,笑容便一点一点绽成朵花儿。

再抬头时,她望着厉坤,眉开眼笑地说:“我嫁呀。”

三个字,一锤定音。

迎晨挑眉,主动拿过他手上的戒指,大大方方的往自己手指一戴。顿时,掌声噼啪整齐,林德可激动坏了,率先吹了声长口哨。

迎晨双手张开,挑衅的神态,对他微抬下巴:“到这儿来。”

娇软的手,合成一个拥抱的形状,对厉坤说,过来。

那股俏皮又豪情的气质,看得人心晃神摇。

厉坤起身,向前两步,迎晨狡黠一笑,冲过来就往他身上一跳,厉坤眼疾手快,搂着她的腰,原地转了小半圈。

“我很想你。”厉坤的话落在她耳朵边。

“我也是。”迎晨小声,“特别特别想。”

就这样,厉坤以一种十分符合他本人气质的方式,尚算圆满的将这求婚给补上了。他是正儿八经在部队锻炼的男人,骨子里传统正气,不似孟泽他们摇曳,他这种性格,求婚,就该有求婚的样子。

承诺,就该将它兑现。终此一生,为之努力。

两日后,厉坤为期半年的特殊任务总算告一段落,他带着迎晨在北京城玩了三天,看故宫,看长城,看四合院,晚上便在酒店彻夜缠绵。迎晨被他折腾得腰要断了,次日下地都直不起来。

厉坤趴在她身上,每一次都堵得紧紧,哑声蛊惑:“晨儿,给我生个孩子吧。”

迎晨闭眼的时候,睫毛微颤,像两面小扇。她没吭声,但身体陡然的机灵,出卖了她的反应,厉坤仿佛受到莫大的鼓舞,吻着她的眼睛,一遍遍的保证:“我会对你们娘俩好的。”

第四日,两人返回杏城。

耽搁了几天,迎晨的手工店订单积压了十几个,她连家都没回,直接赶去了店里。厉坤把行李收拾了番,才出门去接她吃饭。

“这个花纹还要做细一点,曲线还能拉长一点。”

“这位客户是个三岁孩子的妈妈,所以镯子的封口一定要做平滑些,不然平日怕刮着孩子。”

厉坤踏进店,就看到迎晨俯身弯腰,和一个年轻男人靠得很近。她低头说话的模样十分温柔。

“来了啊?这么快?”瞧见人,迎晨惊喜,偏头对男店员轻声:“你先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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