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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律师的恋爱协议(85)

作者: 羲玥公子 阅读记录

审判长道:“那双方当事人可否就这批服装进行了明确的质量约定?”

陈威抢先道:“审判长,我方当事人当时与原告谈合作的时候,只谈论使用蚕丝,并未约定是哪一种蚕丝,无论是桑蚕丝还是柞蚕丝,两者都是蚕丝,所以我认为,我方当事人使用柞蚕丝,也合情合理。”

稚言的右手轻轻抚摸着左手上的佛珠,“审判长,我有几个问题想向被告发问。”

审判长道:“准许。”

稚言看向被告席上的中年男人,“请问被告,你是否全程参与了这个单子的接单生产流程?”

周正福点头,“参与了。”

“那么你应该记得,在生产大货之前,你们向我的当事人提供了几套样品,对吗?”

周正福看了一眼陈威,回答道:“没错。”

“按理说,工厂在生产大货之前送样,目的是让客户确定样板,工厂再根据客户确定的样板去生产,而大货的质量也要跟样板一致,对吗?”

周正福眼珠子转了一下,“不全对。”

“为什么?”

周正福道:“有时候我们打样,只是想给客户看看样式,至于质量,大货和样品做出来,有时候会有一定的差别。”

“那你们会跟客户解释,差别在哪里,并征求了客户意见,确保客户接受这种差别才继续生产吗?”

“这……”周正福欲言又止,他朝着陈威投去了求救的目光。

陈威道:“审判长,我反对,我认为这个问题我的当事人没有义务回答。”

稚言道:“审判长,这个回答非常重要,并且也对本案有着重大影响。”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反对无效,被告,请回答原告律师的问题。”

周正福脸色难看,他支吾着道:“一般要是跟样品有大差别,我们会跟客户确定,但是如果是细小的差别,一般不跟客户确定。”

“那么我再想问,更换面料,是大差别还是小差别?”

陈威道:“原告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我方当事人并未更换面料,当初谈订单的时候谈的是蚕丝,但最终使用的还是蚕丝面料,如果有疑问,请查看我方提交的检测报告。”

“但是据我所知,被告提供给我当事人的样板是货真价实的桑蚕丝,而大货却是柞蚕丝,这难道不是更换面料吗?”

周正福狡辩道:“我当时送样的时候,随便拿了以前剩下的边角料,只是让他们确定款式和颜色,做工和颜色确定,我才订的面料。”

稚言道:“那么现在问题就是,我方当事人确定了样品的一切,包含面料,颜色,以及做工,但最终你们更换面料,却未通知我的当事人,也未征得她的同意。”

陈威语气有些激动,“原告律师,我再声明一次,我方当事人和原告谈订单的时候,只是谈到蚕丝面料,而柞蚕丝也是蚕丝,我方当事人不算更换面料。”

稚言看向审判席,“审判长,我申请出示一份证据。”

审判长道:“准许。”

稚言点开了一份质量保证书,并解释道:“这一份是我方当事人对这批服装的质量要求明细,请问被告,你见过吗?”

周正福道:“见过。”

“也就是说你心里非常清楚我方当事人对这批服装的质量要求,对吗?”

周正福道:“这份质量保证书要求太高了,一般很少有工厂能做到。”

“但是你既然签了,那就应该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书上的条款进行生产,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那就是违反了质量约定。”

周正福当即否定,“不,这份质量保证书我没签!我们工厂根本没办法做到这么无理的要求,所以我当时就说,一定要签的话,我们宁愿不接单。”

稚言看向审判席,“审判长,合议庭,被告说他知悉这份质量保证书的内容,由于觉得难度高所以并没有签这份质量保证书,但他却安排了生产,并生产出不符合我方当事人要求的服装,那么我方可否认定,其实被告方就是想要滥竽充数,蒙混过关?”

陈威道:“我反对!”

“审判长,其实我方当事人一开始生产了一批服装,原告方派了专业人士进行验货,其指出我方当事人生产的服装颜色与其要求不一致,要求重做。但并未提出面料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我方当事人在未更改任何面料的情况下,进行了重做,但原告方在第二次验货时,才提出面料问题,那么我是否认为,根本就是原告方不想要这批货,所以才鸡蛋挑骨头?”

稚言回驳道:“我的当事人派了人员验货,在第一眼看出色差之后立马责令返工重做,并未检验其他项目,但无论第一次还是第二次以次充好,都严重违背了买卖过程中的诚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