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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美人有毒(242)+番外

这叶蓁之前还在配角上,突然就成了女主,这叶蓁不一般啊。

又说和叶蓁合作的居然是许诺,还是冯润之那样的精良团队,叶蓁火是不可避免的,就算不火冯导手里出来的以后还不得都是女主?她是一飞冲天啊!

“听说叶蓁家境一般,我觉得她肯定是有后台,不然之前还是女三呢,现在就成女一了?还是冯导的戏,这叶蓁背后肯定有干爹!”

“我也觉得,之前看《飓风行动》的时候叶蓁的演技虽然还算可以吧,但也没好到哪里去,真的不出彩,她配和我家许诺搭戏吗?”

“是啊是啊,我也担心呢,这叶蓁不仅要毁了《追梦》,还要毁了我们许诺从不拍烂戏的神格!”

“冯导的戏肯定是不烂的,但是女主一烂毁所有啊!”

“那怎么办?希望叶蓁别给我家许诺拖后腿。”

这些还算好的评论了,一些不好的直接去《追梦》官博下留言让换女主,还去找了冯润之问他怎么想的难道是要毁了电影吗?居然找那么个新人!再去许诺微博下说辞演吧,一部戏不拍而已,毁了神格那才是损失!这些网友也挺累,当然也没安好心。

虽然言论的好坏不一,但叶蓁确确实实小火了一把,她之前走路上都没人能认出来,现在至少有人能知道她了。

一时间,有不少橄榄枝抛到叶蓁面前,金姐每天都笑呵呵的,当然那些小代言、苦情女主偶像剧什么的她一概没理。

“这些人真当我傻啊,等《追梦》上映,你身价翻几十倍不止,好剧本好代言也会纷至沓来,现在接演这些烂制作,那不是自毁前途吗?”

金姐倒是看得透彻,虽然人脉不足,但足够聪明,手腕也有,差的就是积累和机会了。

……

《追梦》正式开机是在半月后,叶蓁和金姐带着一个助理一起进组。

进组之后的拍摄顺利得超乎冯润之的想象,他和许诺合作过几次,却第一次见到能和许诺配合得几乎可以说是天衣无缝的女演员,两人之间的张力和火花简直让人热血沸腾,就连不服彼此时的一个挑眉都变得有韵味起来。

更别说叶蓁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脸,甚至是完美的镜头感。

他还感慨的和许诺说:“你们以后如果专门拍一部爱情片肯定能大卖。”

许诺心情也特别的好,至于爱情片什么他还真没想过,现在这样就挺好,因为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能给出他所有反应,甚至比他想要的还要好的对手——作为当事人,他的感受比冯润之还要震撼。

他们可以互相扶持,又互相竞争,彼此是对手,又是敌人。

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

和叶蓁对戏,酣畅淋漓,特别爽快。

这样的感觉只有有经验的前辈能给他,像叶蓁这样年轻的后辈真的少有,何况还是他的女主角。

至于叶蓁,作为新人入组,面对的都是实力派演员,刚开始确实会遇到一些质疑她实力的人,也会因此而有些闲言碎语,不过在叶蓁进组拍摄几天后,这样的闲言碎语自然就少了,实力派的演员看的是实力,叶蓁有实力,有实力就好说话,惯她是不是新人?

不过许诺的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这天他到剧组等戏时,突然听冯润之说:“之前忘了告诉你个事儿,我请了个人来客串。”

许诺好心情的说:“谁?”

“林权。”

然后许诺的好心情就没了。

可能……大概……是因为他第一个影帝提名就是被林权夺走的?

从那之后,他们就是竞争对手,虽然同在演艺圈,却从未合作过一部戏。

……现在林权来客串?还来给他主演的电影客串?林权怎么想的?

许诺有些一言难尽。

冯润之说:“就几天,很快的。”

可许诺觉得他一天都难忍。

这边和许诺不同,剧组的工作人员和女演员知道林权要来客串别提多激动了,虽然她们也喜欢许诺,可许诺天天看,激动激动也就不激动了,这林权还是比较稀有的。

很快的,叶蓁也从金姐那听说林权要来,她对林权的了解不多,最多有个模糊的印象,只知道他和许诺不对付,俩人的粉丝天天撕逼天天闹,没一天消停过,如果这俩人出现在一个屏幕上……

挺好。

热度肯定是够了的。

金姐奇怪道:“这林权身份地位都在那儿,他干什么来演一个不起眼的街头艺人啊?”

虽然像林权那样的大演员只会写个特别客串,没人会真的认为他是给许诺做配。

但两个不对付的人突然合作,还是挺让人意外。

……

叶蓁换了一条碎花的吊带裙,白色运动鞋,脸上是淡却精致的妆,散着披肩长发,背着吉他出现的模样还真有些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女。

她站在人群外,一眼看见被众人围着要签名要合影的林权。

那个男人已经换上了戏服,牛仔裤黑夹克,一头黑发张扬潇洒,脸上是和他打扮如出一辙的潇洒不羁,微眯眼睛的模样又莫名透出一种颓然,性感的帅气。

林权和许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林权是绅士里的流氓,许诺是败类里的绅士。

第131章 小无情(4)

“林老师,你好, 我叫叶蓁。”

叶蓁走到林权面前, 规规矩矩的打了个招呼。

林权来演的角色是个街头艺人, 和叶蓁的对手戏最多。

这个角色不出彩, 相对还很平凡,甚至有几个地方只是白梦骑车而过时的一个背景板,他最多的时候,就是抱着吉他,坐在街头忘情演唱,那是一个为了歌唱忘我的人。他甚至连台词都没几句,也因此林权的戏份不多不少, 但是以冯润之导戏的谨慎程度来看, 也能待个几天。

林权看着面前面前的女人, 她长裙活泼,肤白似雪,脸蛋不是美到让人惊讶的那种,却越看越有味道, 那是一种由内而发的气韵。

不过叶蓁看来很安静秀气, 和剧本里的白梦性格差距很大,听冯润之说他特别满意叶蓁,叶蓁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白梦,所以当真下了苦功夫才让叶蓁拿到白梦这个角色。

林权会过来客串,一部分原因就是冯润之。

冯润之是难得的好导演,最难得的是他愿意给有才华的新人机会, 当初他能拿下《迷途》就是因为冯润之看好他,后来他凭借这部电影获得了最佳男主角,最感谢的人就是冯润之。

林权和冯润之其实也算不上朋友,他感谢冯润之的知遇之恩,冯润之看好他的才华,可称知己。

至于第二个原因,他在成为演员之前,最想的就是背把吉他浪迹天涯,这个角色也算圆了他一个梦。

他伸出手与她相握,一触即分。

他身材极为高大,俊朗的脸上笑容张扬,潇洒不羁,又绅士礼貌,男人的荷尔蒙扑面而来:“叶小姐,你好,很高兴见到你。不过不要叫我林老师,显得我太老,叫我哥,林哥、权哥、林权哥都行。”

叶蓁顿了顿,微笑道:“林哥,等会儿如果我表演又让你不喜欢的地方,还请一定要告诉我。”

林权:“冯导和我夸了你好几次,我相信他不会看错人。”

叶蓁说:“谢谢。”

许诺看着林权和叶蓁交谈,就感觉心里有个猫爪子在挠似的,他果然不喜欢林权。比他帅还和他一样有才华,他们一路斗下来,得到的奖项虽然基本持平,但是林权的时间比他早!

现在似乎还挺欣赏叶蓁。

林权也是聪明人,懂得演戏热爱演戏,一旦他和叶蓁对过戏,肯定会被惊艳。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的小秘密居然要被宿敌发现了?让他心情颇为不爽。

经纪人在旁边说:“没什么,反正林权只是来几天,又是个不出彩的小角色很快就走了。”

许诺呵呵笑了一声:“你说什么?我还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