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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134)+番外

作者: 袁与年 阅读记录

庄斐被它一吓,不顾小家伙的意愿给它捞到了怀里,指着它鼻子道:“你这个小调皮鬼!”

森林张大嘴叫了一声,惹得庄斐也学着它回了一声。

大抵是被主人的怪异行为惊住了,森林瞳孔收缩,定定地望着她。

庄斐笑得多了几分慈爱,双手搓了搓它愈发圆润的脸蛋:“不过,我要谢谢你。”

谢谢这个让人放不下心的小家伙,也谢谢当初把它带回来的汤秉文。

“欸,你有没有见过那些在婚礼上,让家里养着的宠物狗送戒指的?”庄斐突发奇想道。

汤秉文看了眼那只还在观察庄斐的小傻瓜,不抱信心道:“你想让森林去送?”

“嗯!”庄斐郑重其事地点点头,“在你恢复的这几个月,我要紧急特训它。”

“要是送丢了怎么办?”

“那我就把它扔了!”眼见小家伙又要龇牙咧嘴,庄斐先一步冲着它威胁道。

不过,戒指丢了就丢了吧,重要的从来不是物件。

不管是汤秉文还是森林,她都会好好留在身边,再也不会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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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顺利完结正文了!开心地拍拍自己的肚皮,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

后续还有几章番外完善一下故事~

第56章 庄斐个人番外

据我爸妈所说, 我抓周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抓了一手的钱。大人们纷纷调侃,说这孩子从小就爱钱, 也有些会说话的,夸我天生是个富贵命。

后来我在相册里,翻到了当年抓周时拍的照片。

红缎子的桌布上,一溜摆的全是书本、算盘、毛笔、尺子这类灰不溜秋的东西, 唯有一沓百元大钞红得显眼,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不过,钱嘛,好东西,谁不爱呢。

只要取之有道, 爱财也不是什么缺点。

我从小是被娇惯着长大的,可能因为爸妈的童年都比较苦, 便可着劲儿地在我身上补偿。

什么东西都拣着最好的买, 在我还没记事的时候, 便满地球带着我去旅游。毫无疑问,如果条件允许我也愿意, 他们能直接把我发射进太空,就因为我夸了句“星星真好看”。

总之我从没在物质上吃过苦,钱在我眼里逐渐变成了一个数字,再加上身边的朋友也都是和自己家境相仿的人, 每当在书本和新闻里看到那些异常贫困的家庭,我都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赚钱不是件很容易的事么,为什么还有这么破的地方, 这么穷的人?

我的幼儿园和小学都是在私立国际学校上的,爸妈本来打算高中就把我送出国, 结果我爷爷是个比较传统的人,对西方所谓的素质教育嗤之以鼻,于是初中我进了当地最好的公立学校,决定走传统高考的路。

我的初中确实很了不起,进了这里,就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本地最好的高中,QS50的校友也数不胜数。

这么好的教育资源,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当然不会错过。虽然名义上说只能按学区入学,但多的是交高额择校费进来的,再加上它地处市中心,能住在学区内的,也多少有点底子。

所以虽然从私立换到了公立,我的交际圈还是没有多大变化——

当然,也有些世世代代都住在昌瑞的本地人,本身家庭条件一般,靠着祖上拥有着市中心的一所老房子,把孩子送进来的。

他们虽然不像“新昌瑞人”那么富有,但随着昌瑞这几十年疾速发展的浪潮,也能算是小康以上。

除了这两种人,还有一种例外中的例外。我只见过一位,时间太久,我甚至都忘了他的名字,只记得他姓章,就叫他章同学好了。

章同学也是交择校费进来的,因为找不到关系,交得好像还比别人要多。而他家并没有很多钱,只有一对望子成龙的父母,甘愿掏出全部家当,只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因此,他在学校里总是穷得格格不入。

章同学家是卖海产的,身上总有一股我怀疑已经融入骨血的海腥味。因为他姓章,再加上他长得细胳膊细腿的,班里的同学总喜欢叫他“章鱼哥”。

不过我没有这么叫过,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不过因为我觉得章鱼哥不太好看,而章同学在我眼里长得并没有那么丑。

除了升旗仪式和重大活动,学校一般不要求穿校服。每每在学校逛一圈,几乎是各大潮牌和奢牌的展览。

而章同学好像只有那几件衣服,一件灰扑扑的外套,一件洗到发灰的黑T恤,还有一件很有复古风格的格子衫。它们的共同点,便是都有一股海腥味。

所有人都因为他身上的味道,而不自觉地远离他。每个给他安排的同桌,都会去老师那里投诉要换位置。所以最后,章同学被安排到了最后一排一个人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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