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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3)

冷中带着艳。

这个女人,是典型的城市女人。不……即便是在城市女人里,她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种。她和他们,站在不一样的高度。居高临下的睥睨他们,鄙夷他们。

南思文一边暗暗的偷瞄这个冷艳的漂亮女人,一边这么想着。但随着他走得离她越来越近,他越来越有奇怪的感觉。

他觉得她眼熟!

他每走近她一步,那种感觉便愈强烈一分。

当女人冷艳的面孔终于和记忆中那张苍白的巴掌大的小脸重合在一起的时候,他站在她几米开外的地方,浑身僵直,不敢置信。

当年他放了她走,亲眼看着她捂着小腹,头也不回的穿过马路,在一辆长途汽车驶过之后,消失不见。

那时候他视线是模糊的,因为他眼里有泪。他觉得委屈,也觉得不甘。她待他的好是假的,可他待她的好,是真的。

她就一点都不在乎,一点都不留恋。她走的时候,头也不曾回一下。像逃离噩梦一样,逃离了他和他的家乡。

他真的觉得难过。

可他知道要不放她走,她会死,她真的会死! 她是娇贵的花,应该养在名贵的花盆里,好好浇水灌溉,要有充足的阳光,才能生长和绽放。在他们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她扎不下根,日渐枯萎。更不可能抵挡在她来说太过可怕的暴风雨的蹂/躏。

他要不放她走,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他做不到。

因为她是他媳妇!

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法让他的媳妇开心,或者过富足的日子。但至少,他可以放她走。

他蹲在马路这边,看着她消失。那时他就知道,他一辈子都再见不到她了……

南思文找个树荫,慢慢的蹲下。在这个角度,恰好能观察到那女人大半的侧脸。他在思考,思考他和她还能第二次遇见,这样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他没学过概率学都知道,这样的概率几乎为零。

他盯了她很长时间。在她又一次用右手去捋左耳的鬓发时,终于确认,她就是他的媳妇青霞。

他蹲在那里,听她羞辱着那些男人。此时此刻,他不再觉得那些话刺耳难听。他只觉得苦涩。

这天底下,再没人比他更知道她有多恨他们这些人,或者她为什么恨他们。

不,实际上,她恨的,厌的,可能只是他。她在羞辱的,其实也只是他。那些男人都只是在代他受过。

那个女人羞辱够了那些男人之后,命令他们把没做好的工作重新来过。然后她踩着高跟鞋,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越野车。

相对她的玲珑精致,那车就就显得太大,也太爷们。可奇异的,她强悍的气场完全能驾驭这很爷们的黑色越野车的气势。

南思文知道那车是个很好的牌子,但他并不知道那车到底多少钱。在他的认知中,最好的车就是奔驰和宝马。开奔驰和开宝马,才是身份的象征。

顾清夏开着她一百多万的大路虎走了,从头到尾,没去扫那个一直在附近蹲着的男人一眼。

她对他这样的泥腿子,是看也不愿意多看一眼的。并且也和他一样,她也以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会有交集。

黑色的越野车开过去,带起了一阵尘土。帝都就是这一点不好,人多,车多,土也多。

她开着车走了。

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边,吃了一嘴的土。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掉入了泥里,遇到了他。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时候,她在云端,他依然在泥里。

☆、3.第 3 章

南思文出生在山里。

这里所说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红叶闻名,游人如织,其实只要四十分钟就可以爬上顶峰的那种山。也不是山腰山顶建着漂亮的寺庙道观,爬爬走走,可以欣赏风景的那种山。

他家乡的山,连绵不绝,不知哪里是起点,也不知哪里是尽头,山的外面永远都有山。

顾清夏每每站在他家的院子里,望着那些山,眼中就会流露出绝望。

因为顾清夏是被拐卖到山里的。

南思文知道他们村子里,还有其他几个村子里,颇有一些像顾清夏这样的媳妇。她们曾是他们高攀不上的城里姑娘,却又傻又单纯,特别容易被欺骗,然后就被贩卖到这样的大山里,给像他这样的男人做媳妇,生娃。

一辈子,再走不出去。

南思文其实没想过买媳妇。

他总觉得自己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在他的小伙伴都只有类似狗蛋、二牛这样的名字的时候,他却有思文这样响亮的大号。

这个名字,是他出生的时候,他爹提着新打的孢子和两只野兔,走了几十里路,到山外的集镇上求了王半仙给起的。

王半仙收了孢子和野兔,夸他是文曲星下世,激动得他爹险些没找到回家的路。后来他爹就一心想供他读书,想让他成为大学生,想让他离开这穷山坳坳。

结果在他五年级的时候,他爹挖山货的时候从山崖上失足摔死了。他娘苦撑了两年,终于撑不住。为了生计,他初一没读完,终于还是辍学回家支撑门户。即便这样,他也是他们村里少有的文化人。

他初一的时候就已经壮得像头小牛犊子,虽然他爹从小给他念叨的大学梦破灭了,但是支撑门户,却还是可以做到的。他不管是种地、打猎、下套还是安置陷阱,都是一把好手。有他在,家里的日子又渐渐好了起来。这种好,就是经常能吃上肉,冬天也能不断了柴火。

他见过别人买媳妇。

买的媳妇,会跑。然后会挨打。挨打了还会跑,然后会被打得更狠。

也有一些,或者被退货,或者直接转卖。又或者,就死在了这山里。到死都没人知道她们的名字。

他总觉得有些于心不忍。他觉得男人的拳头不该用在女人身上。

他也没想过去买媳妇。他还这么年轻,又有一把子力气,总觉得能把日子越过越好,能靠自己娶上媳妇。他一直觉得去买媳妇的,都是实在娶不上媳妇的人,老大不小了,才会买媳妇。

所以他一直不知道他娘到底是咋想的,这么早就非要去给他买个媳妇。

就像他后来也不知道青霞是咋想的,就是不肯跟他过日子,不肯给他生娃。

女人的心思太难测,他搞不懂她们。不管她是守寡多年的村妇,还是来自城市的娇娇女。

他被他娘强迫着,跟她去了山外的一个村子,那村子很有名。他们这里买的媳妇,都是经这村子的手买来的。那村里自成一套体系,有人负责拐,有人负责运。有一位姨婆,是专门负责跟买家打交道的。他们去她家的时候,她的房子里关着两个姑娘,其中一个就是顾清夏。

本来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被强迫来的南思文,见到了顾清夏,就走不动路了。

可他娘没看上顾清夏。她嫌弃她长得太白太好看,手太嫩,一看就不是能干活的,腰太细屁股太小,一看就不是能生养的。她看上的是另一个黑一点,腰身粗壮许多的姑娘。

但是南思文死活不愿意,他就中意顾清夏!他犯了倔,非要顾清夏不可。他娘气得狠拧了他几下。

但在他们这里,女人是要听男人的话的。她虽然是他娘,对唯一的儿子,家里唯一的男人,还是依然很顺从。最后,只能买了顾清夏。

那姨婆惯与人打交道,看人下菜碟。南思文看着顾清夏眼睛都发直,她原本预备叫四千的价格,就直接提到了八千。

南思文他娘来之前早打听过行情,立刻就不干了。最后砍价还价,她都不想买了,结果因为南思文非要买顾清夏不可,最后还是花了五千块把她买了下来。

比旁的人多花了一千块呢!整个回家的路上,南思文他娘都阴沉着脸,看顾清夏的眼神,都是不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