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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刀呢?(130)+番外

“朱凌的才华、唱功,确实是业界顶尖的水准,放眼整个歌坛,本来就没有几个人能达到他的音准和质量。”

“而像《亲爱的》那几首歌,已经足够证明了他完全有能力写得出受欢迎、传唱度高、下载量惊人、KTV和大街小巷都在放的‘代表作’。”

“我相信如果他还想写,随随便便也能再写出一百首、一千首那样的流行歌曲,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

“但不是,朱凌他不是那样的性格。”

“他对音乐本来就是很单纯的‘喜欢’。他从一开始,追逐的就不是大众眼里的‘红’。”

“所以比起很多人很在意的金钱、地位、名誉,他更享受的是能自由地宣泄自己真实的灵魂,有的时候为了那一小部分情感上的共鸣,宁可一意孤行。”

桐姐听得都呆了。她作为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经纪人,完全不能明白这种“为爱发电”的心态。

但是,这儿有人明白。

朱凌静静站着,嘴角带着一丝微笑。

桐姐有些郁闷又有些欣慰,这段日子一个打击接一个打击,很久都没有再看他这样笑了。

曾听人说过,三年前第一次见到朱凌,可以眼见看到那种阳光打眼睛上的对梦想的热忱。

她跟了他快两年。今天,终于看到了。

“你听听,这才是真正懂音乐、会欣赏的人,你们……都不懂我。”

“……”

“我先去下洗手间,你在这等我一下。”

大明星笑眯眯地一脸自得,大概以为自己还没崩,以为还撑得住。

桐姐略带同情地跟了他一路,那人果然半路就崩溃了个七零八落,撑着洗手台直不起腰,哭得毫无形象像个傻子,甚至发出了那种被抛弃的狗一样痛苦的呜咽声——

桐姐感叹一声,四下张望,幸好这儿偏僻没人,要不然外被拍就难看死了。

真是惨。

真的……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曾经很爱你,最重要的是,他欣赏你的才华,相信你,理解那些大众都不理解的创作。

可是,再也回不去了。

……当明星真的挺累的。

几分钟后,朱凌出来了。整理得很好,要是不仔观察,甚至看不出来他才像狗子一样哭过。

第81章

繁荣化妆间,前后一共两扇门。

朱凌在前门驻足的时候,黎总……也这么巧,正好走到了后门。

平常按说,黎未都只会在后台监控节目效果(其实也不用监控,只是忍不住想窥屏自家宝贝儿),并不会常过来前台找纪锴。

主要原因就是《繁荣》常驻女嘉宾——林宝妮和米莉那俩可是典型八卦drama queen性格,摸一下手都会被她编成一本长长的暧昧艳情史,添油加醋说得半个娱乐圈都知道。

自家熊宝宝又不混圈子,也就玩这一季而已。八卦新闻最好适可而止,被人过度消费黎总也不高兴。

至于今天特意过来,是专程来“防火防盗防朱凌的”。

结果,不如别来。

“……”听到熊宝宝那么一本正经夸朱凌唱歌好听,本身唱歌跑调巨难听的黎未都心塞塞。

记得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朱凌就是会弹吉他加有一副好嗓子,又运动全能加学校游泳队骨干,没人教就在各方面占尽天赋。

而他呢?从小家庭教师和私人教练轮番培养,才艺树却硬是一项都点不亮,至今还是一只五音不全的旱鸭子。

又小心眼。

还嫉妒心强。

加间歇性神经病……

呜,黎未都用力揉了揉偏头痛的地方——行了!收拾着点儿!人家朱凌能靠歌吃饭,唱得好不是客观事实?至于又姜醋醋醋醋茶成这样?

再说了,纪锴也不是没少抱怨过“小妖精以前对你那么不好,你连一句他的坏话都不舍得说”。

……所以说啊。

能做到一句坏话也不说,有时候反而才是真的“过去了”吧。

黎未都清楚记得,整个青少年时代的那么多年里,在那个灰蒙蒙的大宅子里,“神经病女人”是整个家绝对不能提的禁忌。

偶尔说到,黎父都会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破口大骂、摔摔打打,满口那个女人多么糟糕,多么后悔娶了她,她有多么疑神疑鬼、控制欲强、不温柔、整天哭丧个脸惹人心烦。

可就在这么怨念深重地咒骂了十多年后,在某个晚上吃着一碗鸡蛋素面夜宵的时候,没征兆地突然就泪崩了。

从那之后,“神经病女人”变回了“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这事儿,黎未都到现在都有心理阴影。

所以相比之下,倒是宁可纪锴能像这样客观对待朱凌的优点,总好过平常冷笑着不屑,哪天吃着什么突然掉眼泪——按照黎未都那本来就脆的心理承受能力,恐怕当场会死人的真的。

反观自己,也是因为被宠得每天幸福满满,对叶氤早就没什么怨念了,所以也根本没有什么坏话……

“……呃。”

以前在北欧旅行的时候,黎未都在当地听过一个谚语,大意说是“在大白天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个很久没见的人,他会奇迹般出现在你面前”。

就这么一路想着心思,不自觉走到了公司后门。空荡荡的台阶上,和故人四目相对。

……

时间,真的是个神奇的东西。

叶氤抬头,望着眼前的男人。相处十多年,分开一年多,怎么却好像……就陌生得根本就不认识了一样。

明明,前几天还在繁荣直播的镜头里带到了几个画面。

镜头里,黎未都头发有些长了,黑框眼镜下刘海有些遮着眼尾上挑的眼睛。今天应该是刚剪过,短了一点,往后梳着,发梢到指尖都一如既往地精致干净。

深灰色风衣,修长的双腿,从模样气质到身材感觉,比视频里还要无懈可击。

在一起十多年,叶氤从来没有产生过哪怕一秒钟“黎未都其实挺惊艳的”这样的概念。

以至于直播里的那几个零星画面,反反复复倒回来了好几次,简直疑惑丛生——黎未都非常好看,混迹一众大牌明星中毫不失色,为什么以前没发现?

“好久不见,你……是来找朱凌的?”

声音磁性动听。一句话,却把叶氤给问懵在了当场。

……

从酒店那件事发生后,叶氤好些日子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见人。

起初几乎丧心病狂,每天躲在键盘后面疯狂爆料、吐槽、凄凄哀哀博同情,抱着玉石同焚的心态指使路人疯狂攻击朱凌和沈潜,靠那一点点报复的爽快为生。

因为,实在是想不通、实在是不甘心。

本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为朱凌去学煲汤、学做爱心便当,给他不停买衣服买配饰,还学了按摩,想尽办法讨好。

甚至妥协、退让到不要朱凌在现实中对他有多好,只要在外面给他面子、秀足恩爱就够了。能让他在空间里晒的礼物蛋糕红酒,发着虚假的“今天好幸福,亲爱的太浪漫了”,看着评论里一堆羡慕祝福自我安慰就行。

实在难过撑不住的时候,也会去跟沈潜吐吐苦水。

可谁能想到,那个经常安慰他的、最信任的朋友,巨人和他爱的人一起背叛他。

最蠢的是,还搞错了对象,跑去纪锴工作的地方大闹了一场……让那两个看尽了笑话。

某种意义上,叶氤是清楚的——

早在朱凌抛下他去南美之前,早在那个人不愿意离婚、屡屡表达的后悔之意的时候,这段感情就不该继续坚持下去了。

可毕竟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凭什么你可以这么自私冷漠、翻脸不认人,而我为你放弃了拥有的一切,却得不到一个好结果?

凭什么你理直气壮享受了那么多付出,转头却说“我们从一开始就是错的”,说“他默默支持我那么多年,如果换成是你,又能做到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也相信我,拿所有积蓄支持我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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