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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同人)[综]最后的刺客(22)

查尔斯看着递在自己面前的礼物,怔了怔。

刺客在月色下神色平宁,用着最古老的语言说着最质朴的情话:“若这砾石的星点光辉,能稍许点缀您眼中的蔚蓝大海。”

她微微一笑,向轮椅上的查尔斯欠身致礼:

“——便是我的无上荣耀。”

第二天一早,沈琼醒来的时候除了脑袋有点疼,到没有别的宿醉后遗症。

她严格的生物钟使得她即使在醉酒后,也严格起床。

等醒来后,她隐约觉得昨天晚上似乎发生了什么事,但又想不起来。

等她苦思冥想了半天,才猛地回忆起:“完蛋!今天考试!”

沈琼手忙脚乱的从床上爬起来,这时候刚好遇见从盥洗室出来的李千欢,李千欢看着她这么急迫的模样,忍不住问:“怎么了?”

沈琼道:“考试!我一个字还没看!”

李千欢闻言也忍不住紧张道:“真的假的!教授上午通知下午考来着……没事,还有半天我帮你补课!”

沈琼点点头,接着又认真问:“我是不是揍同学比较快?”

李千欢生气道:“正经点行不行弗莱?”

沈琼哈哈一笑:“我开个玩笑。”她顿了顿,“毕竟大家对我都不错,恐怕临到头也下不了手。”

李千欢可不管沈琼说什么,即使她已经和别人说好交白卷,沈琼自己可不能交白卷呀。

一个上午就在李千欢帮沈琼的恶补中过去了。

下午临到考场,脑袋一边混沌的沈琼还想着偷偷摸摸把手机带进去,随时像沃辛顿老爷求助。奈何汉克·麦考伊教授似乎对她的行为模式已经了若指掌,一份高科技检查仪器断了她所有后路。

沈琼:“……啧,难怪找不到女朋友。”

汉克面无表情:“这和你无关弗莱女士,考试严禁作弊。”

沈琼:“……”

沈琼嘀咕着走进了考场,看着面前的试卷彻底陷入沉默状态。

……王尔德是谁?我为什么要知道他的《道林·格雷的画像》讲了什么代表什么?

塞缪尔·贝克特又是谁,他写了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

沈琼崩溃的翻过一页——

《*列车》?我怎么知道这是现代还是古典作品!

就在沈琼觉得这卷子没法做的时候,她终于看见了自己熟悉的题目。

感谢高考,感谢高中老师!莎士比亚我知道!四大悲剧我知道!这个我会写!

抱着唯一会的题目沈琼写的兢兢业业。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事,她刚写完一提,学生们便开始陆陆续续交卷了。

沈琼:……什么!题目简单到他们写这么快吗!?完蛋了我还要再读几个星期!

直到李千欢经过她身边是冲她眨了眨眼,沈琼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大家不会真的交白卷了吧?

当初篮球场上被她宰了一笔的小哥冲她挤了挤眼,交了只写了名字的试卷,汉克咳嗽了一声,算是给这名学生的警告。

沈琼以前只在书上读过类似“他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之类的句子,到了这一刻她才真正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热泪盈眶”。

……哇,谢谢学霸!感恩学霸!

沈琼越发努力的看着试卷上有没有自己会做的题目。

但是当琴·格雷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沈琼还是没忍住瞥了一眼,她惊讶的发现,这位学霸的试卷竟然也是空白。

朱比莉搞定了她?

沈琼有些疑惑的想着,直到看见了最后一题。

题目上写着:飞翔时,鹰遇见的不仅是冰凉凛冽的空气,还有草原上陪伴前行的无数生命。

沈琼看着题目很久,方才提笔写下:我的眼睛很好,除了天空,我能、也会看见地上。

“琴,关于我先前拜托你帮弗莱补习的事……”

“怎么了教授?”

“如果你认可她,”轮椅上的教授微微笑道,“答应朱比莉的请求也未尝不可。”

第18章

沈琼得到了年纪第一,但百分制的试卷,她只得了十六分。

心心念念的袖剑搁在校长的书桌上。

褐色的牛皮玄铁扣,镶嵌在上方的飞镖弹射装置里装着致迷的毒药,下方构造独特的滑索轮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刚巧将袖剑掩藏其中。

刺客的袖剑就像是他们的灵魂。

袖剑的风格往往影射着刺客本人的行事作风,亨利的袖剑就如同他的人,沉稳、可靠,锋芒暗藏。

实际上这把袖剑并不适合沈琼的进攻风格。藏在滑轮锁下的袖剑,这样的组合使得滑轮的速度很快很准,但牺牲了袖剑的锋利度和出鞘速度——甚至出鞘时还会产生些微的金属响动。

亨利使用这款袖剑是因为他的工作比起刺杀,更偏向于探查,优先滑轮使得他在撤退和攀爬一些崎岖建筑时有天然优势,上方迷幻的药剂能够更好的帮助他麻醉敌人,便于潜入。

但这样的配置却使得沈琼很难使用“从背后接近敌人完成一击必杀”,这样类似的技巧——所以她有时她偏好于用剑杖,只是她的剑杖现在给沃伦拿走重新配剑鞘去了。

沈琼高兴地将自己的袖剑重新绑上右手,试了试,确定这东西被保养的很好,半点没坏后,方才略高傲地冲查尔斯挑了挑眉,没大没小地摊开手直问:“我的刺客标识呢?”

查尔斯好脾气解释:“这样东西并不在我手里,我一开始就告诉了你。实际我带你回来时,也没有在你身边看见类似的东西。”

沈琼知道查尔斯没有说谎,既然连袖剑都还了她,就更没必要在这类问题上哄骗她。

所以她皱起眉:“那丢在哪儿了?”

查尔斯颔首:“如果十分重要,我可以帮你寻找。”

“不必。”她回绝了查尔斯的好意。

“既然兄弟会已经不在了,标识本身倒也没什么用了。”沈琼挑眉,“既然我现在是北美最后的刺客——”

“只要我活着,就是刺客最鲜明的标志。”

查尔斯怔住,他平稳而沉静的注视着沈琼,刺客在他的眼睛里自由而不羁,充满了危险与未知。即使是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最终决定放任她的做法是对是错,但他却觉得可以一试。

沈琼不是万磁王。李千欢说得对,即使经历相似,他也不该透过别的影子来看她,而应该对她多些信任。

——她与艾瑞克兰谢尔有着最本质的区别。

无论遭遇何种灾难,刺客看见的永远不是血海,他们眼里记忆最深的景象,永远是第一次登上瞭望塔时看见的无尽蓝天。

查尔斯松开了手。

他转过身,从书桌里抽出了一份资料,对沈琼道:“有关圣殿骑士骑士的消息,我得到的消息只有这些。”

“拔除兄弟会后,圣殿骑士的主力在表面上便退出了纽约,只留下一名叫做兰马洛克的骑士长监控全局。”

“兰马洛克在纽约也算得上是名风云人物,为人谨慎狡猾,非常棘手。”查尔斯沉吟了片刻,看向沈琼的眼里是一派沉静:“但他是目前唯一在明面的线索。”

“你如果想要追寻兄弟会或是伊甸碎片的消息,就必须面对兰马洛克。”

兰马洛克,传说中亚瑟王的十二圆桌骑士之一,英勇善战,留下无数传说。

圣殿骑士的这名骑士长,似乎也有要将兰马洛克的传说在自己的身上贯彻的意图。

在明面上,兰马洛克是为慈善家,他名下的基金会赞助了大批孤儿院与社区学校,并且呼吁人们抛除种族歧视,共为一家。这些善举无疑为他搏来了大好名声。在纽约的上层社会,谁都会称这位房产大亨一句“好心的兰马洛克”。

但实际上,为了替圣殿骑士收敛财富,兰马洛克哄抬房价,挤压同行,肆意压低土地的价格,甚至能为了买上一块地,而谋杀地主,击垮地上原本的企业,致使数百人失业而不动一丝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