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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烟未灭[强强](26)

“真是……”陶季这才松开抓着他手腕的手。伊万一直处在迷蒙的状态,直到阿历克赛和陶季一直把他护送出城。阿历克赛记得十年前,那些陌生的临时组在一起的小队成员,是如何被游击土匪和愤怒的民众打死在街道上的,自己又是怎么惊慌的穿过城郊灰蓝色的浓雾,如同疯了一样在沙漠中,朝着营地的方向狂奔。

今天也是这样。这片高原上极少出现的浓重雾气笼罩着朱姆朱马,笼罩着天边露出的浅蓝色晨曦,凌晨冰凉而潮湿的风吹过他们的脸颊,吹得他们遍体发凉。阿历克赛一直把茫然的伊万送到了距离朱姆朱马最近的苏军营地,站在营地外,阿历克赛掏出匕首扎在他胳膊和小腿上,说道:“你就说你迷向了,身上的伤口是你战斗中负伤的标志。”

远远地看着伊万捂着伤口跑进营地,跑进浓郁的灰蓝色雾中,阿历克赛舒了口气。

“我真是自私。”阿历克赛的心情一点也没有变好:“我只救我认识的人,我知道战争中想让身边的人不死去就已经很难了。”

“那你又在愧疚什么?”陶季擦去了额头上冰凉的汗水,颇为不爽的嘲讽笑着:“你真是个老好人,不单是对身边的人好,而且还会因为没有对别人好而愧疚。倒是了,除了你这种奇葩,谁会明明已经战争结束,再回到10年前的战场来。”

“我还算老好人?”阿历克赛汗透了的衣服贴在身上,他双腿发酸的一屁股坐在沙地上。

“哼,我现在看出来了。咱俩人真是地位不同,想法也不一样,你是士兵我是土匪,你是军官我是流氓,我真是理解不了你的做法。”陶季总有一种阿历克赛会为了救别人,惨死在战场上的想法。

然而从这件事之后,阿历克赛不知是下了什么决心,两人行进的速度陡然加快,他专心赶路,不再和陶季一路边吃边玩。

两人终于在两天后,赶到了加德兹。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节奏努力要加快了。

☆、【突袭】

作者有话要说:由于之前写的部分战斗片段,在第一二章的时候被我删减掉了。我就把部分战斗细节,用在了这一章。

还有那个……大家看看就留留评论吧,我真的很喜欢看评啊,没评论的日子好难过啊

“阿历克赛——”一个人冲进石头房子,对着坐在下铺穿外套的阿历克赛喊道:“昨天跟你一起来的那个亚洲小子走了!”

“走了?”阿历克赛皱了皱眉头,睡眼惺忪的疑问道:“他怎么会走?”

但陶季的确是偷溜了,连纸条也没留下。阿历克赛昨天晚上才来到他当年驻守的营地,看着那些他熟悉无比的战友一个个都不认识他,他只能再度自我介绍,给自己编了个新身份。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用那个银色的吊牌了,因为上级如果知道,只要一查,就会知道吊牌的主人已经死了。

“我是战争之前来阿富汗的士兵,当时其实只是执行关于稳定阿富汗国内政治局势的任务,却没想到因为我任务中途受伤,被当地人救了,就没来得及跟着大部队一同回国,便这些年一直生活在阿富汗……这孩子啊,叫陶季,是我当初捡到的孩子。”阿历克赛说了各种关于自己家乡的事情,这帮坦诚的汉子如同见到了多年没见的朋友一样,把他留了下来。

然而才到了第二天早上,陶季就跑了,带着自己的枪,带着两天前在镇子上抢的吗啡走了。

不过陶季并没有走得太远,阿历克赛捏着项链吊坠就感觉的到,这小子似乎就在周围几公里的城市村庄中晃荡。陶季似乎是并不喜欢和这些士兵相处,而且阿历克赛其实也管不住陶季。

然而陶季的确是没走远,阿历克赛没过一个星期,就在一个清晨,发现了倚在土房子墙外,睡得正熟的陶季。他胳膊上有不少结痂的伤口,鞋子也只有一只,颇为狼狈的蜷在墙角,睡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他深色肌肤脏兮兮的脚丫相互蹭了蹭,阿历克赛笑着拽了拽他的小辫子,陶季就猛地弹了起来,骤然惊醒。

“我饿了。”一个星期不见,这小子依然是这么骄纵:“我要吃肉罐头!几天没吃到好东西,饿死我了。”阿历克赛就把他拽进屋来,看着他盘腿坐在木桌旁边,大口大口的吞着通心粉和鱼罐头。

“你去做什么了?”已经完全融入军营,似乎重回当兵时代的阿历克赛问道。

“唔……没干嘛,我前两天抢了一家金饰店,没想到那个店是个有点势力的小老大开的,抓了我好几天,累死我了。”陶季吃的嘴边满是,他眯着眼睛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头,翘脚说道。“早知道我就早跑到你这里来了,他们也不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