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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第一夫君(1)+番外

穿越之第一夫君★内容简介

标新立异的时代,美女俊男的故事已不再新鲜,然而,我还是渴望美丽并且不忍破坏它.只好虚构了一些心痛而完美的人和事.

我终究不能免俗.

本故事开局平平,穿越、言情、武侠、推理,应该四类占全了吧.多谢每一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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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何必找理由(上)

楔子

清凉的湖水从四面八方漫过来,包围全身,毫不留情地吞没呼救声,灌进口鼻耳内,呛入气管,带来可怕的窒息感!

死了吗,要死了吗?恐惧,绝望,难以置信……各种情绪全都浮上来。

终于,身体停止下沉,被什么东西接住了。

软软的,是鱼还是……

杨念晴惊骇睁眼,发现头顶赫然有一双眼睛!

形状非常漂亮的眼睛,漆黑明亮,像是在苦笑,又带了许多好奇的神色,更罕见的是,那上面还有两排长长的睫毛,黑又密,潇洒而俏皮地翘着。

男?女?直到看清整张脸,此人性别才终于确定。

杨念晴活这么大,还真没见过眼睫毛这么长这么美的男人,不由呆了呆。

“姑娘既无事,可否不要赖在在下身上?”带着磁性的声音,如同春日艳阳下的风,令人舒适愉快。

这是哪里?杨念晴强迫自己冷静,这才发现双手正死死抓着他的衣襟,估计是刚才窒息挣扎带来的结果。

她连忙松手,从他怀里跳下地:“你救了我?”

“也可以这么说,”救命恩人摇头,“但你大可不必谢我。”

杨念晴不解:“怎么?”

恩人郁闷地叹气:“因为在下倘若不救你,自己更倒霉。”

望望四周,应该是个大花园,死里逃生的庆幸抑制不住地往上涌,杨念晴哪有时间细想其中问题:“不管怎样都谢谢你救了我。”

恩人似觉意外,随即又笑了。

刹那间,漆黑的眸子闪着睿智迷人的光泽,笑容明朗欢快,绝对不会让你感到有半丝恶意。

“你是谁?”一个冷冷的声音忽然自耳畔响起。

杨念晴被惊回神,这才发现旁边除了那位救命恩人,还站着另外两个人。

说话之人穿着紧身黑衣,冷漠俊美,语气不善。

杨念晴尴尬之下,忙陪笑要说话,哪知笑容刚展露一半,脸部肌肉就再也提不上去,表情古怪。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梦游记?

“姑娘?”另一个声音传来,亲切客气。

“啊?”杨念晴抬脸。

那人华服金冠,古代贵公子装束,一双优雅凤目正看着她,俊美的脸上带着温柔的微笑,叫人不自主生出信任之心。

他微笑道:“姑娘怎会从天上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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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何必找理由

“何必找理由,大案小案不发愁。”

这是江湖中、衙门里、市巷间近七年来流传最广的一句话。上至老头老太,下至黄口小儿,几乎人人都知道。因为无论什么繁难案子,只要这句话一出,必定都能迎刃而解。当然这样的大案也不多,一年最多不过那么一两件两三件,但就这么一两件两三件,也足以使这句话名震天下了。

近日,江湖忽然又有消息传来。

“何必又找理由去了!”

.

深秋的黄昏,冷雨飘摇,枝头疏疏落落几片残叶也随风飞下,远处不时传来几处寒鸦叫声,更添了几分秋意,引人生起无数乡愁与归思。这鬼天气谁也不愿出门,街上行人稀少,几处灯笼在风中摇曳,而多数人家的房门已经早早地关上了,他们大都钻进了温暖的被窝。

当然也有例外。

街头,一个满面菜色挑着担发着抖的老人和一个在墙角瑟缩的孩子。在这些为生活奔波的最底层的贫苦人眼里,任何天气都是没有区别的。

还有一个例外。

一个人缓缓自长街尽头走来。

再普通不过的紧身黑衣,穿在他身上就凭空多了几分挺拔苍劲,使他整个人看上去透着股阴冷、危险之气。

俊美的脸在黑衣以及天色的映衬下,显得有些苍白,鼻尖略往下钩,带了几分冷酷,双目沉沉,只望着前方的路,仿佛身边发生任何事都与他无关。所以当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人摇着头端出一碗饭来递给那个可怜的孩子的时候,他还是看也不看一眼,缓步从他们旁边走过去了。

这样一个人,绝对没有人会忽略,何况他腰间还悬着一把刀。

刀在鞘里。乌黑的刀鞘十分普通常见,却无人敢轻视,因为,那绝对是饱饮鲜血、饱经战斗的刀才会有的寒气与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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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居然有座气派而富丽的山庄。

离门还很远,黑衣人就停住了脚步,因为那里早已站了两个人。他没有开口,那两个人却同时转过身来。

二人皆与他年龄相仿,二十五六岁上下。

一个负手而立,洁白的衣衫在风中荡漾,衬得四周昏暗萧瑟的风景也明快了许多。长长的眉毛似被风牵起,飘逸如墨画,漂亮的眼睛闪烁着欢快的光芒,带着几分俏皮,使人一见便心生愉快;

另一个华服金冠,却绝对感觉不到半点俗气。剑眉下,是一双天生高贵的凤目,平易中透着威严,温文中透着忧郁,笑容更是优雅干净。

黑衣人几乎没怎么动,就到了两人跟前。

华服公子赞道:“好功夫!”

白衣公子却只打量了他几眼,叹气道:“南宫兄有所不知,这人一旦吃上了公饭,别的不行,轻功是一定要好好练的。”

“何解?”

“打架的时候太多,若不练好轻功逃命,岂不是要挨揍?”

华服公子闻言笑了。

黑衣人并不生气,回敬道:“好奇懒猪轻功江湖第一,莫非正是被人追得太多的缘故?”

“在下逃命的时候并不多。”

“你只是逃情而已。”

“轻功的好处还当真不少,”白衣公子一本正经地点点头,侧身道,“人生苦短,疲于拼命不如及时行乐,南宫兄说是也不是?”

“你二位逃命的逃命,逃情的逃情,皆不若在下清闲自在,”华服公子忍笑道,“在我等眼里,何兄忙于拼命,但他自己说不定正是乐在其中。”

“说得好!”冷漠的脸上露出赞赏之色,黑衣人转向白衣公子,“你就不怕哪天被天上掉下来的女人砸死?”说完他不等邀请,直接走进门去了。

二人深知他的个性,并不奇怪。

白衣公子喃喃道:“看来交朋友还是交善人的好,至少他不会乌鸦嘴咒你。”

华服公子微微一笑:“善人总是倒霉的,否则又怎会平白招来这等祸事,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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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别苑虽人丁不旺,却是江湖一大世家,别苑上一代主人南宫钰剑术超群,品行方正,是江湖有名的大侠,可惜天妒英雄,四十多岁就亡故了。时过十年,物换星移,如今的主人正是昔日南宫钰之子。

据说这位南宫公子从小被南宫钰送与别人养育,直到十岁上才回别苑,但他天资聪颖,深得南宫钰疼爱,且南宫钰膝下只此一子,自然用心栽培。南宫公子也的确没有让人失望,小小年纪便赢得江湖朋友颇多赞誉,南宫钰常常引以为傲。如今十几年过去,南宫公子已生得一表人才,为人处事又十分得宜,加上他生性仁义,爱交朋友,所以年纪轻轻名声颇好,上至大侠名士,下至市井妇孺,甚至黑道杀手,提起他必定都是交口称赞。因此,自南宫钰去世十年来,南宫别苑非但声名未衰,反而更盛。

然而人们称赞之后,总会不由自主带上一声叹息——

天下总无两全之事,这位聪明机智温和有礼的南宫公子,竟然天生经脉异常,不能修习内力,是个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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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庭院宽大,装饰富丽,后花园更不小,景色错落有致,秀美无比。几处雕花游廊,几处山石,几处池塘,几点菊花,几片竹林。

三人并肩走在石径上。

华服公子道:“这个月失踪的是‘一刀斩江南’张明楚。”

白衣公子正要说话,旁边黑衣人突然抬起下巴问:“就是那棵树?”

前面小阁楼边有棵高大的树,时已秋季,树上的叶子还十分茂盛,硕大的树冠将旁边小楼几乎遮住了一大半,地上也堆着一层枯叶。

华服公子略有些惊讶,赞道:“何兄好眼力!”

“是感觉,”黑衣人直直盯着那棵树,如同看到猎物的老鹰,“吃这行饭,有时候感觉比眼睛还要灵得多。”

“难怪你属狗,”白衣公子恍然,“你还感觉到什么?”

“我感到,”黑衣人转身看着他,冷冷道,“你要倒霉了。”

白衣公子苦笑:“开玩笑么,不用这么毒……”