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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系统(快穿)(188)+番外

还在下界时,凡修对天上的仙子总是有很多向往的,他飞升时只瞧见接引女仙便惊为天人,后来才得知仙子越是修为深厚,越是美貌倾城,渐渐便也失了兴趣,直到见到摇光仙子。

在一众美貌仙子中,摇光仙子是最不起眼的,她生得只是一般清秀,却最是爱笑爱闹,旁家女仙见了天官总是脸红低头,十分矜持,她却毫不掩饰爱慕的神色,眼神直勾勾的,总让他想起凡间兄长的喜欢撒娇的小女儿,却也可爱。

那时他总觉得天官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摇光仙子相貌平平,可见修为一般,多年爱慕无果之下,他也还是有机会的,心中便存下一丝绮念。

直到那日,他偷偷藏下师尊给他的灵丹,想要送去给她,却正好撞见天官将她抵在紫衡宫的龙纹柱上亲吻,面容清秀的少女双颊遍布红晕,满是羞意的闭着眼睛,天官温柔的俯身亲吻着少女,却微微抬眼给了他一个眼神,冷若冰霜。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无数个日夜的百转千回,无数次的幻想,仿佛一瞬间被什么给践踏了,原来一直在痴心妄想的人是自己,在他的设想里从来就没有天官的存在,因为连他自己都清楚,只要天官一个点头,他所有的努力都将化为尘土。

那时他的心境自然不如往后的,心神震动之下导致走火入魔,那也是他第一次出现神魂分裂的预兆,是清远仙尊出现,将他救了回来。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他一直以为的,修为平平所以相貌平平的摇光仙子,其实是北极星君亲妹,虽然天身阴体无法掌控一方星辰,却也是仙子中少有的尊贵。在众人眼里,她和天官乃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只等万世情劫后结为仙侣,天官这些年忙碌,也是因为要交代好宫中事务,才好下界轮回转世,渡万世情劫。

他觉得有什么东西碎了,疼得想哭,原本以为是他的心,后来才知道,那是他的神魂。

沈魔的诞生,大约就是摇光仙子和天官下界那会儿的事情,他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这份卑微而无望的暗恋,亲手把那段记忆从自己神识里割离,却未想过潜意识里的自己是不想丢弃这份记忆的,矛盾之下,本就受伤的神魂一分为二,那一半的神魂取了他丢弃不要的记忆逃离下界,自此游荡。

沈魔觉得自己挺像一只落水狗,本源割离了记忆,自然不知道他这一半为什么要离开,他离开的时候只是个半步金仙,仙人残魂乃是妖魔大补,无止境的追杀渐渐让他学会了吞噬别人的神魂来修行,那些神魂除去妖魔,还有许许多多同样起了贪心的修道者,他也便渐渐成了别人口中的妖魔。

有时候沈魔问过自己,是不是后悔过,为了生存,这些年他早就混成了最邪恶的妖魔,用过炉鼎,也出卖过自己,变得让自己都恶心,和越来越高不可攀的寻天仙尊相比,肮脏的就像是地底的老鼠,可他却很愉悦,那位即使再强,再目空一切,哪怕他所有拥有的东西都能把他比成残渣,他却唯独比他多了一样东西,这怎么能不让人开心?

所以他会好好活下去,只要他活着一天,那段记忆就属于他一天,若等到有一日他身死道消,再度纯白的神魂带着那段记忆回到本源,他倒是想好好看看,那位高高在上的寻天仙尊,是个什么模样。

第179章 一点感想+新文试阅(慎买)

回头看了一下才发现天生的后来已经交代的很清楚了啊,感觉再写也没什么好写的了,但是答应了今天的更新,担心看不到的小伙伴们会心塞,把新文放在作者有话说里吧,因为晋江不能发空章,大概这章会有一两点这样,觉得买亏了的亲留个言,我发红包把晋江币还给你们。

嗯,这篇文写了好久了,最大的感想应该是读者吧,没来这里之前,一直听人说言情的读者很凶,可是看看文底下那些血雨腥风,我想再凶也凶不到哪里去了,说起来还有点不太风光,我几乎可以算是从耽美被赶过来的,上一篇文被骂的几乎不想再写了,但是也有很多小伙伴支持我,甚至许多从前不看言情的小伙伴们也过来继续陪着我,这篇文写到现在几乎没遇上什么糟心事,挺好,真的。

最开始也是委屈的,我从写文开始就是日更,除了特殊情况没有断过一天,旧文前一天完结第二天开新文,也没有抄袭过,没有黑历史,为什么会有那么莫名其妙的恶意呢,后来渐渐的也就明白了,不是读者太严厉,而是我的心境没有跟上成绩。写文两年,我觉得我大概是同一批的作者里走的最顺的之一,从开始写文到现在就我没有在意过收藏,很多作者哭文冷,我也从来没有感受过,大概也是走得太顺了,第一次感受到血雨腥风,我才会吓得那么不知所措。

那时候真的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有人看了免费章还来指点江山,然后有人说为什么一定要买了文才有资格骂你,我看到你那么多收藏,抱着期待的心情点进来,结果看到一团屎,我生气了,不能骂吗?我把大部分的心力都放在这些留言上,和这些人争辩什么免费章什么V文,却没看到一个个买了V的读者离我而去,后来才明白,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花团锦簇的数据并不能完全代表文的水平,我把自己看得太低,对自己要求太低,而且把心力放在那些本就对我抱着恶意的人身上,我永远也得不到什么,还会让喜欢我的人失望。

来到言情这边,一开始是不安的,是一部分从耽美追过来的读者支撑着我走过了最开始的艰难,其实我知道,看文看惯了,想改口味是很难的,很多熟面孔走了,留下的只有少部分,但是我喜欢这些少部分,我知道这些少部分的人会越来越多,嗯,写文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玄瑶第一个喜欢的人是村口的王二狗子。

他们那个村子不大,上上下下百十来口,同辈的少年里就属他生得高大,皮肤黑黑的,上山能打狼,村里好多小姑娘都喜欢他,她每次见到他都心慌意乱得说不出来话。

后来青山派的仙长来挑选有灵根的弟子,王二狗子第一个站了出去,被查出了冰火双灵根,当即成了青山派的入门弟子,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少女们被检验了个遍,除了两个四灵根和一个五灵根的,再无收获。

玄瑶就是那个五灵根的,听青山派的仙长说,五灵根是废灵根的一种,几乎没有修炼的机会,就算去了青山派,也只能从杂役做起。青山派的仙长是位面容清俊的青年,玄瑶说不上来对方给自己的感觉,但就是觉得很好看。

玄瑶喜欢王二狗子,但是她不想去青山派,她爹是村里数一数二的教书先生,她在村里过的很好,一点不想去给人当杂役。还有青山派的仙长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她能感觉到,仙长是不想带她去的,他身上有一种暖暖的善意,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信服。

王二狗子堵住了她,他虽然年少,眉眼间却已经有了一丝男人的味道,被查出冰火双灵根更让他显出几分气宇轩昂,他看着玄瑶,破天荒的露出了温柔的神色来。

“阿瑶,我去和林师兄求求情,你跟我一起去青山派吧?”

玄瑶摇摇头,她不想当杂役,她爹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秀才,又说过不会给她找后娘,村里不知道多少姑娘羡慕她,去了青山派,要离开她爹不说,还得让人使唤,就算她喜欢王二狗子也不会跟他走的。

自从早晨被检验出冰火双灵根以来,王二狗子还从来没有被人拒绝过,他话语里顿时少了温柔,多了一丝强硬,“阿瑶,我喜欢你,我想娶你,你跟我去青山派,我不会让人欺负你的。”

玄瑶还是摇头,朝外面张望了几下,“你快走吧,我爹要回来了,要是让他看到你,肯定会打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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