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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对象是个神(32)

但是……

他不着痕迹地瞄了一下粘在自己身上的小妙妙,什么也没说。

情人各怀鬼胎。

而在聚龙会所里,一抹正红的身影在高尔夫球车上下来。

“温小姐随时拨打这个电话,上面有定位功能,我们会在二十分钟之内到达你的位置。”

随着温语颔首,高尔夫球车便驶远了。

高级会所里,会员大多不爱跟人解释问题,工作人员也习惯了只执行命令和给予必要的提醒,至於会员这么晚,独自一人在高尔夫球场里想干吗?他们纵然心里好奇,也永远不会问出口。

独自站在人工湖边,温语从小手袋里摸出一瓶驱蚊水,往身边360无死角的疯狂喷射了一遍。

在都市生活了太久,都忘记了郊野的感觉。

她恍然想起,老家每年的夏天,蚊子是杀不完的,没有电蚊拍,灭蚊烟都是稀罕物,只有一家之主的房间会点上一片,她连蚊帐都没有,只能用被子将自己从头盖到脚。即便如此,睡过去之后,总是被咬醒数次。

连绵不绝的痕痒比疼痛还要让人失态,伤自尊。

温语皱眉,瞄一眼手表,希望那两位能有点时间观念。

也许是她的祈祷上达天听了,当她从手表表盘抬起头的时候,入目,便是天上的一个人。

……

她眨了眨眼睛。

若不是化了完整的眼妆,眼影上还有淡淡的金粉,她都要伸手去揉了──那是什么?站在剑上?是封殊?抱着个人,那就是妙妙了。虽然知道二人是飞过来的,自己也曾经在包厢里反重力地飘过一回,但跟真正目睹御剑飞行,又是另一回事。

剑上站着的男人,远远看去,一袭黑衬衫牛仔裤,是十足十现代的打扮

是夜,物理学家在温语的脑海里死去又活来。

剑看着远,飞得却快且准,在温语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一幕的时候,人已翩然而至,稳稳落地,剑化为无形光粉,消失在空气之中。

高尔夫球场的灯全关了,它又占地极大,真像身处於野外草原,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席妙妙从封殊身上爬下来,嘟哝:“好黑啊,我都要看不见你们了……”

啪。

一个响指,便架起了笼罩住二人的光圈。

温语:“神说,要有光。”

“可以再撑大一点,不过待会他要下来,就没必要了。”

温语忍不住了:“那个,封哥,能拜托你驱下虫吗?”

封殊点头。

稍一动念,十里来的飞虫肉身粉碎。

听完效果后,席妙妙突发奇想,拍拍他的肩:“封殊,你不去灭虫公司上班真是浪费人才啊!”

封殊赧然一笑,不敢居功:“举手之劳而已。”

表扬完自家大狗狗,席妙妙转头看向好友,她真回家换了一套造型。

一字肩的修身红裙,正红色,这种颜色很容易把本人的脸抢得面无人色,稍不小心,再贵的裙子也像淘宝夜店款,而再天生丽质,素颜或是淡妆都压不住衣裳,而温语向来擅长这类美艳得霸道的穿搭,浓妆红唇大波浪长发,武装到眼睫毛的无懈可击。

如果说,封殊的英俊是透着邪气的,或者说‘天然去雕饰’,那温语人工的痕迹要多上许多,优秀的底子,配上熟练而有品味的上妆风格,美得很有档次。

席妙妙脱口而出:“温语,你今天真好看。”

“我很尊重这个场合啊。”

温语笑笑,伸手捏捏她的脸蛋──她在回家后,就卸妆了,现在脸颊软乎乎的,抹上去也不会蹭一手粉:“不过,你不化妆也很可爱,反正在神仙眼中,你是最可爱的一个,对吧?”

“别捏我脸!”

“嗯,她最可爱。”

封殊坦然同意了这个在他眼中,显然易见的事实。

夜探高尔夫球场,尚且浓妆华服上阵,温语自觉很尊重这位下凡的神仙。

但是,有神比她更重视这个场合。

“我们约定是这个时辰。”

封殊话音刚落,原本清朗的夜空,不知不觉间,竟聚起了万丈乌云,与封殊扬言证明自我的那一夜,不谋而合。风起云涌,交叠着,宛如暴雨将至,螺旋状聚至人工湖的顶上,路人看了都想撑伞。

温语仰着头,美艳的脸庞上没有表情,做足了心理预备去接受世界观的崩塌。

倏地,一道金光从云海中央劈下,直直落至湖心。

席妙妙看得目瞪口呆,轻扯封殊衣角:“你们……神仙下凡,都是这么拉风的吗?”

“不是。”

下一刻,更惊人的异象出现了。

在渺无人烟的高尔夫球场,人工湖边,竟响起悠扬古意的音乐。

“封殊,神仙出场都是自带bgm的吗!?”

“……不是。”

在封殊的万年神生中,第一次有了想掩脸哭泣,连呼‘我不是这不是我我们不是这样的……’的冲动。

然而来人显然没听到他脑海里的祈求。

金光破开乌云,映着月华的白龙乘着金光破空游曳而下,一路火花带闪电,扎进了湖心,又瞬间拔空而起,溅起浪花无数!

沾了水后,白鳞更是闪闪发亮的洁净华美。

龙悬在湖面,一切凡词都无法言述它的出尘。

“……这位,就是伏云君?”

“嗯,是他。”

得到男友的确定之后,席妙妙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在这之前,她通过封殊的陈述,还有伏云君不着调的话语,曾把他想成轻浮的男人,而这一照面,她就觉得自己应该误会了,白龙诶……

大抵觉得逼装到位了,白光一闪,龙身便化为星星碎点,再重新聚为人身,立於湖心中央。

翩翩白衣少年郎,朝三人方向走来,凌空於湖上,步步生莲。

待他走近了,席妙妙也随之看清了他的脸。

当真一副光风霁月的好相貌!

封殊邪俊,气质偏向反派魔王,而伏云君的模样,却真如她想象中,误入凡间的谪仙,只得天上才有的绝代风华。俊美到发梢都像浸润月光,钟灵毓秀的人物。

“让各位久等了。”

他开口,声音朗润。

别说他根本没迟到,踩着点儿来了,即使晚了些许,也不忍苛责於他。

封殊不爱拆别人的台,即使他内心已经充满了‘为啥开道门能过来的事儿,要搞得像天降神罚一样’、‘天降神罚也不会有乐声啊’以及‘司**的那位工作人员怎么会答应你这么玩的’的疑惑,话到嘴边,也依旧只有一句淡然友好的:“没等多久。”

“哪位姑娘想见我?”

伏云君抬眸,目光这才矜持地从友人身上转到两位同行的女伴身上,显得特别不好女色。

“我,”

温语拉着慵懒笑意的尾音,已经接受了这玄幻的发展:“大开眼界。”

“姑娘可是不信封殊的身份?他没有原形,确实难以取信於人,我代他向你请罪了,不如乘我到天上,一赏月色,以慰姑娘受惊……”

开场白说到一半;伏云君才礼貌而绅士地观察起她来,想看看有多漂亮。

只是一眼,就坏了。

“居然是你!”

第29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这句话, 用来形容此刻伏云君崩溃的内心,再为合适不过。

在‘居然是你’说出口后,他紧抿着唇,原本不食人间烟火的俊美脸庞,更是蒙上一层很人性的阴影。三人不明就里, 封殊开口问道:“你们……认识?”

温语抬手以示清白:“不认识, ”她稍作停顿, 补充到:“就算在哪里见过面, 可能我也不记得了……抱歉,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闻言,伏云君抬眼,眸子澄亮戳人, 像穿过云层的第一缕晨光。

在他凝视之下,连十恶不赦的坏人良心都会痛。

“这是你第二次跟我说这句话了。”

有故事!

席妙妙不可思议地看向闺蜜──好友的私人作风, 她是很了解的, 向来喜新厌旧, 男伴换得极快,快得她从高中起就已经彻底放弃记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为每次刚记进脑子,往往人都已经换了两任。幸好温语虽然喜欢谈恋爱, 却不会拿来作谈资与人分享,爱得很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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