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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让主角爱我了[快穿](345)+番外

卫珩洒了大把的喜钱。

吹吹打打的迎亲队响了三天,红色的丝绸挂了满城满街。

三书六聘,八抬大轿,拜堂成亲。

大红的婚房,大红的喜床,池小天眼前是大红的盖头,再然后,他眼前是自己是想嫁的人,是他喜欢很久的卫哥哥。

卫珩衣衫笔挺,他没喝酒,一点酒气都没有:“小天。”

池小天的脸有些红,可能是被喜床映红的:“卫珩。”不应该紧张的,他手心还是冒汗,睫毛扇动了下,像是有些恼了,“别这么盯着我。”

卫珩笑了起来:“那你看我。”

池小天听到了衣料摩擦声,他抬头,卫珩脱了衣服,卫大少其实使得一手好枪,手臂,胸膛都是有锻炼的痕迹,微微隆起的线条利索干净。

他挤上了床,双膝顶着鸳鸯戏水的喜被,把盖头轻轻搁置在床沿:“今晚就唱给我听?”

池小天手捏紧又放松,脑子发晕:“唱、唱什么?”

卫珩亲他的唇瓣,附着他的耳畔,低声笑道:“玉炉冰簟鸳鸯锦。”

红色的小衣染着香粉。

汗水洇湿了鬓发。说是要池小天唱,其实都是卫珩在唱,小卫爷自幼聪慧,听多了,他也会唱。

红鸾帐下,戏腔婉转。

“柳阴轻漠漠,低鬓蝉钗落”

“……须作一生拚,尽君今日欢。”

卫珩当了一辈子纨绔,被骂了一辈子废物,他的名声一直不好,干过最荒唐的事就是娶了池先生。

他和池先生少年相识,白头偕老。

池先生是上世纪最有名的戏曲家,留下的唱片至今还在发行,卫珩在民国被人骂不配当卫后贤的儿子,在现代又被骂不配当池先生的丈夫。

但卫珩丝毫不在意。

他还特意留下了墓志铭炫耀,虽然就短短五个字,但足以看出他的洋洋得意。

──吾妻最喜吾

第158章 喵汪

我不知道什么是生活, 我只知道我想活着。被生下来,看到这片天,这片辽阔的戈壁, 我就知道,我生于此,长于此, 我将是这片天地唯一的王。

生而不凡。

我习惯蛰伏,习惯等待成长,我有预感, 当某一年的春天,吹起不一样的风,就是全新的进化, 每个生灵都将全新的变化。

我等待着那天, 我渴望那天。我捡到了一只小猫。

我搞不懂它在想什么, 别人都想活下去,好像小猫不是很想,但没关系, 我想小猫活下去,我会照顾小猫的。

小猫很小,小猫很弱, 小猫什么都不会。

小猫慢慢长大了,很漂亮, 比我的同类好看多了, 我想不通为什么会觉得小猫好看,兴许小猫就是好看, 兴许只是因为小猫是小猫。

小猫想走。

我去追小猫, 小猫好像很生气, 但小猫不走了,我知道,小猫也喜欢我。

小猫也很喜欢那些两只脚站立的人,我舔着小猫的毛,对小猫呜呜叫,我能感觉到那天越来越近了,假如小猫喜欢的话,等那天来临,我就带小猫去看很高的楼,去看那些人,只要小猫喜欢,我哪里都可以带小猫去。

那天还没来,小猫就生病了。

愈来愈虚弱,我很害怕,我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我只知道,一闭眼,就再也不会醒过来了,不会跑,不会吃饭,骨头会腐烂,会一点点消失。

我带小猫去了城市看病。我不知那些人为什么要送我走,戈壁好远,路也好远,我能和小猫看到同一片天,但我却看不到小猫。

我要去找小猫。他们都说我是流浪狗,可我不是,我的家在戈壁,我还有一只漂亮的小猫。

路好远啊。

车好多啊。

我跑了很远,累的时候也会趴下看月亮,我想我确实是与众不同的,我渐渐能听懂那些人的话,我要是想的话,我应该能变的很厉害。

我有感觉,那天真的越来越近了。

但我没有去想,我休息好了,就会继续走,我只是想我的小猫。我见到小猫了。

小猫很漂亮,皮毛雪白雪白的,小猫冲我跑了过来,我们一起走了。

还是城市,还是那么高的楼,那么多的车……可夕阳真暖和。

我们一起当了流浪动物,至少那些人是这么说的,我没有主人,应该算是流浪狗,但小猫不是流浪猫。

小猫有我呢。

我捡到了小猫,那个地洞,应该算是小猫的家。我们到了春日镇。

这里的人真好,小猫喜欢这里,我们住在了一个废弃公园里,小猫比较懒,不喜欢乱跑,我喜欢跑,我还去听了人类的课,讲得真好。

原来只有自己叫活着,和小猫一起就叫生活。

那天越来越近。

小猫连饭都吃不去了。

我从出生到现在,最清楚一点,不吃饭就会死,小猫要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