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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个红包去写文(63)

饮料上得快,最后一桌人眼前都放着啤酒,就她和颜清文,一瓶矿泉水与一瓶娃哈哈,十分扎眼。

“我不是点了王老吉吗?谁干的?”

“不是我。”

“我也没有。”

“也许这就是天注定吧,是娃哈哈选中了你啊颜哥!”

颜哥气得想捏爆这瓶娃哈哈,正要发作,钟岚笑盈盈的望向他:“娃哈哈不错啊,和我的白水比起来,娃哈哈多好喝。”她长长眼睫覆着的瞳孔色调很浅偏,带着一点棕,以前没发觉。这时在眼妆的衬托下,店面的灯光映到里面去,透出海底碎钻一般的微芒,看得他心脏几乎要漏跳一拍,少许的气愤更是溜得半点不剩。

被她定睛看久了,心也要随着她的眼瞳一点一点的消融沉没进去。

脾气看没了,命都给你给你,拿走吧,别留下我一个人。

他不自在地移开了视线:“算了,随他们去吧。”

钟岚又笑了一下。

他的余光扫到这抹笑,心跳如雷,想杀死不争气的自己。

怎么两个月过去,说瘦就瘦,还瘦得这么好看啊!

原本还能用其貌不扬来压抑一下自己的情感,爱慕美色是人的本能,当美色加上爱情,更是干柴烈火,难以自控,且让小少年生出难言苦涩──她本来就优秀出色,性格可爱,现在瘦下来变得这么漂亮了,上大学之后肯定受欢迎,即使和她现在的男朋友分手,也轮不到他了。

回忆起那张亲额头合照上,那位俊美得不似真人的男人,颜清文恨不得给自己整个容。

人比人,气死人!

明知道她已经有男朋友,可他还是忍不住乱想,反正想想又不犯法。

钟岚今天化了妆。

她喷了香水吗?好像有点甜香,藏在烧烤孜然香料的烟火气中。

颜清文的视线一直往她身上飘,而这么做的,也绝对不止他一个──这一桌里的男同学,目光都若有若无地移到她身上,惊诧异样,百感交杂。

终于有人没忍住赖话:“咱们一班的人都有你以前的照片,以后去了S市,都没人知道你曾经那么胖了吧?”说这话的陆志川,平常和她不熟,这时想跟她拉近关系,待会私下加个扣扣好友什么的,却又不懂说话,笨拙得像故意刺人。

“知道不是更好吗?”

钟岚笑意不改,说话不紧不慢:“要是知道我以前那么胖,肯定得佩服我做运动瘦下来的毅力啊。”

她习惯了正眼看人,跟谁说话,就看着谁。

被昔日胖妞凝望着的陆志川,却忽然舌头打结,什么话都不会说了,她边笑边说,语气放松,他联想蹁跹,心先乱了。

慌什么啊,两三个月前,不还是个球吗?

怕个球啊!

陆志川还真怕这个球了。

他视线乱瞟,就是再不敢跟她对上眼了:“嗯,对,岚哥牛逼。”

同是男人,颜清文哪能不明白陆志川在心虚什么,他轻啜一口娃哈哈,打圆场:“大家都越来越好了,陆志川你就别总别以前以前的,我们要放眼以后,以后谁闯出成绩来,说起是老同学,多有面子。”

正好,第一轮串上桌了,边吃边聊,不易尴尬。

这是这一届高三,最后一场散伙饭,掏心窝子的话今晚不说,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钟岚的惊艳出场,让许多高三都没脱单的男同学心里痒痒的,只是她坐在颜清文旁边,有这位赏心悦目的颜值压着,他们有再多的想法,好像也只是献丑。

而被众人盯着看的她,心里是很有数的,面上不显,心中暗爽。

也许,这就是仙女的待遇吧。

是夜,她放弃了鸡翅等等影响吃相的美食,没像以往叼住香菇豪爽吞咽,而是用筷子将它拨到碗里,再小口小口的吃掉,脑中连背景音乐都配好了。

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啰

那时候 我含泪发誓各位必须看到我

美滋滋。

指尖将垂落的发丝拨至耳后,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与下巴,耳朵皎洁小巧的一片,辣椒粉使得她脸颊耳尖泛红,旁人看得直咽口水。贝齿咬下藏着滚烫汁水沁出来,她微微蹙眉,举手抬足,每一个小表情都爆炸好看──起码,在颜清文眼里是这样。

他适时拿出一包纸巾,递到她面前:“溅到了?”

“有一点,谢谢。”

钟岚接过纸巾,朝他弯了弯唇。

眼底的碎钻,仍在闪动着撩人的光泽。

……别对他笑了!

颜清文觉得,这回要爆炸的,是他的心脏。

她像是真来吃饭的,别人找她说话,她就接着话说,没人搭话的时候,她便安静地吃烧烤,美人连进食都是一种视觉享受。他发现自己已经看不进别人了,就想一晚上都看着她,足矣。

这半年,钟岚一直在复习跟码字,除了出国的陆杉杉,在座的所有人对她而言都是个模糊的高中影子,生不出多少离愁别绪来,也没有特别想说的话。

如果说这一顿除了吃饭还有什么意义,大抵就是装逼吧。

变瘦变美,化了妆,不出来见个人,对得起两位中西神医,对得起化妆品的研发公司吗!?

酒过三巡,人壮了胆子,开始有男同学越过颜清文,来主动搭话了。

“岚哥,我去的大学也是S市的,待会加下扣扣,以后有个照应吧。”

“今天我也不藏着了,其实我从以前就觉得你挺好的,瘦下来一定特别好看!”

“唉,我怎么就没发现前面坐着支潜力股啊……”

都是冲着她改变后的样子来的。

这时候,钟岚的心态倒是放得很稳──漂亮,本身就是一种资本,而维持美好外形,除了得天独厚外,更需要本人的小心经营和毅力,不放纵口腹之欲。

谁不喜欢帅哥美女?

受人注目,被仰视的感觉,居然如此之好。

她整夜只喝了白水跟王老吉,可是在各种掩饰不住的目光里,竟也有点喝醉了的飘飘然──从未被人因为外貌如此喜欢过,她说不出‘不过是喜欢我的外表’这种云淡风轻的话,当漂亮小姐姐真的爽死了,她想一辈子到这么美。

颜清文喝了一晚上的娃哈哈,也看了一整夜的岚哥。

娃哈哈糖份足,挺甜的,只是看着心上人,看得他忽甜忽酸带着苦。

夜凉如水。

精致的妆容覆于脸上,在一句句对答里,钟岚渐渐习惯了当美人的感觉。备受注视,毋须高声说话也一定会有人注意到她在说什么,毫不费劲便得到了对话的掌控权,一笑一言都游刃有余,尬聊了就用笑掩饰过去,笑得好看就够了。

“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

听到这个问题,钟岚不由自主地想起前几天跟轻歌说的‘特别喜欢处男’。

咳,调侃而已。

她偏了偏头,不太想在这个话题说下去:“没特别喜欢的,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因为她变美了而来献殷勤,这是一直没变的现实社会规则。

只不过,这次她是规则的受益人,是以欣然接受,举杯以水代酒,敬各位一杯:“谢谢,总有机会的。”

谢谢你们今夜如此喜欢我。

第54章 054

十二点的时候, 各人都醉得差不多。

啤酒难醉人,也架不住他们一瓶一瓶的喝, 轮个去厕所, 钟岚埋头解决完一份烤茄子,柔软茄肉撒满了孜然, 入口即融, 挟带着滚烫软肉席卷舌面,最后吃的都是口感, 味道全是一样的辣椒孜然。抬头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半醉状态的傻笑。

好听的说话听够了,烤茄子过后八分饱的钟岚决定先行离开。

她岚不想久留,等全醉了, 肯定有人要哭。

上辈子, 她就是那个在角落盯着颜清文, 酒劲上来就想哭的人。

“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 你们玩吧。”

在一片挽留声中,颜清文站起来:“我送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