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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美人有毒(257)+番外

叶家也不安宁,叶蓁的父亲叶宁国直接在动乱中死去,家里的值钱东西全部被抢走砸烂,兰明雪拼着一口气活了下来,却也背着辱骂被指指点点……她还要给受苦受难的姐姐姐夫邮寄衣物。

宿主的遗愿:一,保护家人不受迫害。

盛伦看看她,少女娇美,眼眸干净漂亮像是清可见底的小溪,穿着淡蓝色过膝旗袍,披着的长发别了蝴蝶发卡,白袜黑布鞋,时下的女学生都爱做这打扮,娇俏又可爱。

“你要是觉得一个人无聊,就让小景带你出去玩。”

“不去,表弟不是遛鸟就是遛马,我都不喜欢,他的朋友我也不太认识。”

年轻的少女不喜欢这些粗糙的事情,她更喜欢插花品茶逛街买漂亮的衣服首饰,或者去欣赏一出精彩的音乐会。

盛伦浅笑,安抚几句,先上楼拿书。

刚巧王明兰还哄着女儿睡下,听佣人来说大少爷回来了,她轻手轻脚的出了卧室门,去找盛伦,有些担心:“不是说这周末不回?是有什么事情?”

盛伦说无事,他就是回来取书的。

王明兰放了心,又说表妹叶蓁已经来了,看有时间,就带着她出去走走,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还忘了妹妹的嘱托:“蓁蓁学习一直不太好,你又在念大学了,时间不像之前那般紧张,你看看,周末有时间的话就给蓁蓁上上课?她就听你的。还说让你和她说英文,下次再见时,就喜欢蓁蓁能一口流利的英文。”

盛伦课业并不紧张,有时间也会和同学参加各种文会,想到姨妈为叶蓁的学业担心,便说好:“下周回来吧。”

王明兰高兴,又说了许多,让盛伦学习的时候也要注意身体,晚上不可晚归,不可废寝忘食,有事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里,还说家里都好,不必挂念,在外万事小心。

盛伦一一应下,拿上书本下楼,王明兰跟在他身后。

刚到楼下,就看见娇俏的女孩提着小篮子等在客厅,见到他们,她笑盈盈的走过去:“姨妈,表哥,我让婶子给你装了好多水果糕点,让表哥带去学校吃。”

王明兰一拍额头:“我怎么给忘了,果然还是女儿贴心。”

叶蓁抿唇笑,盛伦接了过来,温和说:“谢谢表妹。”

临走的时候他揉揉她脑袋说:“好好念书,周末回来我要检查功课。”

她惊讶张唇,苦了脸:“表哥……”

王明兰捏捏女孩娇嫩的脸庞:“不准撒娇,你娘为了你可愁坏了,要是年底你的成绩还没进步,考不上好大学,我可没法和你娘交差的。以后都让你表哥看着你,不准耍赖。”

盛伦在盛家的威力比盛世华还要大,盛世华宠爱妻儿,王明兰是贤惠才女,盛景调皮,盛惠活泼,这俩就是盛家的小祖宗,盛世华轻易不发火王明兰也是以讲道理为主,只有盛伦,他不怒自威的模样能让调皮捣蛋的盛景和盛惠都老实下来,他们都很听盛伦的话,叶蓁喜欢盛伦也怕盛伦,很听他的话。

叶蓁认真:“表哥还要学习呢,我不好麻烦表哥。”

王明兰点了一下少女光洁的额头:“你啊你,让你念书就跟要了你的命一样,和小景一个样儿。难道因为同年出生连不爱学习这一点都彼此彼此?”

盛伦又说了一句好好念书,就提着小篮子走了,他到了学校,先把东西放到宿舍,然后才去了图书馆,晚上去赴约参加诗会。

他的作息时间安排得一丝不苟,从早起到睡觉,该何时上课何时看书何时吃饭都安排得清清楚楚,几乎从不会出现任何差错,除非是有临时事件,同寝的几个都知道盛伦,虽然刚开始因为盛伦表现的冷淡彼此有些距离,但时间久了,也知道盛伦只是不喜言词,人挺好。

所以同寝几人的关系还不错,晚上盛伦拿出小篮子,本就有些饿了的几个学子就围了过来:“我就知道盛兄家里又给带了好吃的,这次是什么?”

盛伦说:“表妹装的水果糕点。”

“表妹?盛兄还有表妹?”

“嗯,表妹过来念书,现住家里。”

一边说着,盛伦揭开小篮子,果然看见码得整整齐齐的水果,水果旁是铁盒子,里面装了漂亮的小点心。

盛伦想,果然是小女孩,点心都挑漂亮的,也确实长大不少,会体贴关心人了。

这边叶蓁也背上新的小书包,要去新学校上课。

她和盛景盛惠都在同一所中学,上学的第一天,王明兰也跟着早起亲自送她到了教务处,领了书本装进小书包,她站在门口,看着叶蓁做了自我介绍坐到课桌前才悄悄离开,回去就给妹妹打电话说蓁蓁适应得很好,让她不用挂念,就是担心外文课她可能会跟不上,不过没关系,盛景和盛惠和她说话聊天多用英语,多说慢慢会好的。

王明雪也担心,到底狠了心说:“如果叶蓁有做错的,你们尽管教育,不用顾忌我。”

王明兰疼还来不及,叶蓁乖巧又听话,只是成绩差了些,还不至于教训人,只能说不是学习的料罢了。

“明雪,你别担心,叶蓁书念不好,只能说明她不适合念书,世上出路千千万,不要拘泥在念书这一点。”

王明雪说:“现在这世道对我们女人本就不公平,能出来念书已属不易,如果书都念不好书,我不知道她还能做什么。”

“你别着急,小伦说了,今后周末回来他都给蓁蓁补课,蓁蓁听小伦的话,这次肯定能好。”

“那就麻烦小伦了。”

“什么麻烦,一家人别说两家话。”

……

叶蓁的新学校适应得还不错,她所在的班级几乎全是女学生,同桌也是一个看起来十分秀气的女孩子。这个时代对于女性虽然不再像之前那般约束,但是男女之间的交际也并没有那么坦然,像这样的男女同校已是少有,更多的还是女子学校。

到了课间,盛景带着他那帮兄弟过来,特别的耀武扬威,神奇威风:“叶蓁可是我在罩的,你们谁要是敢欺负她就是和我过不去,小心我的拳头哦。”

叶蓁:“……”

班里的同学看看盛景又看看叶蓁:“……”

叶蓁想翻白眼,正巧有人过来说老师来了,盛景又带着他的兄弟急慌慌的跑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没忘了挥挥小拳头,瞪着眼睛故作凶狠。

盛景和盛伦不同,他调皮捣蛋得很,还喜欢拉帮结派,是宛城中学一霸。当然他也不会随便欺负同学,大概就是喜欢做老大的快感?这个时候各种帮派都特别厉害,他听说了不少,就励志要做老大,当然也就说说私下里闹腾,真敢欺负同学,只怕也不能好好站在这儿了。

叶蓁的学校生活适应得很好,就是对她来说很是熟练的英语要暂且装作生疏又不会,宿主的成绩和语言能力有多差没人不知道,她如果一下就会了,不说别的,王明雪都能惊讶得赶来宛城看她女儿是不是被掉包了。

到了周五放学,叶蓁提着小书包走出校门,一边挥手和同学老师道别,找到盛家的别克轿车,她开门上车,意外看见坐在车里的盛伦。

俊逸的大男孩穿了件格子衬衣羊毛衫黑长裤,清隽高冷的模样带出一丝温和气息,他膝上放了本书,听到声音侧眸看来,淡淡的说:“上车。”

叶蓁爬上车,惊喜的喊:“表哥,你特意来接我们放学吗?”

盛伦:“我来提前检查你的课业。”

叶蓁:“…………”

他说到做到,手里砖头大的英文原著合上放到一边,亲自看着叶蓁打开小书包拿出作业本,他看着本子上娟秀的字迹,“表妹的字好看。”

王明雪对宿主的培养很用心,宿主书虽然念得不好,但她写得一手好字,无论是毛笔字还是钢笔字,一手小楷写得十分漂亮而且很有神\韵,更别提宿主琴棋书画都通一些,在邺城,也是小有名气的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