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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时烈火燎原(13)

作者: 顾子行 阅读记录

“警……警官……这个肉……是……是有点问题……”

陆征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看向他,瞳仁漆黑。

王大江:“昨天早上,我进货回来,发现我家案板上放了两大袋加工好的肉泥,足足有二十多斤重,我看肉质还挺新鲜,比肉联厂的槽头肉好,就留下来了。警官,你是不知道,最近我们卖肉的铺子根本不赚钱,肉联厂那边一直涨价,我们肉铺卖贵了就没人买……”

陆征打断他问:“肉呢?”

“卖……掉了。”

“卖去了哪里了?”

“附近的包子铺……馄饨铺。”

“呕……”刚刚吃过四个肉包子的刘宇,一口吐了出来。

陆征从同事那里接过酒精在手上冲洗过,“我想你的刑侦学老师没有告诉你,发生碎尸案的时候,最好不要吃肉包子。”

“呕……老大,你下次这种事可以早点说。”

陆征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吃的包子是用昨天的肉包的。”

刘宇:“……”

陆征:“刚刚我看了一圈,菜场没有监控,你去排查下周边路上的监控。”

王大江汗意涔涔:“警官,那个肉真的是我捡的,我真不知道事情会是这样,我没有杀.人。”

陆征将手插进口袋里,睥睨了他一眼:“冤不冤枉,我们只看证据。”

“……”王大江看着陆征的眼睛,觉得自己被拉进了无尽的深渊里,而他就是撕扯他的那个恶魔。

下午技术科那边送来了几份报告。

一份是那只脚和小帅家里的毛发DNA的对比报告,死者的确是小帅。

一份是肉铺塑料袋残余和手指的DNA对比报告,那些肉属于手指的主人,而且测序结果和小帅高度相似。

“现场的其他物品采样中,没有找到任何人体相关的组织物质。”

何思妍:“看来,王大江没有撒谎,肉确实是他捡到的。”

刘宇:“随便捡来的肉都敢拿出去卖,这孙子压根也不是什么好人,关他几天,给他长长记性……”

陆征“嗯”了一声,这事不光是他不是人这么简单。

凶手认识、甚至非常了解王大江,他笃定王大江会把肉售卖而不是做别的处理。

凶手应该是个男人,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做事丢三落四,熟练使用剔骨刀、碎骨刀这类工具,这些应该和他的职业有关。

受害者死亡时间虽然因为碎尸被模糊了,但是肉糜还是新鲜的,死亡时间应该在48小时以内。

王大江每天去进货的时间在凌晨4点,凶手选择抛尸的时间是在更早的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

附近大路上的探头都没有拍到他,说明他走的小路,对这一带非常熟悉,很可能就住附近。

陆征:“大宇、思妍,去查下红鑫菜场那些卖肉的铺子,那些和王大江认识的人,着重排查下最近三天的行动轨迹。”

“收到。”

N市熟练使用剔骨刀,又熟悉王大江的还有一批人。他们从王大江手上批发肉,然后加了价格在社区门口的超市里销售。

陆征检查了王大江的收款记录,他有几个固定的大主户。

其中一家距离小帅的家和城阳小区都很近,名叫福荣超市。

贸然去容易打草惊蛇,他回家换了神便服,将车子开到了福荣超市门口。

下班高峰期,N市区的交通非常拥堵,云渺把车停进地库,然后步行去了一街之隔壁的福荣超市。

老板在门口放了个冰箱,里面装满了各色的冷饮。天太热,云渺买了支巧克力雪糕,边吃边往里走。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社区超市,一楼卖生鲜和零食,二楼卖日常用品。

来了总归要买点东西回去,云渺在一楼拿了些蔬菜,又上二楼买了把雨伞。正要下去付钱,看到有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蹲在地上选橡胶手套。那种很薄的橡胶手套,平常人用的很少,他却将整个货架都搬空了。

男人身形高大,稍有些瘦,云渺注意到他脸上戴着口罩和墨镜。

云渺咬了口雪糕,走近说:“您能匀一包给我吗?给家里的宠物清理粪便太臭了,我找了几家超市,就他家有这种手套,麻烦您了。”

男人没说话,低头从怀里拿了包手套递给她。

云渺的视线在他手上扫过一圈,他穿着长袖的外套,根本看不到手臂,而且他手上带着一副黑色的手套,将纤细的骨节包裹得略显病态。

男人很快下楼结了账。

云渺跟下去——

男人没有使用年轻人喜欢的电子支付,而是给的现金,他付钱的时候指了指云渺手上的手套。

云渺付钱时,发现手套的钱被那个奇怪的男人付过了,连忙追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