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狼皇(59)

作者: 爱吃辣鸡粉 阅读记录

“阿云——!煎鱼!”半身野猪血的牛角,两眼放光地朝着萧云用力挥拳。

“……”萧云的心态一下就恢复正常了,稳如老狗。

“先把野猪肉送回去,再运橡子。”萧云走出去提醒欣喜若狂的族长,“估计要运送好几趟,现在先分配一下人手?”

“啊,对对。”族长连忙控制住情绪,“那……让一半的族人送野猪回去?”

“这么多的野猪肉,送回部落就要预备加工了,人手分配方面得再精细点。”萧云摇摇头,扳着手指头跟族长算人力的账:“咱们留了四个人看家,出来的人加上青岩是二十九个,这批野猪我目测有七、八十头,藤草拖网加上人力运送也得好几趟,这样的话就得留人看守这儿,我觉得红叶和阿山、牛角他们三个刚好,血腥味引来什么猛兽也不怕,这样就去了三个人。”

“青草、大河和青岩得回部落继续盖房子,一会儿他们和运送野猪的人一起回去,这又去了三个。送回去的野猪要赶紧加工,抽一个成年族人和羊毛他们这群幼崽一块儿把野猪拖到河岸边、我们挖黏土的那个坑,挖个水沟放水进去浸泡猪肉去血再分割成块、条风干,这样就去了九个人……”

“余下的十四个人力,族长你带九个人负责运野猪,剩下三个和我一起把橡树林中的橡子先弄出来堆在外面,免得逃走的野猪返回橡树林、或是有其他野兽捣乱,丛林里面毕竟不是我们的主场……”

全族三十二个丁口,其中十二个是没成年的幼崽(含萧云),就人力方面来说缺口实在很大,族人往日调用人力时小心翼翼就是为着族里实在人手不足,但再怎么着族长也没像阿云这么细致地计算过使用人力,看着萧云一一在那扳手指头,族长一脸的不明觉厉……

靠经验和习惯处理事儿的人,遇到能条理清晰逻辑明确地数出123并进行安排指挥的人,在和自己的认知不冲突的情况下都能自然而然地服从安排,这得算是智慧生物的习性……除非有脑残光环降智打击,不然一般不会有人这个时候跳出来为着面子或是别的原因非要唱反调、给别人准备打脸的舞台。萧云显然没带脑残光环、族长的智商也没啥太大硬伤,觉得萧云说得没错,就按他提议的来。

萧云松了口气,其实他噼里啪啦安排一堆、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的能再继续进丛林“捡宝”……有三个成年族人陪同,外面还有红叶阿山牛角接应,怎么的族长也没理由把他拦外面OB了?

这边分配人手,那边,族人们欢欢喜喜地把陷坑里的野猪拖了上来。这种挖个坑等猎物掉进去的狩猎方式前所未有,不过雪狼人谁也没傻到只认为辛苦搏杀干掉的猎物才美味、诟病啥取巧有违经验主义,包括幼崽们在内,看到逐渐被拖上来的野猪堆成小山、一个个的欢呼不停、脸都快笑烂了。

“这个冬天再也不用捱饿辣!”——这是雪狼人最直接的反应……腥臊的野猪肉不好吃?饿得肚子咕咕叫的时候石头要能下嘴都照啃不误信不信!

把包括坑底被木桩捅烂的野猪在内全部拖上来,按分配好的人手依次往回送,萧云待族长领着人走,大尾巴狼似的叮嘱阿山舅舅几人看好野猪,便趁着族人们还沉浸在欢快之中领着划给他的三个族人钻进丛林……

这三族人里面一个是部落的战士,两个是原先负责放牧的族人,没怎么跟萧云打过交道、不知道萧云有多次想钻丛林的“黑历史”,都没顾上防备这名骚动的幼崽,便被萧云带进了坑里。

“如果不是丛林里太危险的话,还是丛林里好啊!”从遍地枯黄的草原进入生机依然茂盛的丛林,萧云感觉舒服多了,倒不是说他喜欢丛林环境,而是这地方还有无数的宝藏等他去挖掘……

当然,挖掘宝藏不等于作死,萧云并不打算在丛林里乱窜,还是很老实地往橡树林的方向走,如果他要找的东西这片丛林中有生长的话,那么橡树林中出现这类东西的希望很大。

草原上的海拔不高,水资源充沛、空气湿度大,靠近西南面的这块温度也不像草原北部那么极端、一年里面起码大半年被冰雪覆盖,从生长的植物来看草原中部、南部的温度还是比较适宜的,秋季应该在十度上下——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标准的中国人、接受过最起码的生物地理知识教育且懂吃爱吃的中国人,知道现有的环境情报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联想呢?

没错儿……就是秋冬季节真菌界的扛把子、也是萧云吃火锅必不可少的必点菜:香菇和金针菇。

香菇和金针菇都有冬菇的别称,都喜爱空气湿度大的生长环境,都能在8度~25度的低温环境下生长,如果说这片丛林中存在这两种菌类,那么萧云肯定能找到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