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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撩了快点来追我(3)

齐越说完卧室顿时安静了下来,齐越一副我好专情的样子看樊期,等樊期开口。

过了几秒,樊期终于开口了。

樊期:“马清清是谁?”

齐越:“……”

齐越:“我的初恋啊。”

樊期哦了声:“你学长。”

齐越:“对。”

樊期又问:“为什么忘不掉马清清?”

齐越听后,把头转回去,继续看墙:“我刚才想了很久,我发现,和马清清分了之后,我找的每一任男朋友都有马清清的影子,你说我要是忘掉他了,怎么会是这样。”

樊期淡淡地哦了一声:“这只能说明你喜欢那一类男生,马清清正好是你遇到的那一类男生的第一个。”

齐越顿了一下,立马转头看樊期,接着他皱眉道:“好有道理!这个思路我喜欢!”齐越笑了一下,耸肩:“是啊,马清清是谁?”

樊期:“马什么清?”

齐越:“马清什么?”

齐越:“哈哈哈哈。”

樊期回应齐越一个假笑,并仰下巴:“能喝了吗?”

齐越点头,他把蜂蜜水拿起来,但快到嘴边又放下了,并转头看樊期。

樊期无奈:“又怎么了?”

齐越:“那你呢?”

樊期:“我怎么了?”

齐越:“厕所哥哥是你喜欢那一类男生的第一个吗?”

樊期:“……”

樊期沉声:“喝不喝?”

齐越立马拿起杯子,咕噜咕噜咕噜。

樊期等齐越喝完蜂蜜水,安慰了他两句,听他十分有心情地吟了两首诗,终于放心离开。

回到家里快要五点,天已经有点要亮的迹象,樊期把外套脱了,再去洗个澡。

从浴室里出来,他站在卧室的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看着看着,他侧了一下身子,低头看此前齐越戳的那块地方。

他的后腰处有个纹身,已经好几年了,因为过于隐蔽,有时候甚至他自己不去想,都会忘了自己有这个纹身。

纹身不大,不过很起眼,只是颜色已经褪去许多。

上面简简单单两个字母。

“WC”。

作者有话要说:欢迎大家!

第2章

要说许未迟给樊期留下了什么印象。

其实已经很浅了,具体算来,他们已经快要九年没有见面。

他们当初只谈了将近两个月的恋爱,匆匆忙忙的,那时正值他青春期的尾巴,除了能写进疼痛文学里的那些,剩下的都不太能播。

第一次谈恋爱就遇到许未迟那样的,樊期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应该难过。后来他确实也有尝试过再找一个喜欢的,但怎么尝试怎么失败,总是还没开始就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对。

再后来他开始接戏了,忙了起来就不会去想这些,并开始觉得自己为了忘记许未迟而找别人这事特别傻。

找的人身上没有许未迟的影子就不想要这点,更傻。

他和许未迟虽然在一起时不太和平,但分手分得非常和平,分手那天两人做了那么多天最纯洁的事——只简单拥抱了一下。

然后,他给许未迟送了个分手礼物,一个他自己做的小印章,印章上有他樊期的名字。

那个印章,不管是形状还是上面的小篆,都是樊期一点一点亲手雕的,他觉得意义非凡。

重点是那个印章很小,和小指的指甲盖差不多大。一切手工如果小了,难度就高了,难度高了,看起来就精贵了!

不知道是心照不宣,还是临时找了个东西充数,许未迟也给他送了礼物。

穷人送手工,富人奢侈品,许未迟给樊期送了一块手表,分开之后樊期转头就去网上查了手表的价格,惊得他当场想回头抱许未迟大腿,并觉得自己这个小精贵算个什么?

往事随风,往事随风啊。

许未迟去澳洲了之后,樊期也像今天的齐越似的抱着手表伤春悲秋了好几天,那时他才刚19岁啊,才刚高中毕业,根本没见过什么大风大浪,这么一分手,这不,开始疯狂非主流了嘛。

特别是凌晨那段时间,提笔就是一首月亮花儿星星你我的失恋打油诗,还必须押韵,仿佛下一秒就有出版社找他出书,写的是十分严谨。

一开始也戴了几天手表,不过没两天就收起来了。

首先他的生活圈根本没人看得懂这块表,其次他戴得实在难受,手表走一秒,他就想一秒的许未迟,再次,他生怕表哪儿嗑了撞了,稍微碰到哪,都宝贝地检查好多遍。

综合上述,他实在是心脏受不了,最后还是收了起来,再藏起来。

他高考刚结束时想买部手机,但看中的手机太贵,他不想跟爸妈要钱,就去接了个家教,教的是一个初中小男孩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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