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危险?”贾甜甜不耐烦道,“你可别坏了田薇的好事。人家是香港富商,大少爷,有钱的很呢。如果田薇嫁给他,那才叫飞上枝头做凤凰,就跟小敏一样,说不定还能去国外定居呢。”
小敏算是他们圈子的传奇。
当年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她因为英语好临时被老师推荐去给外商当翻译。结果那位高管对她一见钟情,没多久就向她求婚了,将她带去了美国。
天哪!那可是美国,天堂一样的美国。
去年小敏回国探亲,珠光宝气,高贵逼人。她们本来自认为是出挑的姑娘,结果站在小敏面前,全都成了歪瓜裂枣,是骨子里洗不干净的上不了台面和土气。
虽然大家不好意思当面说,但她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无法否认自己的羡慕。
多好啊,如果能像小敏一样嫁个外国有钱人,过去当阔太太,这辈子才叫有意义呢。
大家不由自主地看向窗外。
1989年的江州即便身为省城,也依然没什么高楼大厦。昏黄的路灯照射下,到处都显示着疲惫与破败,起码距离电视剧里的香江十万八千里远。
众人都沉默,好几个人心中涌现出对田薇的羡慕嫉妒恨。
有什么了不起呀?除了特别娇柔造作之外,她又有什么独到之处?
偏偏男人就吃这一套。
司机沉默地开着车,仿佛没听见这些小姐的议论。
让年轻姑娘们情绪微妙的田薇,此时此刻人还在云中飞。
尤其当轿车停在江州饭店门口的时候,她简直要跳起来了。
天哪!江州饭店,最普通的客房一晚上也要90美金的江州饭店。他果然是香港来的阔少。
曹启龙没提送她回家的事,反而开口邀请:“要不要上去喝杯咖啡?”
田薇一颗心砰砰直跳,下意识地试探:“不好吧,你女朋友会不高兴的。”
他手上没戴戒指。按照电视上的说,香港人结了婚都会戴戒指的。
曹启龙笑容有点苦,微微摇头:“你是说我前女友吗?不,我想她已经在美国寻找到了她的幸福。”
田薇眨巴眼睛:“前女友?”
“是啊。她想去美国留学,我就送她过去了。即便分手,这点风度我还是要有的。”
田薇的脑海里炸开了烟花,只剩下几个字:去美国留学。
天啦,这位阔少出手也太大方了。即便跟人分了手,还送人去留学。
那可是美国,去美国留学呀。
她一想到那样的场面,浑身热血沸腾,烧得她口干舌燥,整个人都要忍不住颤抖。
曹启龙微笑,再度发出邀请:“要不要上去喝杯咖啡?虽然江州饭店名副其实,饭菜住宿都普通,不过咖啡还不错。”
三更半夜的,谁没事做喝咖啡?连借口都是这么的拙劣。
只是人这种生物非常奇怪。
也许是因为生物慕强心理的本能,有的人对于自认地位比自己高比自己强大比自己高贵的人,就会直接丧失判断能力。
可能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对方都已经如此优秀,又能从一无所有的自己身上获得什么呢?人家肯定对自己毫无恶意。人家这么厉害,那当然所有优秀的品质都属于他。
田薇略有些羞涩地点点头:“好吧,那就打扰你了。”
她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
就好像妈妈当初选择抛弃爸爸,写举报信揭发他,然后改嫁继父一样。
就算周围人酸她又怎样?妈妈是一群姐妹中嫁的最好的,一辈子都是衣食无忧的领导夫人,走到哪儿别人都得捧着。
如果自己能够嫁给面前这个男人,成功出国留学甚至定居。那自己就是姐妹中混的最好的,所有人都要羡慕死她的。
听说香港人特别流行移民加拿大。如果不去美国的话,那去加拿大也不错呀。
曹启龙下了车,推开车门的时候,他的眼中浮现出轻蔑。
北姑不就是这样吗?昨天晚上还装的冰清玉洁,不过是请她喝杯酒就活像冒犯了她一样。
今天,他要让她求着上他的床。
夜色阑珊,星星都疲倦地闭上了眼。大歌星卡拉OK房却还人声鼎沸。
本来按照计划,他们打算营业到零点就关门。但人实在太多了,一波接着一波的人。大家似乎忘了明天是礼拜一,要上班的,大有狂欢到天明的架势。
后来一直到凌晨四五点钟,玩闹了一夜的人们才后知后觉感受到疲惫,三三两两准备离场。
卡拉OK房也够意思,居然熬了大锅的白粥配小菜,请大家吃夜宵。
其实都这个点儿了,还夜宵什么呀?说是早饭都没问题。
嗨过头的众人喝着清粥吃小菜,居然意外觉得十分顺肠胃。两碗白粥下肚,大家肚子也舒服了,可算能跟脚踩在棉花上一样,一脚深一脚浅地离开了卡拉OK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