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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让主角爱我了[快穿](336)+番外

他们在这玩过抓迷藏,绕着电线杆跑。

傍晚,清晨,背着个书包,成群结队沿着路边跑,风在脸上呼啸,蒙了层昏黄旧纱的记忆倏然清晰。

池小天好像看到了两个小孩。

一个个子要高些,瘦高。

白上衣洗得发旧,但很干净,稍长的黑发,白皙的脸,稍显沉默,他背着个书包,提着个书包。

还有个小孩,他活泼,没闲下来过,走路都没忘薅两根狗尾巴草玩,腿短但倒腾的快:“哥。”他合着手,慢慢张开,软白的小手玩得有些脏,但他可爱,一笑眼睛就弯,“看,兔耳拖。”

两条狗尾巴草编的兔耳朵。

“是耳朵。”

“耳驼。”

“朵。”

“躲、朵。”

“哥。兔耳哆。”

“嗯。兔耳哆。”

池小天小时候说话含糊,开窍还晚,看起来不太聪明,但可爱,好逗,软乎乎的。眼珠黑,睫毛长,脸白还肉呼呼的,一笑眼就会弯成月牙。

老张觉得在池小天在走神:“是不是很久没回来了?”

“是有几年了。”

到地方了,池小天下车付钱,还跟老张告别,“叔,再见。”

车很快开走了,这一片生意少,来就得拉空车回去。

还得走几步才到孤儿院。

墙体斑驳,门关着,比记忆里更破旧了。

池小天感慨:“我的童年。”

666就看了下周围,池小天就爬墙上去了,那叫一个身手敏捷:“你小时候没少干坏事吧。”

池小天:“说什么呢。”

他往里走,“我可是好人。”

院里划出了很多房间,两边的水泥墙上都是涂鸦,木门上挂着生锈的锁,看着有些摇摇欲坠,池小天印象里很高、怎么都够不到的单双杠他一抬手就能够到了。

上面的油漆被磨的光滑,铁锈被晒的滚烫,闻起来有些腥。

空地上最高的是颗老槐树,森绿,郁郁葱葱。池小天仰望着树,他上去摘过槐花,很多次,最粗壮的树杈可以躺着,躺着树叶间隙里的天:“还是这么高啊。”

666觉得没什么好玩的:“你不去找季觎吗?”

找什么。

不用找。

铁门吱呀一下,老旧生锈的门轴发出的声音令人牙酸,季觎就比池小天晚了几分钟来,过了五年,他们都变了些。

池小天转头,眼睛弯了起来:“哥。”

季觎也笑了下:“小天。”

树影,旧院子。

他们重逢。

微风徐徐,天很蓝很蓝。

第154章 沈纵

沈纵又看到了池小天。

毛衣鲜红, 笑容活泼灿烂,神情鲜活而柔软。

他伸手, 喊他的名字:“小天。”次日有新闻报道,一代商业巨擘沈纵死于心脏骤停。

沈家败落,沈纵潦倒而亡,他的遗物只有一张寸许长的纸条。

池小天跟陈明翰去酒吧的事被沈纵捅给他了爸妈,沈纵说池小天小小年纪不学好,主动提出亲自照看池小天。

池小天剧烈反抗后还是被打包送到了沈家。

沈家老宅。

这会下着雨,暴雨, 打的芭蕉闷响。

池小天就摸不着头脑了, 沈家和池家虽然交好, 但他跟沈纵压根不熟, 差着十来岁, 面都没见过几次,沈纵是发什么疯说要管自己。

他看向沈纵, 不怎么高兴, 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他声音有些闷:“您想干什么啊。”他刚才在生气, 才发现沈纵在看他,眼神……有些奇怪, 说不出来的奇怪, “小叔?”他不太自在的摸了下自己的脸, “我脸上有什么吗?”

沈纵看着池小天:“没。”

他笑了下, 很英俊,像是解释, “我们挺久没见了。”

沈纵确定自己已经死了, 然他又清醒了, 这个世界沈家和池家还交好,池小天也还活着,但他没想过去找池小天。

这不是他的世界,这个池小天也不是他的小天。直到他见到了池小天,这就是他的小天。

挺久没见了?

好像是挺久了,池小天不是很在意,他看着自己这位便宜小叔:“您别管着我了,我保证不乱来。”唇红齿白的年轻人长得很漂亮,“我们又不熟……好吧,不是很熟。”沈纵皱眉,有些难过,他被养得很好,笑容活泼灿烂,肌肤白皙光洁,连着心都很柔软,“好了,我们很熟行了吧。”

沈纵知道池小天吃这一套,他收敛神情:“既然很熟,我就不客套了,你大学期间我会照顾你。我帮你申请了走读,以后我上下班会接送你上下学,家里有宵禁,十点前要回家。节假期想出去玩得提前跟我说……”

池小天头皮发麻,都想跑了,他连忙打断沈纵:“等一下!”

这比他爹管的还严,他不敢相信,也不想信,“小叔是开玩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