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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不恋爱就黑屋(38)+番外

他是个孤儿,活在贫民窟的街头,听惯了黑鸦帮酷炫的故事,所以对这个藏在雾都黑夜里的组织充满了向往。但他看不见的是这些黑暗里潜藏的罪恶与血腥,他没有看见的是人口贩卖下泛着血锈味的栏杆,看不见的是赌场里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看不见鸦片馆里的吞云吐雾与精神控制。

明朔忽然就有点儿同情他,于是她道:“你要不要为我做事?”

少年闻言怔了一瞬:“什么?”

明朔道:“我对黑鸦帮有点兴趣,而你恰好已经通过了测试。我需要你的帮忙,当然我会支付合适的报酬,如何?”

少年吓了一跳,连声道:“你要调查黑鸦帮?这种事还是交给警察吧!你一个——”剩下的话他咽了回去,显然知道这样的话说出来太不礼貌了,少年嘀咕:“总之不行的,太危险了。”

莱娜闻言眉眼间也有不赞同:“伯爵,您刚才的话不是玩笑吗?”

明朔道:“当然不是。”

明朔对莱娜道:“我要的东西呢?”

莱娜几下犹豫,但还是遵从了命令,将枪支递给了明朔:“……这就是那把可以连发的火|枪。”

明朔瞧了一眼,发现所谓的连发也不过就是她认知中的左轮手|枪。但在这个还在流行左轮五发转轮手|枪,可以不用手指波动自动转轮的□□无疑是极大的革新——在火拼中,节约转轮的那几点几秒,对子弹来说就足以要对方的命了。

明朔将那把自动左轮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玩了玩,估计亚当斯夫人供给军队的杀伤力应该要更为巨大,毕竟左轮□□在战场上发挥的作用有限,真正能够改变战争局面的是机枪。

但这些并不是明朔要关心的,一把左轮就已经牵扯出了黑鸦帮,她还没狂妄自大的认为自己可以靠自己一个人玩转这个世界的军队。

明朔将□□收进了自己的口金包里,而后冲莱娜笑了笑:“放心吧,我可不会真的以身犯险,只是想瞧一瞧。”

莱娜狐疑:“只是瞧一瞧?”

明朔乖巧颔首:“去他们的酒吧瞧瞧,我至少也得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为了军火线而对我动手对吧?”

莱娜本来想说这种事她可以派人去,但瞧着明朔明亮而透彻的蓝眼睛,她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

继承仪式是她安排的,但仍然让杀手混了进来,此刻放话要主人接着全然信任自己,未免也太狂妄了。

莱娜只能道:“请万事小心。”

明朔在午餐后,便领着少年出了门。

马车在河岸街上滴滴答答的前行,往白教堂区一家有名的平民酒吧而去。明朔托着下巴瞧着泰晤士的风景,看着一艘艘工业轮船如同巨物一般从泰晤士河上运过,吞吐出的黑雾像一条条黑龙在空中扭动,不免便想到了她来这里第一次听闻黑鸦帮的新闻。

——有个可怜的家伙,被灌泥沉塘了。就在泰晤士河。

少年显然不明白明朔在想些什么。他这两日已经吃了足够的惊。先是玫瑰伯爵居然是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大小姐,其次是他混入的宴会居然是这位大小姐的继承礼。最后最恐怖,他居然亲眼见证了凶杀案。

少年忍不住偷偷观察他对面的伯爵。

这位年轻的女伯爵并不像别的贵女一般沉迷于高腰与蝴蝶结。她穿着件几乎可以算是朴素的米色长裙,衣裙外甚至披着一件亚麻斗篷。高领遮住了她如天鹅般优雅的脖颈,却显得她脸庞越发柔美小巧。这裙子虽然乍看普通,但质料出奇的好,丝滑得令少年不免想到公园里喷泉里一汪清澈的泉水。

不过她不在意也是应该,少年心想。她不需要束腰就已经足够纤细,更不需要蝴蝶结和珠宝。

她的金发、她的蓝眼,甚至于她于呼吸中沁入他人瞳中的美貌,都足以显出她的珍贵。

玫瑰伯爵。

少年不自觉便想到了他在宴会中从他人口中听到的称呼,这称呼或许在提及时尚带着些许调笑,但浮在少年此刻脑海中,却只剩下了十足的赞叹。

少年别扭了一瞬,忽然开口:“我叫德伊。你可以叫我德伊。”

明朔闻言转过了头,她蓝色的眼睛眯了眯,对少年道:“我是安娜·亚当斯。”

少年哼了一声:“我当然知道,大小姐嘛。”

明朔:对啊,我不仅是大小姐,还是个伯爵!

然而明朔还没来得及这么回答,少年先注意到了街外景色的转变,他用力敲了敲马车壁,叫着停车。车夫停下了马车,打开车壁上的小窗,有些困惑的询问明朔:“伯爵,计划有变吗?我们离目的地还有些距离。”

明朔还未开口,德伊便先叫道:“那个地方,你开这样的马车去太显眼了!别说见到黑鸦帮,恐怕在门口就会被盯上了。”

说着德伊打开了马车门,跳下去向明朔伸出手:“大小姐,你能走路吧,这段我们走过去,这样反而安全。”

明朔觉得到了别人的地头那么就最好听别人的。她从善如流的将手递给了德伊,在对方的的搀扶下,提着裙角下了马车。小羊皮底的靴子踏上了褐色的土地,明朔带上了斗篷的兜帽不以为意,对德伊道:“该怎么走?”

德伊还握着明朔的手,只觉得自己握着的是一块比玻璃还要光滑的宝石。他见明朔看向了他,急急忙忙松开了手,甚至将手背到了身后,方才憋红着脸道:“请跟我来。”

马车车夫自然也是要一起去的,他是退役军人,被亚当斯家族雇佣,自然要护明朔周全。

他将马车寻了一处地方停好,便跟在明朔的身后,一起跟着德伊往白教堂的深处去。

与繁华整洁的河岸街不同,白教堂区鱼龙混杂,多是平民以及贫民居住的地方。这里的空气尤为干涩,天空似乎也要更雾蒙蒙一些。明朔站在这儿,甚至能看见不远处工厂排出的浓烟。

德伊对明朔道:“走吧,我们现在去,刚好能赶上他们开门。”

约莫走了一段距离,德伊带她进了一条小巷。小巷的两侧是民居,用着红砖砌起了墙。再往前拐了一个弯,明朔听见了嘈杂声。

先见到的是外面垫在汽车轮胎上的木板和木板上的啤酒杯。其次见到的,是握着啤酒杯,瞧着他们满脸窦疑的大汉。

其中一名见到了明朔,似乎还想搭个话,却在开口之前,被车夫腰带里那把□□给吓了回去。

德伊也很不喜欢那些人瞧明朔的样子,冷哼了一声,拉着明朔的手直接走了另一条稀少的路,拐去了酒吧。

这家酒吧在白教堂的确远近闻名,下了班的工人还有混混们都会在第一时刻来这里喝一杯。此刻夕阳刚晕染朝霞,酒吧也开门不就,就已经是人头攒动,一片嘈杂。

旁人瞧见了德伊,甚至还会笑一声,向他打个招呼,叫着:“哇哦,我们的小乌鸦干得怎么样?如何,维克多答应引荐了你了吗?”

德伊一开始全都不愿理会,直到他实在忍不住,回头骂了一句:“关你什么事!”

那些人便哈哈大笑,问着德伊美梦有没有醒,又说他怂也是好的,至少这次亚当斯家出了问题,与他无关。

明朔听见这话,忍不住低声问:“他们也知道你要混进去?”

德伊点了点头:“维克多说的时候,并没有瞒着任何人。”

顿了顿,他道:“我才不怂。”

明朔忍不住学着当初暮朗那样拍了拍他的脑袋:“嗯嗯,如果不是我,你现在已经在警察局了。”

德伊张了张嘴说不出话,只能恼羞着推开明朔的手,问她:“你还去不去。”

明朔笑嘻嘻的:“去呀。”

她这一笑,原本多注意着德伊的家伙们不免也注意到了这名披着亚麻斗篷的女人。虽然她的面容大多被遮在了兜帽下,身材也因为这黑扑扑的斗篷而看不清,但那声笑和她露出一截洁白下颚,便足够引人浮想联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