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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美人有毒(288)+番外

盛信觉得这样的叔叔没什么不好,他很开心,很快乐,从不因为外人的同情和厌恶而难堪自怜自哀,叔叔还特别自豪的说:“你以为我一直这么坚强吗?不是的,在曾经啊,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做老大,外人见了就要跪下喊饶命的人。那个时候我就幻想过,我是大哥,那也是个对别人对自己都很危险的大哥,没准哪天就缺胳膊断腿了……后来真断了,我是已经做了好久好久心理准备了。”

其实也好,他上了天,就已经开始做着去死的准备,后来是没了手臂,反而是赚了。

盛信十五岁那年终于要从医学院毕业了,也就是这一年,新华夏城里的第六个年头,国内医学技术在全球首屈一指,不仅是医疗器材的先进占据高位,就连医学技术也遥遥领先,无人能出其右。

盛信每次抱着书,便觉得很幸福,因为他能在这里看到他娘,在语文课本上看见,在医书上看见,在同学口中听见……她是他最爱的也是最崇拜的人。

如今他也能成为她一样有用的人。

盛信坚信。

盛信毕业这天,全家都来学校观看毕业典礼,他站在讲台上说着毕业致辞,看着底下热泪盈眶的家人,还有他不到四十却生了许多白发的爹爹,热泪便涌来。

“傻孩子,哭什么,你现在是大人了。”王明兰擦去盛信眼眼角的泪,“小信,这下你真的长大了,是大孩子了啊,时间真快,奶奶还盼着你长慢一些。”

这是盛信盼了已经的长大,他终于长大了。

盛信去看他爹,他温和的对他笑,习惯的摸着他脑袋,温润如玉,清冷高雅。

好像这十几年来,他从未变过。

盛信说:“爹,我想娘。”

盛伦说:“嗯,我也想。”

他时刻盼望着,与她再次重逢。

就像他每喊一次盛信的名字,他就知道她时刻记着他的回信。

我念你。

我想你。

我爱你。

我在等着与你相遇。

一分一秒的走,一天天时间过去。

直到这一天,它来了。

他盼了已久的妻终于推开家门,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仰头看着他:“夫君,你怎么都有白发了?”

“表妹也有。”

“我是太想你。”

“我也是。”

她便笑,上前抱着他,像往日无数次那样:“表哥,我们聚聚散散二十年,今后我想与你相守一生,可好?”

这一刻,他仿佛等了一生。

……

……

……

(一)

叶蓁在宛大医学院上课,做为最年轻、最著名的医学家,在医学上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她的课几乎座无虚席,就连走廊过道都站满了人,所以每次盛伦来接她下课,总是被挤在最后的那一个,就连课后,他也不能立刻见到他的妻子。

他站在人群外,看着她凯凯而谈,然后在学生们礼貌的相送中向他走来,他接过她的包,她牵着他的手,说话时温柔好听的声音萦绕在他耳边,是他最喜欢的。

学校几乎没人不知道单身几十年突然冒出个大儿子的盛教授现在又冒出了一个妻子,据说是他传说中的妻子,一直在等的那个女子,如今她回来了,而这个妻子竟然是叶蓁!

夫妻俩的感情太好,好到只要见到他们,他们的手便牵在一起,眼里只有彼此,眼神里全是爱情。

待到了家,他会下厨做上一桌饭菜,他的厨艺很好,她每次都能吃上很多,饭后抱着饱饱的肚子笑盈盈的说:“好幸福呀,我果然嫁了个好夫君。”

盛伦牵着她的散步,她便喜欢抱着他的手臂脸颊靠在他肩头,迈着懒散的步子一路走得摇摇晃晃,偶尔累了,她便跳到他背上来,他逆着夕阳背她回家,她在他背后数着他的白发。

“表哥,我们好像老得太快了。”

曾经的他觉得时间太长,他怎么也盼不来她。

如今的他觉得时间太短,他还没有爱够她。

他还没有爱够她,他们便要永远分离。

(二)

盛信把他爹娘写过的信全部整理出来,整整两大箱子,按照时间捆起来,在将其扫描存进文档。

他不舍得这些文字因为时间的推移变成一层粉末,也不舍得他爹娘的爱情被时间淹没,有人来找过他,希望能将书信制书发表,他思索许久,还是同意。

妻子和他说:“待我们也死了,会有人帮我们记住他们。”

可盛信总觉得,他的爹娘不曾离开,他们还在,他们永远在一起。

(三)

那本书取名《重逢》。

在文章最后,写着一句话。

这一次,他们或许再也无法重逢。

又或者,他们永远不曾分离。

……

……

……

第155章 111

叶蓁和盛伦携手走过一生,白发苍苍时送走彼此。

她再次回到“虚无”, 面对的依然是一片暗黑星空, 戴着黑色斗篷的黑影还在远处。

她睁眼望着星空看了看, 闭上眼睛再次陷入沉睡。

其实叶蓁很喜欢这里的静谧, 虽然它看起来神秘又危险,却也安静的不闻半点风声,更没有半丝嘈杂,能让她真正的平静下来。

叶蓁也不再过多去关注黑影,从之前两次看来,他能将她送入宿主的世界,这说明他就是她任务的主使者, 而且他似乎很不喜欢她说话。

虽然叶蓁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她去完全任务, 其中又有什么目的, 不过他应该是不喜欢她发问的,而她每次完全任务之后又能隐约感觉到他的高兴,这说明他很满意她的任务完成度,任务完成对他来说是有好处的, 至于有什么好处, 她暂且不知,不过总会知道的。

想清楚这些,那就叶蓁便不再关注他,她这次依然沉睡了很久很久。

……

待叶蓁再次醒来,她看见面前坐着一个身穿一身挺括黑色西服的男子,他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 脸上干净俊美也无一丝瑕疵,举手抬足都透着优雅。

“叶蓁,我们分手吧。”

就连分手也说得如此温柔。

叶蓁问他:“为什么?”

贺梁看着叶蓁,她穿着当季最新款的小礼服,化着最精致的妆,做了几个小时的头发,脖子手腕手指都是金光闪闪的钻石珠宝,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也还保持着优雅风度。

“你不是我最初爱着的那个叶蓁了。”

他和她认识是在大学校园,她穿着白T恤牛仔裤,脸上是干净白皙的,头发是清晰自然的,就算什么都不戴,她浑身上下都是朝气蓬勃。

然而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变了,变得他都不认识了。

可爱活泼的性格没有了,就连笑也变得虚假。

叶蓁浅浅笑了笑:“你也不是那个说无论如何都会永远爱着我的贺梁了。”

贺梁脸色一暗:“叶蓁,我真的爱你,很爱你。”

叶蓁点点头,拿起刀叉慢条斯理的切了块牛排放进嘴里:“谢谢。”

贺梁:“……”

宿主和贺梁的爱情被说成是白马王子与灰姑娘。

她是麻雀飞上枝头变成了凤凰。

贺梁家世庞大,家里在电子行业首屈一指,而她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全家资产不超过五百万,他们相爱后当然会遇到很多阻碍,贺家人怎么会允许贺梁和她在一起,不过他们相爱啊,相爱便无所畏惧,他们无论如何都要在一起。

这件事情在贺家闹了挺久,宿主也几次被贺梁的母亲叫去谈话,还被甩过几次钱,可惜都没能拆散他们。最后贺母终于妥协,说要先看看,要看看宿主有没有能力做贺家儿媳,她能面对各方应酬明争暗斗么?只怕只会给贺梁添麻烦!

不过这次贺母倒是想错了,宿主得到机会后,便努力背下了贺梁身边甚至贺家人的人际关系网,还主动了解了他们的公司,去学着怎么和这些人相处,努力得到贺家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