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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烟未灭[强强](22)

“买呗,反正我们身上一分钱也没有。”陶季无所谓的说道。

“你不是有钱么?别给我装,你在之前的村子里,最少顺了上千阿尼。”阿历克赛斜睥了一眼陶季。

陶季没想到自己藏在衣服里的钱都被发现了:“那是我的钱,该你屁事儿!你别想打那些钱的主意!”

阿历克赛根本不理他,过去又要了扑热息疼和阿莫西林,买了两卷绷带,最后还是陶季满脸不愿意的付了钱。没想到刚出了小诊所,陶季的脸色瞬间变成了得意:“走!我们大吃一顿去!”

“哈?你刚才不是把钱花完了么?”

“哼,我就不能再顺一点么?”陶季从怀里掏出一把花花绿绿的票子:“我们这钱够吃几份那个手抓羊肉饭?”

“可以吃到撑死了。”

然后陶季如愿的吃的快撑死,他坐在小饭馆的毯子上,脚边摆着4,5个空了的盘子,一边只打嗝,一边还在啃手里的甜杏,油乎乎的爪子在阿历克赛的衣服上抹了又抹。

“要是能有猪肉就好了。”他吃得成这样还在忧郁的感叹着。

“这些人都是穆斯林,怎么可能有猪肉。喝点茶吧。”阿历克赛拍开他乱抹的小爪子,给他倒了杯浓茶。

“要是配点柠檬,酸酸甜甜的我就能吃下十盘!”

“抱歉,这是内陆国家,不产柠檬。”

“对了阿历克赛,你还没跟我说那个卖货郎脚上的铃铛是怎么一回事儿,我看着……那个铃铛好像很久了。”陶季啃了一口甜杏,偏头问道。

“那是曾经做过男宠的标志啊。”阿历克赛喝着茶说道:“这里的那些有钱人都流行养男孩儿,脚上套上铃铛让他们跳舞之类的,简直就是社会风气了。那个卖货郎,我估计是逃出来的,脚腕上的铃铛也是特殊材质做的,他摘不掉。”

“哎……”陶季不禁想起了陶胜龙后院的平房里,养在一群女人隔壁的小男孩们。也想起了自己。

“看那个青年,现在也20多岁了,一般家里养的小男孩儿差不多都12、13岁,我估计那个铃铛已经扣在脚腕上将近10年了,他现在已经长大了,还是摘不掉,铃铛的环都扣进肉里了。”阿历克赛说道。

陶季有点走神了。他想起了几年前的事儿来。

那时陶胜龙真的对他好的如同儿子一样,他虽然也恨陶胜龙,但知道自己也没那本事兴风作浪,就乖乖的吃喝玩乐。有一回他跟着陶胜龙的手下出去打游击的时候,击毙了一个狙击手,他兴奋地端着那个狙击手用的新式狙击枪想要找陶胜龙显摆。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下人们告诉他说陶胜龙在后院里玩呢,他跟个傻子似的端着枪跑进后院里去找他。陶季那时候就站在平房的台阶下面,玻璃上糊了报纸,他就贴着玻璃,从报纸的缝里看见了陶胜龙——

以及一群围着他赤-裸着的男孩们。白花花的脊背胸膛,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样貌,以及骑在其中一个小男孩身上起伏的陶胜龙。

他似乎模模糊糊的意识到了他们在干嘛,模模糊糊的感觉到恶心……

但当半年之后,陶胜龙骑跨在他身上,吻着他脸颊的时候,他大概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恶心。而且是有你不得去反抗,必须直面而承受的恶心,那种你慢慢接受甚至让你渐渐不觉得这事儿恶心的……恶心。

“真是恶心。”陶季喃喃道。

阿历克赛以为他在说关于阿富汗男宠的事情,说道:“是挺恶心的。”又开玩笑的接了一句:“小心你哪天也被人抢走了,带着铃铛给别人跳舞。”

陶季心里噎了一下,因为阿历克赛的那句“是挺恶心的”。阿历克赛如果知道自己的事儿,也会觉得自己挺恶心的吧。陶季是个脸上藏不住情绪的小孩,他听了阿历克赛的话,表情一下就不太好了。阿历克赛以为他是因为自己的调侃,所以火大的,也就耸了耸肩不再说了。

就是因为这段对话,陶季一天都不舒服。

但,除了中午陶季打得脱力和饭后的这段对话以外,这还是相当美好的一天。他偷来的那些钱,不但还够准备些以后要用的物品,还能让他和阿历克赛找了家小旅馆,在朱姆朱马暂住一晚。

只是这个夜晚不怎么安定,阿历克赛被螺旋桨的巨大噪音吵醒时,陶季还在地毯上睡得直流口水,两只脚蹭了蹭,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快给我起来!”阿历克赛踹了他一脚,走到窗边朝外看去,这时候恰逢一架直升机超低空飞行的从楼顶擦过,直升机两侧的门敞开着,几个士兵小腿荡在直升机外,靠着门坐着,直升机下的射灯从窗户上一划而过,光柱投向灯火阑珊的城市,那直升机的尾翼上清清楚楚印着米-24的标志,那是他的国家引以为豪的直升机机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